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维影
简介:
宋维影(Song,Weiying),
男 ,
年龄未知 ,
双鸭山市大法弟子。双鸭山市公安局主抓迫害法轮功的凌擎凡,尖山公安分局恶警高玉生、凌大威、高远、冯跃辉等歹徒在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上已经犯下了重罪。为了向省委请功,他们匆匆忙忙编造了一个故事,指控2001年初,五名法轮功学员纪松海、楼嵬明、张莉、王玉卓、宋维影犯有“破坏法律实施罪”的罪名报检察机关起诉。这几名无辜法轮功学员现(2002年12月28日)已被超期关押7、8个月之久。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区法院非法开庭审判大法弟子纪松海、宋维影、娄嵬明、王玉卓、张丽。纪松海被无理判处重刑十二年,宋维影十一年、王玉卓和娄嵬明十年、张丽九年。尖山区法院审判庭庭长江枫(审判大法弟子都是该人负责)负有责任。
迫害类型:
非法判刑;
其它酷刑;
非法关押;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黑龙江双鸭山市伪法院图谋陷害十一名大法弟子
将黑龙江双鸭山迫害大法弟子的恶人登上恶人榜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法院枉法秘密判五名大法弟子重刑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公安分局伪造“大案要案”的内幕
相关单位及个人:
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 0469-4280458 院长室:0469-4288497副院长室:0469-4285618 尖山区法院审判庭庭长江枫(以前的审判都是该人负责):13349336099 刑庭副庭长:高志新 13019044496 刑庭办公室: 0469-4284239 执行庭办公室:0469-4284265 行政庭:0469-4284257 民庭:0469-4284292 立案庭:0469-4272631 审监庭:0469-4284282
责任单位及恶人:
尖山公安分局
:
高玉生,
高远,
冯跃辉,
凌大威
尖山区法院
:
江枫
双鸭山市公安分局
:
凌清范
更新日期: 2008年11月13日 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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