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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香玲

简介:
王香玲
(Wang,Xiangling), 女 , 85岁 , 山东省菏泽市巨野县法轮功学员,大义工厂员工。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轮功后,王香玲去北京上访,二零零零年十二月被北京大兴警察殴打、拘禁六天,六天后被巨野县610警察绑架到巨野县看守所非法拘禁四个月,被巨野县公安局非法罚款九千元。巨野县610、公安局、派出所警察两次非法侵入住宅抢劫,抢走十几本法轮功书籍、日本进口电视机一台、录音机一台、放像机一台。

二零零一年四月,王香玲被非法劳教三年,被巨野县610国保警察绑架到山东省王村劳教所,在劳教所被迫劳动,天天剪线头,从早晨干到夜里十二点,累得头晕眼花,脖子疼痛难忍。

二零一五年七月,王香玲实名起诉江泽民,二零一六年十月被巨野县公安局非法行政拘留五日。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九日巨野县大法弟子马秀芹、王香玲在田桥乡讲真相时,被田桥派出所警察绑架,这两名大法弟子一个快七十岁,一个快八十岁。据邻居所见,公安绑架两人后,夺取了马秀芹的钥匙,强行带至她家,搜走了家里的大法书籍、师父法像和电脑。三月二十一日通知家属,目前已被劫持到菏泽市看守所非法关押。

马秀芹、王香玲被非法拘留十二天后,被巨野县检察院非法批捕,巨野县田桥派出所二零一七年四月一日通知她们的家人去拿非法批捕通知书,家属都没有配合。

王香玲于二零一八年二月被巨野县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并被勒索五千元。

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一日,巨野县各派出所针对当地法轮功学员统一执行敲门行动,非法闯入法轮功学员王香玲、刘秋霞、马秀芹及其他几位学员家中,进行非法抄家、绑架。

王香玲、刘秋霞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被巨野县公安局构陷至郓城县检察院,于二零二五年一月二十三日被郓城县法院非法开庭、没有结果。

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六日,王香玲、刘秋霞再次被非法开庭,刘秋霞被冤判一年六个月,王香玲被冤判一年。现被关押在菏泽市看守所,两人已上诉至菏泽市法院。郓城县法院审判长赵桂峰、审判员华全功、陪审员葛惠杰、书记员陈德儒。(公诉人)郓城县检察院 检察官初冬梅、检察官助理刘洪文。

菏泽法院:梦姓法官,电话0530-5321030.梦姓法官要求律师邮寄辩护词,说二审是书面审理。律师正在争取公开开庭审理。

菏泽法院梦姓法官寄件王香玲律师要求书面审理,律师一直递交公开开庭申请。经多次交涉,菏泽法院还是书面非法判决,维持原判。

迫害类型:
非法拘留敲诈/掠夺/破坏财物非法劳教非法判刑抄家绑架/劫持非法关押勒索钱财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山东菏泽巨野法轮功学员王香玲、刘秋霞被菏泽中级法院维持枉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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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491887.html #25321193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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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四年七月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479686.html#2471322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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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菏泽市巨野县大法弟子马秀芹、王香玲被绑架补充
山东巨野县大法修炼者受迫害事实

相关单位及个人:
庞欣,巨野县公安局610办公室,电话:0530-3334139 转 庞欣 接。 这个是总机,需要转接。

责任单位及恶人:
巨野县公安局
菏泽市看守所菏泽市看守所电话:5623384<br>菏泽市看守所:<br>电话0530-3332151<br>所长郭良友0530-3332166、13905306326、18605306326<br>政委王怀北0530-3332168、13853033899、18661509168<br>副所长刘祥田0530-3332162、13605309221、18661509169<br>副所长张合军0530-3332167、15898688688、18661509188
田桥派出所
巨野县检察院
郓城县检察院

更新日期: 2025年5月11日 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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