宋善凤
简介:
宋善凤(Song,Shanfeng),
性别待查 ,
年龄未知 ,
大庆市大法弟子。大庆石化公司乙烯厂在职职工。二零零零至二零零一年,大庆乙烯大法弟子宋善凤被劳教一年,这些事的始作俑者都是大庆市卧里屯公安分局(大庆石化总厂公安处)。 大庆市卧里屯公安分局副局长张义清,是此次系列绑架大法弟子案的主要负责人,张义清是主要的参与者。 奥火传到大庆前,邪党下了一个针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的秘密文件。现在李秀香、宋善凤的所谓案卷已转至开发区检察院起诉科,邪党欲于下礼拜开庭。(详情待查) 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七日上午10点多,大庆龙凤乙烯兴化村的法轮功学员宋善凤和李秀香,去新村挂条幅被绑架,被大庆开发区的警察伙同卧里屯公安分局的警察绑架、非法抄家,抢走一台电脑和两台打印机等家用物品,领头行恶者为王京。近日宋善凤、李秀香被开发区分局非法起诉到高新区检察院面临非法审判。 二零零八年八月上旬宋善凤、李秀香的所谓案卷已由开发区检察院转到龙凤区检察院。 二零零八年九月十八日上午,大庆市龙凤区法院再次对法轮功学员宋善凤、李秀香非法庭审。参与非法庭审的有:审判长李庵琪、代理审判员王国军、封良宏,龙凤区检察院检察员徐民义、代检察员王方。 大庆市龙凤区法院在没有作出任何解释的情况下,对宋善凤、李秀香分别非法判刑三年半和三年。
迫害类型:
非法劳教;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抄家;
非法审判;
非法起诉;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大庆市龙凤区法院陷害多名法轮功学员
大庆市恶警一至三季度绑架法轮功学员案例
大庆市龙凤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姜雪梅陷害大法弟子
大庆恶警王京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部份事实
大庆七月底几桩迫害案例
大庆市卧里屯公安分局迫害大法弟子
责任单位及恶人:
大庆市开发区公安分局
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法院
:
封良宏,
李庵琪,
王国军
卧里屯公安分局
:
张义清
龙凤区检察院
:
王方,
徐民义
高新区检察院
高新区公安分局
:
王京
更新日期: 2009年8月29日 00: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