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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蓉蓉


高蓉蓉2004年5月7日被酷刑折磨,脸上是电烧灼伤。照片是受伤10天后拍摄的


沈阳鲁迅美术学院财务处法轮功学员高蓉蓉


高蓉蓉遭受人格侮辱,头顶头发被强行剪短。


高蓉蓉身体太虚弱,医生无法進行手术。


高蓉蓉遭受人格侮辱,头顶头发被强行剪短。


2016年7~12月大连法轮功学员遭各类迫害统计(遭迫害人数总数:128人)

简介:
高蓉蓉
(Gao,Rongrong), 女 , 36岁 , 在辽宁省沈阳鲁迅美术学院财务处工作。1999年7月她和母亲还有两个姐姐一家4人到北京上访。这是她在北京第二次被抓。关押在辽宁公安所住的宾馆附近的小平房里。她要上厕所,却遭到公安的训斥让她坐回原处。

1999年7月某晚上她和几个男学员被公安强行按到车座底下躺在地上。大客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了一宿,第二天上午在锦州市由沈阳公安接走,关在一小间房内。她们3个学员趁机走脱了,随后又去北京上访。

1999年9月9日,听她的姐姐高丽丽说蓉蓉逃走后,被公安抓回送到沈阳市大南收容所关押。后来蓉蓉又想办法走脱了,她又一次去北京上访。这次她家3人同时被非法抓捕,母亲被关押在1号牢房,她被关押在3号牢房。第二天夜里听到3号房被管教把她被叫到走廊,被迫蹲着电她。

2004年1月初,唐玉宝给二大队开会公布对任淑杰的迫害决定,她因身体不好没下床,被它从上铺拽下,踢打到办公室用电棍电,又打了孙燕。

2004年5月7日,她被二大队副大队长唐玉宝、队长姜兆华等叫到值班室,铐在暖气管上,唐玉宝、姜兆华连续电击她6-7小时,从下午3点至晚上9点多。当时她的面部严重毁容,满是水泡,烧焦的皮肤与头发脓血粘在一起,面部肿胀后眼睛只剩一条缝,嘴肿得很高变形,有的地方焦糊结痂很厚,可以看出电伤的严重程度。

在她被唐玉宝疯狂电击、殴打后,沈阳市龙山教养院院长李凤石在现场看到手下执法犯法不但不管,反而对她说:“这是专制机关,手铐、电棍是干啥的?不信治不了小小的她。”她在极限承受情况下,被迫从二楼狱警办公室窗户跳下,造成骨盆、股骨头、腿部等多处骨折。

2004年5月7日晚10点左右,她被沈阳龙山教养院电击毁容后,龙山教养院连夜将她送到沈阳陆军总医院,之后转到沈阳市公安医院,2004年5月18日在家属强烈要求下才将她送到中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沈阳医大”)0533房。

2004年8月20日,沈阳龙山教养院主管迫害的院长李凤石和沈阳市司法局劳教处处长刘波等来到中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医大”)的院领导办公室,向“医大”的领导“做工作”,散布谎言,企图拉拢“医大”成为它的犯罪同盟。“医大”的大夫说希望她出院,但此事得请示书记;“医大”的书记表示沈阳市司法局不同意她出院。

龙山教养院和有关部门为掩盖她被电击毁容案罪行,多方伪造所谓的“证据”,妄图逃脱罪责。让负责“包夹”她的劳教人员毕淑华和王艳玲写所谓“证实材料”,造谣说她2004年4月24-26日绝食,以此不是藉口的藉口推卸责任。 那所谓的“证实材料”,因“普教”王艳玲文化水平有限,还是由30多岁的吸毒犯张瑾代笔而成,落款时间则按龙山教养院的要求,写成几个月前的日期(2004年4月28日)做伪证,以混淆视听、推卸罪责。

2004年8月,她被迫害得生命危急期间,龙山教养院一把手院长唐晨光对下属就事先做好了“死亡事件”发生后的部署,唐晨光告诫下属“密切观察,做好思想准备”。院长唐晨光、李凤石、二大队教导员(也是大队长)王静慧多次强调:提高警惕、注意防范,要有应付“突发事件”的能力。如果有外来人员“抢人”,马上打“110”报警。

她被毁容后,龙山教养院管理科副科长李生元5月8日最早出现在沈阳公安医院,并在沈阳公安医院监控她、做笔录。2004年8月15日下午,李生元去“医大”给看守的员警秘密开会时强调:“如果发生死亡,一定让‘医大’出死亡证明,并马上通知龙山教养院领导。注意处理好每一个环节,不能出现任何纰漏!”

她被劫持龙山教养院后,身体被迫害得很严重,肝痛,腹痛,干呕,吃不下饭,断断续续发烧,她的一只耳朵曾被唐玉宝打耳光失聪。一大队大队长岳军让劳教人员对她进行人格侮辱,将她头顶部位的头发剪成短到挨头皮。

2005年3月8-9日期间,她再遭绑架后下落不明。2005年3月31日,她被非法关押在沈阳监狱城(马三家地区)遭受残酷折磨,她正在绝食抗议、抵制邪恶迫害。

2005年4月下旬她年迈的父母再次去马三家找苏境要人。苏境说:她算在马三家被劳教,但人不在马三家。连她也见不到她,有关方面对她在进行审查。2004年5月7日她被龙山教养院恶警长时间电击毁容。其被残害的照片公布于世后,不法人员感到极大的恐惧和震慑,定为公安部26号大案,“610”头目罗干亲自插手。

在罗干授意下辽宁省政法委、610、检察院、司法、公安等部门联手做恶封锁她的消息,参与营救她而被绑架的大法弟子都在遭受残酷迫害。司法系统一人说:“罗干有指示,这事(指她遭电击毁容被曝光)国际影响太大,让我们“处理好”(其实就是秘密加重迫害)。马三家教养院一赵姓副校长对她的父母说:她由政府管。她的父母指出:做父母的有权知道女儿的下落,何况她被迫害至毁容、断腿,不知她现在还遭什么迫害,她连家人都见不到精神压力得多大。教养院不是有接见的规定吗?赵说不能见,怕她再被“劫持”。


2004年5月8日凌晨,龙山的恶警将蓉蓉从陆军总医院转到公安医院,把蓉蓉的病房封闭起来,门玻璃都用报纸糊住了,他们还散布说蓉蓉的脸是摔的。龙山教养院的院长李凤石、政治部主任邓杨、管理科科长王学涛、李生元、姜玉波、二大队大队长王静慧、中队长林桂芝、队长腾吉良、一大队中队长段海英、恶警王春梅、赵英杰、马再明,沈阳市司法局的处长刘波和科长史英俊等轮番到公安医院,逼迫重伤中的蓉蓉在手术单上签字,蓉蓉拒绝签字,并一再要求通知家人,他们不顾蓉蓉身体状况危急,执意隐瞒消息不通知我们家属,这期间王静慧还蛮横的要替蓉蓉在手术单上签字,蓉蓉正告她:“你要替我签你就犯法了。”恶警王静慧才罢休。在蓉蓉被他们秘密送到公安医院后,恶警们对身负重伤的蓉蓉继续迫害,20几个小时没给她一口水,一点饭。

高莉莉,高薇薇多次去了沈阳市司法局,每次都是沈阳市司法局的处长刘波出面挡他们。一开始他不露声色,装作听他们述说,但每当他们问到实质性问题,要求处理龙山教养院和唐玉宝、姜兆华的犯罪事实时,刘波马上态度恶劣的诋毁否认蓉蓉是被电击毁容的。一次,他们坚持要见司法局的局长,最后刘波把他们带到了沈阳市司法局的楼上一间办公室,办公桌左面的沙发上坐着一个男人,刘波告诉他们那人是局长,他们申诉妹妹被电击毁容遭迫害的事实,也反映说到目前为止,妹妹每天在医院里还在受着龙山恶警们的监控骚扰和迫害。

2004年5月8日凌晨,龙山的恶警将蓉蓉从陆军总医院转到公安医院,把蓉蓉的病房封闭起来,门玻璃都用报纸糊住了,他们还散布说蓉蓉的脸是摔的。龙山教养院的院长李凤石、政治部主任邓杨、管理科科长王学涛、李生元、姜玉波、二大队大队长王静慧、中队长林桂芝、队长腾吉良、一大队中队长段海英、恶警王春梅、赵英杰、马再明,沈阳市司法局的处长刘波和科长史英俊等轮番到公安医院,逼迫重伤中的蓉蓉在手术单上签字,蓉蓉拒绝签字,并一再要求通知家人,他们不顾蓉蓉身体状况危急,执意隐瞒消息不通知我们家属,这期间王静慧还蛮横的要替蓉蓉在手术单上签字,蓉蓉正告她:“你要替我签你就犯法了。”恶警王静慧才罢休。在蓉蓉被他们秘密送到公安医院后,恶警们对身负重伤的蓉蓉继续迫害,20几个小时没给她一口水,一点饭。

5月18日,高蓉蓉被转送到中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简称“医大”)骨二科。在转院的过程中,龙山的恶警如临大敌,唯恐蓉蓉被人看见,最后因为蓉蓉的伤势严重,没有专业医护人员是无法抬上车的,就这样,龙山教养院才叫了急救车。急救车的医护人员都很吃惊,不知道年纪轻轻的蓉蓉为什么面目焦黑惨不忍睹,还由警察押送?他们在急救车上告诉他们,蓉蓉是因为修炼法轮功,被沈阳龙山教养院的恶警用电棍电击成这样,在逃生时腿被摔成骨折。医护人员都厌恶的看着那些跟着的恶警,并且在往医大急诊室推蓉蓉时,他们不许恶警们插手。

在医大办理转院手续时,从急诊到门诊再到病房,整个走了一大圈。医大就诊的人很多很多,看到手术车上躺着的蓉蓉,人们都吃惊的上前围观。我们和母亲见有人围观,就把车停下来,大声的向人们讲述妹妹因为修炼法轮功被电击毁容,我们大声的告诉人们:“告诉你们的亲友吧,“天安门自焚”是假的,高蓉蓉被电击毁容是真的。”龙山的恶警们在民众的注视下,头都不敢抬起来。

到中午办好了入院手续,推到病房区后,龙山教养院的队长梁真象缓过气来一样的气急败坏的大声对高莉莉喊:“你喊‘法轮大法好’啊,你喊啊!”高莉莉大声的回答她:“就是好!”她又说:“你喊‘法轮大法好’啊,你喊啊!”高莉莉还是大声说:“就是好!”她气的脸都变色了。

住进医大的第二天,也就是5月19号,当时还是在大病房,一间病房里有好几个病人。头天晚上高薇薇陪护蓉蓉,早上起来时,监控蓉蓉的恶警王春梅和苏志中在病房外一直大声的叫骂,以此来干扰蓉蓉休息。大早上,高莉莉去陪护,蓉蓉昏昏沉沉的躺在医大的病床上,高莉莉也疲惫的低着头打盹儿。这时高莉莉有一种感觉,就下意识的微微抬了抬头,眼睛微睁,看见在蓉蓉的病床前右侧站着两个人,一男一女,个子都非常高,男的长脸大背头,黑色短袖衣别在黑西装裤里,腰间是宽宽的黑皮带,脸上带着一副大大的无框黑墨镜,双手插在裤兜里站在蓉蓉病床右侧,低头一直看蓉蓉被电糊的脸。女人也是一整身的黑衣黑裤,扎低低的马尾头,脸上一副大黑墨镜,右手臂夹了一个牛皮纸的文件袋。

迫害类型:
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不准上厕所毒打/殴打电刑非法关押谎诈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人身侮辱推行/执行迫害法轮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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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沈阳市司法局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北大街 邮编:110014 副局长:张宪生(主管迫害法轮功,男,40多岁) 劳教处处长:刘波 手机13804006266,办公电话024-22855027 纪处长: 办公电话024-22855027 秘书科: 024-22824660 组织科: 024-22855034 宣传科: 024-22700704 沈阳龙山劳动教养院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祝家镇砬子沟村97号 邮编:110173 龙山教养院总机:024-24760033 主管迫害法轮功的院长:李凤石 ,男,40多岁,家住和平区南十马路集贤市场附近。(法网恢恢恶人榜编号11930) 恶警唐宝玉024-24761745 王静慧024-24761735

责任单位及恶人:
龙山教养院龙山教养院接见日为每月九--十日 <br>一大队电话:024--24760624<br>二大队电话:024--24761745 : 王吉昌
龙山教养院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祝家镇砬子沟村97号 邮编:110173 <br>总机:024-24760033<br>院长:李凤石,男,40多岁,家住和平区南十马路集贤市场附近。(法网恢恢恶人榜编号11930) <br>一大队电话:024-24760624;024-24760033-8212,8213<br>一大队大队长:岳军,男,33岁,家住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329号楼(位于南八马路和太原南街交叉路口,宝真超市东侧的浅蓝色高楼)<br>一大队副大队长:杨敏,女,40岁,家住铁西区。<br>二大队电话:024-24761745;;024-24761735;024-24760033-8222<br>二大队大队长:王静慧,女,40多岁,家住大东区滂江地区。(法网恢恢恶人榜编号24996)<br>二大队副大队长:唐玉宝,男,46岁,警号2116065,家住铁西区兴工街司法局宿舍。(法网恢恢恶人榜编号12697)<br>二大队队长:姜兆华、王吉昌、王春梅等。<br>管理科长:魏敏堂、姜玉波、王学涛<br>管理科电话:024-24761735<br>生活卫生科科长:张晓秋 <br>狱医:李五一 : 岳军姜玉波唐玉宝王静慧马再明姜兆华李凤石杨敏毕淑华王艳玲唐晨光李生元赵英杰腾吉良史英俊苏志中梁真象
沈阳市司法局地址:沈阳市<br>电话:024 2285933<br> : 张宪生刘波

更新日期: 2017年1月13日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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