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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昌蓉

简介:
雷昌蓉
(Lei,Changrong), 女 , 七十多岁 , 重庆大法弟子,重庆粮机厂退休工人。二零零零年十月至二零零一年被非法劳教,详情待查。

二零零四年八月十八日下午,南岸分局侦察科恶警黄奇瑞和弹子石派出所恶警王国伦、雷渊带着协警共十余人,企图绑架。大法弟子雷昌蓉抵制,揭露迫害,不开门。恶人就将她家的电断了,电话线拔掉了。又胁迫正在上班的她的女儿回家开门。她立即把门上闩,没被抓走。恶徒、便衣白天黑夜在楼下附近蹲坑,监视,一直到二十三日恶警才撤走。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份,大法弟子雷昌蓉每顿只能吃半份或铺碗底那么一点点饭,重庆女子劳教所的包夹李亚利和陈志还骂:“你这老不死的,不报数,不打报告,还该吃饭吗?”十二月中旬的一天,从早上起床一直到晚饭前都不准雷昌蓉上厕所,她就在坝子大声揭露:“这是什么规矩,不准上厕所?就是死囚犯也准屙屎屙尿嘛!强制改变不了人心。”有一天,雷昌蓉已憋不住尿了,胀慌了,说声要解手,急忙走到厕所,动作很快蹲下去解手时,被跟进来的包夹李亚利和陈志从厕所拖出去,经过三楼走廊往警察值班室那儿拖,雷昌蓉一直光着屁股,尿一路流淌着。当时三楼各监舍许多人都出来看,包夹还无人性地骂:“你这个老不要脸的……”,恶警还指责雷昌蓉。

重庆女子劳教所强制大法弟子吃药。雷昌蓉不吃药,包夹组长陈渝说:“你不吃药我们有的是办法 ”。之后,在里根本不知道的情况下,包夹把药弄成粉放到她饭里面,吃了很久。吃药后,雷的记忆力明显下降,思想混乱,身体不舒服,咳嗽等。

二零零八年整个冬天,雷昌蓉就穿一条单裤,脚上穿一双丝袜和一双胶鞋,冷得直哆嗦。法轮功学员何天珍想送双棉鞋给雷昌蓉穿,包夹却不准。雷昌蓉还要从早上六、七点被“整训”到晚上十一、二点。之后还要再写“思想汇报”,如果包夹认为写得不合格,就撕掉,让重写。雷昌蓉没有按照包夹的邪恶要求写,包夹将她写的文章撕掉,叫她蹲着重写。经常写到凌晨几点钟才睡觉,睡在隔离室的地板上,包夹冯雪霜和曾燕还骂她:你还不“转化”,我们象守尸体一样。雷昌蓉有很多次刚睡下就起床了。第二天还不准打瞌睡,一打瞌睡,包夹和“帮教”就说她“学习态度不端正”,马上就叫她蹲着,并且不准上厕所。

大法弟子被劫持进劳教所时恶人就把杯子等洗漱用具给没收了,不准再买,也不准喝水。因雷昌蓉戴的是假牙,时间久了,嘴是很臭的。包夹一边侮辱、乱骂,一边就是不让洗漱。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五日下午,有几个人找到雷昌蓉的小女儿工作单位跟女儿说:我们是维稳办的(穿的是便衣,亮了警官证),你妈写信到了北京,告诉你妈在哪里?我们要照个像,要她的视频。小女说:我妈70多岁了,干得了啥子?警察说:这个不管年龄大小。小女说:我们吵了架了,她就走了,我就不知道她在哪里?你去找我姐姐嘛。维稳办的要了姐姐的电话号码和她妈的电话号码。还问了家庭情况和其他亲人的情况。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六日,南岸区弹子石派出所警察又到小女单位,要小女配合告诉她妈的情况,小女说:昨天已经配合了,今天又来找,今天不配合了。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五日至十月十一日,雷昌蓉的两个女儿及亲戚多次遭骚扰,要他们配合找雷昌蓉,参与的有:南岸区公安分局、南岸区维稳办人员、弹子石派出所、弹子石石桥社区人员。

二零二零年十月一日晚八点钟左右,重庆南岸区法轮功学员雷昌蓉在小女家。有人敲门,大女把门开了,一窝蜂闯进来六、七个人,还有一个物管保安。

一个警察就打开执法仪,开始摄像,有两个没穿警服的凶恶的说:“交出黑色挎包,我们是来办案的,你发了法轮功的资料。”雷昌蓉说:“你们先出去,拿出证件来。”他们不出去,有个警察拿出证件,一晃马上收回,不让看他的证件。

几个警察到处窜,发现挎包,一女警与雷昌蓉拖拉挎包,大女儿(未修炼法轮功)帮忙,有个男警察说:“不允许!否则手铐铐你。”大女说:“我妈七、八十岁了,怕你们把她弄倒,我要保护我妈。”

雷昌蓉的挎包被警察抢去了,警察打开包,搜出有藏字石卡片、二维码翻墙卡片、护身符各数张;二个手机、一个wifi路由器及一本《洪吟》和两篇新经文等。警察对这些物品进行照相。雷昌蓉说:“包拿给我看,还有没有我自己的东西。”雷昌蓉在包的内层拿出了自己的存折。然后,警察就要把雷昌蓉绑架到派出所。

雷昌蓉说:“你们把名字和警号报上来……”警察问:“你记下来干什么?”雷昌蓉说:“这是你们迫害法轮功的证据。大审判时,这就是证据。”警察不让记。雷昌蓉的大女帮忙念警察衣服上的警号。

几个警察都不说名字,雷昌蓉说:“为什么不说名字?怕什么?光明一点嘛!”有五个警察说了名字。写好后,雷昌蓉的大女又把她妈的衣服弄开,给她的手腕、脚腕照像,警察不允许,大女说:“你们看,我妈身体是完好的,要有什么,我要找你们的。”警察把雷昌蓉带走了。
到了海棠溪派出所后,警察很凶,雷昌蓉拒绝坐犯人椅子,说:“我不是犯人,不坐。”警察就让她坐另一凳子,给雷昌蓉看了告知书后,就开始询问名字、出生年月、有多少人、家在哪里等。雷昌蓉说:“与本案无关,不回答。”询问警察又问:“有人举报你在金香庭发了法轮功资料、台历,还有这些(包里搜的)资料从哪来的。谁给你的?”语气很凶。

雷昌蓉说:“你凶什么?这是逼供,我不会告诉你的。我发法轮功资料是合法的,是在救人,你凭什么把我抓起来?”他讥笑的说:“现在是我救你,我凭三百条。”雷昌蓉说:“你把三百条说给我听。”他说了“三百条”的内容。雷昌蓉问他:“我利用了哪个邪教组织?破坏了哪一条法律实施?在哪点破坏的?请你回答。”他说:“国家不允许炼,说法轮功是邪教(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雷昌蓉问他:“国家哪一条法律规定的?请你拿出文件来、依据来。”他拿不出来,无言以对。

雷昌蓉又说:“国务院、公安部(认定)的十四种邪教组织中没有法轮功,所以法轮功在中国是合法的。新闻出版总署柳斌杰发出的五十号令已经废除了江泽民当政时的“禁止出版法轮功书籍”的禁令,所以发法轮功资料也是合法的。你们警察不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办案,你们才是违法的,那我走了。”警察很凶的说:“你不能走,这里我说了算,不信明天就把你送洗脑班。”

雷昌蓉说:“不怕,洗脑班也是非法的黑监狱。哪条法律准办洗脑班?你说了不算,我一定要走。”就出去找电话。

另外一女的(没穿警服,询问时在雷昌蓉旁边的)把雷昌蓉拉回来,雷昌蓉说:“你们违了法,还不让我走。”她说:“我违法,你告我呀。”雷昌蓉说:“那好,我马上打12389,你们的电话在哪里?”询问警察说话口气就没那么凶了,说:“我们这里没有电话。”

雷昌蓉说:“那就把你手机借用一下。”他说:“我没有手机,要打,你回去打嘛。”询问警察把询问记录拿出去了。

隔了一阵,询问警察和另一警察进来,询问警察让雷昌蓉在询问记录上签字,说:“只准签名字,不签就作为零口供。”另一警察说:“只准写名字,不准写其它的。”雷昌蓉说:“既然叫我签字,那就是我的权利,我实事求是的该签什么就签什么。”询问警察说:“好,让她签。”
雷昌蓉想了一下,在询问记录上写道:“很多人闯入家里,有两个人没穿警服,有一个拿出证件晃一下就收回了,我要看,他不给。其余几个都没露证件。绑架我时,很凶,我手上有伤(青块),询问时,有人也凶。上面记的有些不符,是他自己人写的。据(新闻)出版总署五十号命令,发法轮功资料是合法的。公安部、国务院(认定)的十四种邪教中没有法轮功,说明法轮功在中国是合法的。法轮大法是佛法,诽谤大法迫害大法弟子必遭报,善恶有报是天理,善待大法和大法弟子得福报,善良的你,请自重。”签了名。雷昌蓉把空白的地方写的满满的。询问警察拿出去了。

等了一阵,询问警察进来了,说:“你写的我都甩(扔)了。”然后,拿传唤证和处罚决定书给雷昌蓉看,决定书上的处罚决定:决定给予治安处罚,拘留十天。执行形式:不予执行。处罚决定书上后一段是罚款项,雷昌蓉问:“罚多少款?”警察说:“不罚你的款,也不拘留你,你去把手续办了,就回去。”雷昌蓉准备签字,他一下抢过去,不准签字。他把雷昌蓉带到另一房间去了。

另一房间的警察要强迫给雷昌蓉照像、采集视网膜、按指纹、录音、抽血等,雷昌蓉不配合。警察说:“只要是到我这儿来的都得照,这是办案程序。”就强迫照像,雷昌蓉说:“你照不起(像),机器要坏,照了也不起作用。”警察照了很久才成。

然后,警察又强迫拉着雷昌蓉的手按指纹、录音,又要雷昌蓉把手伸出来抽血。雷昌蓉说:“我的血是珍贵的,是我自己私人的东西,不能随便抽。”大女也说:“血哪有随便抽的。”警察说:“抽一滴也可以。”雷昌蓉说:“一滴都不行,谁知道你抽去干什么?要活摘器官?江泽民当政时就是抽法轮功学员的血,活摘器官,绝对不让你抽。”

僵持了一阵,警察又说:“把你的眼睛照一下。”可能是采视网膜。雷昌蓉还是不配合,说:“照不起,机器要坏。”搞了很久都照不成。
警察又要抽血,雷昌蓉说:“绝对不让你抽,我要上厕所。”警察就让雷昌蓉的大女陪她上厕所。

雷昌蓉和大女从厕所出来,那两警察已经在大门外等。警察说:“你们走吧。”雷昌蓉说:“把处罚决定书给我。”警察说不给。雷昌蓉说:“那上面写的应该给我一份。”警察说:“我有权不给你。”就走了。

雷昌蓉和大女一起回到小女家后,看时间,已经凌晨两点多钟了。大女说:“在(派出所)没走之前,警察就把(抄去的)包、两个手机和wifi给我了。”

雷昌蓉已经回家。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日下午两点左右,雷昌蓉走到腾龙岭秀小区路口时,被八个人拦住。他们问:“你是雷昌蓉吗?拿出身份证,跟我们去派出所一趟。”雷昌蓉说:“没有(带)身份证。你们拿出证件来。”有两个穿警服的人拿出证件晃了一下说是(当地)派出所的,还有六个人没穿警服,其中有人说:“是(江苏省苏州市)市公安局的 。”雷昌蓉问:“案由是什么?”他们说:“去了就知道了。”把雷昌蓉强行推上旁边的警车。

到了当地派出所,雷昌蓉向警察要了一张纸和笔,要记下警察的名字和警号。旁边还有几个没穿警服的人,雷昌蓉问他们名字和警号,其中有两人说:“是市公安局的,等会儿我问你时,再告诉你。本来是我们问你,现在成了你在问我们了。”

还有一人说:“我是石桥社区居委会的,你给我寄了一封信,几大篇。”雷昌蓉说:“我没给你寄信,你拿出来看看。”他拿不出来。雷昌蓉说:“你是居委会的?我们选你出来是干什么的?你知道你的职责吗?我们选你是要为居民服务的,是叫你来迫害我们的吗?”这人一听这话,马上转身就走了。

雷昌蓉把被拦截、绑架及警察没穿警服违规执法的过程也写在了纸上,没等写完,就被警察拿走了。雷昌蓉多次要回自己写的东西,都不给她。

雷昌蓉被非法带到审讯室,警察拿出传唤证、告知书给她看。雷昌蓉说:“你们是重庆市公安局的?”他们说:“是苏州市公安局的。”苏州警察拿出一封信问:“是你寄的吗?”雷昌蓉说:“先把你们的名字和警号告诉我。”他们不说,雷昌蓉说:“怕什么?堂堂正正的说嘛,你们不说,我就打12389。”那两个警察才把警官证给雷昌蓉看。

警察又问:“这信是你寄的吗?”雷昌蓉说:“不知道。”苏州警察把信封上的字念给雷昌蓉听:(信封邮戳盖章时间)五月七日从重庆南坪寄往苏州市吴江区检察院,张能(收)。再让雷昌蓉看他手机上的一段雷昌蓉寄信之后,一直被跟踪到她回家的监控录像,还照了她家的门牌号给雷昌蓉看。还翻出手机上照的三位重庆市南岸区法轮功学员的照片,问雷昌蓉:“认识吗?”雷昌蓉说:“不认识。”

苏州警察说:“我已经查清楚了才找你的。”雷昌蓉问:“寄信犯法吗?”苏州警察说:“不违法,但信封里有法轮功的内容。”雷昌蓉说:“那上面的都是真实的,是救他的,他反而(把信交给公安)加害于我。那你们以哪条法律来加害于我呢?”苏州警察说:“用刑法三百条,利用×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雷昌蓉说:“我利用了哪个邪教组织破坏了国家的哪条法律实施?在哪里破坏的?危害程度有现场记录吗?”雷昌蓉说:“哪条法律定的法轮功是×教?请拿出文件来。公安部国务院公布的十四种邪教没有法轮功,你可查文件,所以法轮功在中国是合法的。中国出版总署柳斌杰发的50号令已经废除了禁止出版法轮功书籍的禁令,这说明拥有法轮功的书籍和真相资料是合法的。所以我没有犯法,应该无罪释放。”

非法审讯之后,苏州警察就到雷昌蓉家非法搜查。一进屋就到处拍照,被雷昌蓉制止。警察抢走了一本真相台历与几张真相卡,雷昌蓉又被带回派出所。苏州警察拿出传唤证、告知书、搜查证、取保候审决定书让雷昌蓉签字。雷昌蓉说:“我没有罪,怎么还要取保候审呢?”苏州警察说:“有罪无罪不是我们定的,这是最轻的,否则把你关起来刑拘。”

雷昌蓉看了取保候审决定书说:“公安部国务院公布的十四种邪教没有法轮功,法轮功在中国是合法的,出版总署柳斌杰发的50号令已经废除了江泽民当政时的禁止出版法轮功书籍的禁令,所以法轮功的书籍和资料是合法的,我没有罪。你们再不要来骚扰了。”苏州警察说:“不来了。如果你还出去做或把这次的事情告诉你的功友,(把消息)发到国外去,肯定会有人找你麻烦的。”

第二天凌晨两点多,大女儿陪着雷昌蓉回到家中。

六月三日上午九点半,雷昌蓉去了派出所,没看见苏州警察,就问一个片警:“苏州警察让我今天上午九点半来拿询问记录与我自己写的那张纸。”片警说:“他们没来,询问记录、你写的都给他们带走了,我这没有。这些(事)不要发到国外去,会给你带来麻烦。”

迫害类型:
绑架未遂骚扰监视/跟踪看管/蹲坑非法劳教不准上厕所人身侮辱强行施药冷冻/灌凉水/凉水澡/浸水逼迫放弃信仰剥夺睡眠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绑架/劫持非法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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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二零一一年二月重庆市女子劳教所(一所)恶警名单: 第一所所长姓甘,政委姓孙,还有个所长刘玲; 现任四大队的第一队长:王志桃; 现任四大队的第二队长:胡晓燕(原是第四把手队长); 现任四大队第四队长:简丹; 原四大队的第一队长:苏畅(现已调去所部); 原四大队的第二队长:陈雁彦,很邪恶,现调去二大队; 主管迫害"转化"的攻坚队长:陈雁彦、贾征、杨轶、杨倩、陶忻、朱昱、幸利莎、严心琳 海棠溪派出所恶警 : 张全华,警号303849 章 华, 警号103606 秦小丽,警号103402 王小山,警号303811 王大山,警号303752

责任单位及恶人:
苏州市公安局“610”处长:包勇,原处长:吴小弟(现已退休,但还在参与迫害)
茅家山女子劳教所(重庆市女子劳教所)〈重庆市沙堡女子劳教所〉重庆茅家山女劳教所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江路21--1号<br>邮政编码:400021   <br>电话:四队:23-6786-1870<br>重庆市女子劳教所已从毛家山迁到石马河石子山坪上社<br>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石马河感育路28号<br>女子劳教所主要参与迫害的:<br>劳教所所长: 罗川梅<br>四大队大队长: 陈彦颜、苏畅等。<br>中队长: 杨明、胡晓燕、赵圆圆、杨倩等。<br>范林林<br>四大队队长室电话:023-67549181<br>四大队值班室电话:023-67549185<br>劳教所门卫 电话: 023-67549131<br>重庆女教所门卫电话:023-67549131<br>值班室电话:023-67549185<br>劳教所迫害大法弟子的部分恶警名单:<br>王智涛、陈利群、余庆华、刘永琴、何中林、李朝珍、胡梅
南岸区公安分局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金紫街一百九十九号,<br>电话:023-62833933。<br>重庆市南岸区警察协会也位于南岸区公安分局内。 : 黄奇瑞
南岸区弹子石派出所弹子石派出所电话:023-6251 3692 : 王国伦雷渊
南岸区海棠溪派出所
弹子石石桥社区

更新日期: 2021年6月25日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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