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实事报道


首页 > 实事报道 > 更多迫害案例 > 名单及案情

兰济能

简介:
兰济能
(Lan,Jineng), 女 , 59岁 , 湖北省黄冈市武穴市花桥镇法轮功学员,家住花桥镇兰杰村,从事早餐饮食生意。

二零零零年四月十八日,兰济能去学员家被恶人告诉派出所,警察以串联为藉口,将他抓到派出所非法关押,一个叫王勇的警察在他身上搜出一份资料,审问他资料是谁给他的?兰济能不愿告诉他,当时就遭王勇拳打脚踢,并换一个人来接着要他交待问题,他说我没有什么问题要交待的,没有做坏事。恶警们又是拳打脚踢,派出所王所长也亲自轮流的打他,最后它们打累了,才连夜把他送到拘留所。

他在拘留所期间被无限期关押,并且恶警给他家施加压力,找他家里要钱,不要他儿子上学。一次村书记和治保主任逼迫他妻子和他们一起到拘留所要他写不炼功的保证和师父的坏话,并且说如果写了就放他回家。他说:“我炼功病都炼好了,而且是学真善忍,是叫人做好人的功法,怎么不要我炼了?”恶警们非但不听,反而煽动他妻子打了他一记耳光,脸都打青了。

当时书记和治保主任就强迫他写保证,他坚决不写。他们三个人中有一个人是他的邻居,见逼写不成,操起铁棍照准他的手脚一顿乱打,把他手脚打得青青紫紫,顿时就走不动路。打过之后还抓住他的头往铁窗上撞,直到快不行了才让人把他扶到牢房里。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下午六时,花桥镇派出所张晓军另带两名警察未出具任何证件,在兰济能家非法搜查,翻箱倒柜,抢走大法书籍五本,真相资料三本,起诉江泽民诉状三份。翌日上午十时左右,张晓军一行六名警察在派出所指导员王克成带领下,乘一辆警车,绑架兰济能。兰济能要求他们出示证件,警察张晓军拿出一份没有公章的搜查证,兰济能拒绝签字,张晓军自己把这份毫无法律效力的所谓“搜查证”撕毁,六名警察强行将兰济能绑架上车。

二零一七年五月一日,兰济能哥哥到花桥派出所要人,派出所警察回答:“拘留十五天,现关在武穴市拘留所。”家属要求出示拘留证,警察回答:“没有!”家属要求知道所长手机号找所长,问问为何无故非法拘留公民,他们不予理睬。派出所警察还私自无礼给家属照相,家属也准备给他们照相,警察却威胁说:“你给我们照,我们就对你采取强制措施!”翌日,兰济能哥哥到武穴市信访办上访,姓郭的干部说:“只有政法委能解决。”当天下午三时三十分,兰济能哥哥找到政法委反映情况,要求放人,政法委一个姓夏的干部打电话给花桥镇派出所所长陈明,陈却回答说:“拘留手续齐全”。五月三日上午十时,兰济能在武穴拘留所才得到哥哥的会见,然而直到这时,无论是兰济能本人还是家属,都没有见到派出所出具搜查证、扣押证、拘留证。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日,法轮功学员兰济能被非法拘留十五天期满,当天上午八点多钟,同一天拘留到期的其他人员全部被释放。拘留所张姓副所长虽然也为兰济能办了释放手续,却不让他走,要他等花桥镇来人“谈完”话才放行。兰济能家属在门外几次催促放人无果。上午十时二十分,花桥镇派出所自称姓李的警察(警号:071090)和另一个警察(警号:071099)带着花桥镇兰杰村两男一女(三人都是六十岁左右,推断是到湖北省洗脑班作“陪教”的,不久前已有女学员被绑架到湖北省洗脑班迫害。)从一辆白色面包车下来了。李姓警察把兰济能往他的车上拉,说是送兰济能去武汉所谓“法教班”。

兰济能家属抵制并义正辞严的告诉警察,当局强调以法治国,对无罪而非法绑架,将终生追责。绑架兰济能到武汉没有法律依据。李姓警察说依据局长签字的维稳办文件。家属表示警方以权代法,以特定领导签字文件恣意枉法抓人。张姓警察赶紧掏出电话请示,李姓警察打完了电话张狂放言他们只听所长的,以妨碍公务罪恐吓家属。家属抗议执法违法,不愿配合犯罪还被恐吓强加“妨碍公务”的“罪名”,拘留所张副所长竟也在一旁帮腔便宜行事,要家属配合,事后再找花桥镇派出所所长,也可以去找市委,还可以去告他们。家属被迫目睹着亲人被警察双手上背铐强拉上车,绑架到湖北省洗脑班。

现(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四)家属已把花桥派出所所长陈毕明等人告到武穴市检察院。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七日,兰记能的儿子和哥哥兰济胜到花桥镇派出所要求派出所给出拘留予兰记能十五天的相关手续,并要求给予探视手续,而花桥镇派出所警察却以妨碍公务罪名把兰济胜(70岁)绑架到武穴市拘留所非法拘留十天,后因血压太高,拘留所拒收。

兰记能于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五日被放回家。

二零一七年六月,兰记能、兰济胜聘请律师向武穴市检察院递交控告状,至今未答复。七月份,兰记能、兰济胜和律师又继续向黄冈市地区法院和检察院递交控告状,控告武穴市公安局和花桥派出所。

迫害类型:
毒打/殴打非法拘留迫害亲属抄家绑架/劫持私闯民宅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强制拍照并在电视上/游街曝光骚扰威胁/恐吓非法关押洗脑/送洗脑班上手背铐敲诈/掠夺/破坏财物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谎诈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兰济胜、兰记能又继续向黄冈市地区法院和检察院递交控告状
要求探视妹妹 兰记能的老哥哥遭绑架
非法拘留期满-兰记能被劫入武汉洗脑班
湖北省武穴市兰济能被警察绑架
湖北省黄冈市武穴市花桥镇法轮功学员兰济能被非法拘留
武穴市花桥镇兰济能因坚持信仰遭毒打
武穴市花桥镇大法弟子因坚持信仰遭毒打

相关单位及个人:
花桥镇派出所电话 0713---6682352,警号 079543 071042 070087 武穴政法委电话:0713-6271130 花桥派出所所长陈毕明电话07136682352 指导员王克成,电话18986751563 副所长张晓军,电话,18986755221 警号 079922 警察李某, 警号071090

责任单位及恶人:
庙山汤逊湖洗脑班(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湖北省洗脑班/武汉板桥洗脑班/洪山区马湖村特二号)法定代表人:周水庆<br>地址:武昌洪山区马湖村特2号 联系电话:027-87234314<p>“湖北省法制教育所”<br>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马湖特一号(武汉洪山区马湖村特2号)<br>邮编:430064<br>电话:027─87924873<br>乘车路线: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就是共产邪党专门用来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基地。湖北省洗脑班已由汤逊湖迁到了武汉市洪山区马湖村,在臭名昭著的湖北省女子劳教所边,只一墙之隔。在武汉市洪山区板桥小区的东边,马湖新村的南边。乘901或905或306或587路车在板桥下,沿板桥中学南边的一条新修的大路向东走 50米左右,再向南拐就是湖北省女子劳教所和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即湖北省洗脑班)。<p>“湖北省法制教育所”部份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责任人名单如下:<br>张幸福,现任湖北省劳教局副局长<br>所长周某某<br>副所长:张修明、刘琼(女)<br>一中队:<br>江黎莉(女,队长)副科长,具体负责“转化”迫害法轮功学员,打人最多,且凶狠毒辣<br>何伟(队长)打人凶手<br>胡某某<br>二中队:<br>刘成(队长)<br>徐某某(女,副队长),<br>彭刚,倩倩(女),江某(女),李某(专职打手)<br>江成方,<br>刘勇军,<br>周水庆,<br>张某某,<br>龚健, 大队长,具体负责“转化”迫害法轮功学员<br>毕慧琼,女,副队长<br>俞某, 科长<br>田明、毕慧琼、毕鹤梅、刘群、邓××(男,微胖,30岁左右,1.80米)、胡建国(男,队长,1.72米左右);徐红(女,脸上有很多痣)、王丽华(女,20多岁,1.52米左右),刘贫,彭某,江某,谢胜艳、柯昌芬等。
武穴市花桥镇派出所电话 0713---6682352,警号 079543 071042 070087 : 张晓军王勇王克成陈明
武穴市政法委
武穴市拘留所
武穴市信访办
花桥派出所花桥派出所所长陈毕明电话07136682352<br>指导员王克成,电话18986751563<br>副所长张晓军,电话,18986755221 警号 079922<br>警察李某, 警号071090 : 陈毕明

更新日期: 2017年7月24日 12:39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2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