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秋霞
简介:
刘秋霞(Liu,Qiuxia),
女 ,
六十多岁 ,
山东省菏泽市巨野县法轮功学员。她是县人行干部 ,因拒绝写保证书被逼的流离失所,于二零零一年七月份在公路上行走时被绑架,八月份被强行送济南洗脑班精神摧残迫害三个多月。(迫害时间待查) 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三日,刘秋霞被巨野县610国保大队大队长王合亭、庞欣绑架到菏泽市看守所;二月十六日被巨野县610国保大队庞欣等人绑架到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二零零六年二月至二零零七年十月在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遭摧残迫害。 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一日,巨野县各派出所针对当地法轮功学员统一执行敲门行动,非法闯入法轮功学员王香玲、刘秋霞、马秀芹及其他几位学员家中,进行非法抄家、绑架。 王香玲、刘秋霞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被巨野县公安局构陷至郓城县检察院,于二零二五年一月二十三日被郓城县法院非法开庭、没有结果。 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六日,王香玲、刘秋霞再次被非法开庭,刘秋霞被冤判一年六个月,王香玲被冤判一年。现被关押在菏泽市看守所,两人已上诉至菏泽市法院。郓城县法院审判长赵桂峰、审判员华全功、陪审员葛惠杰、书记员陈德儒。(公诉人)郓城县检察院 检察官初冬梅、检察官助理刘洪文。 菏泽法院梦姓法官寄件王香玲律师要求书面审理,律师一直递交公开开庭申请。经多次交涉,菏泽法院还是书面非法判决,维持原判。
迫害类型:
逼迫放弃信仰;
洗脑/送洗脑班;
抄家;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非法起诉;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判刑;
非法劳教;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山东菏泽巨野法轮功学员王香玲、刘秋霞被菏泽中级法院维持枉判
山东巨野县73岁退休教师马秀芹遭诬判
山东巨野县85岁王香玲等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二零二四年七月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479686.html#2471322198
山东巨野县大法修炼者受迫害事实
责任单位及恶人:
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浆水泉劳教所)
济南洗脑班
巨野县“610”
:
王鹤亭
巨野县公安局
:
庞鑫
菏泽市看守所
郓城县检察院
更新日期: 2025年5月11日 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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