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金成(吴金城)
简介:
吴金成(吴金城)(Wu,Jincheng),
男 ,
48岁 ,
广东茂名市大法弟子,家住镇盛镇彭村。曾经因上访,被政保科和镇盛派出所四次非法拘留、罚款、逮捕。吴金成家中值一百元以上的可动财产全部被强行抢光拍卖,继后又派人强迫他的妻子写下五千元的欠条。(时间待查) 二零零一农历十二月二十八日下午三点多,彭剑、杨伟杰共四人,其中一名录像员在审讯室强行对大法弟子吴金成长达一小时的录像。欲计划变造窜改录像资料,大法弟子吴金成立即对他们提出不准擅自变造的要求,揭穿他们的阴谋。杨伟杰当场做出口头保证,但彭剑做贼心虚,一直不敢进入审讯室站在门外。 二零零二年一月,吴金成等七名大法弟子被押往茂名市影剧院开宣判大会,何耿庆被判十一年(海洋大学本科二年级学生),陈向前被判十三年,陈亚艳被判五年(两人是亲兄妹)。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五日,茂南区人民检察院对大法弟子吴金成和李坤、李鑫华(李坤的儿子,高中二年级)以及刘鉴宗(浙江省人)四人向茂南区人民法院无理起诉。 在法庭上公诉人何杰示出红、黄色法轮功条幅图片等证据,问是不是他们制造的,遭大法弟子吴金成质问以何种罪名起诉他们,何杰回答依据第三百条,却不敢当庭公读法条内容,吴金成即提出抗议,而法庭却以“抗议无效”掩盖其无理起诉。他被非法判刑十四年,现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三日,仍被非法关押在阳江监狱受迫害。 广东省茂名市市委书记罗荫国在任期间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至今追随江氏政治流氓集团,开办所谓的“法制班”(就是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的洗脑班),肆意非法关押、劳教、劳改众多法轮功学员,迫害死十多名善良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有:卢洪飞十五年,李建十二年,梁锦春第一次四年、第二次七年,邓少松六年,廖程彬六年、郑保九年(已含冤离世)、柯郑基七年、吴志岐七年,潘名胜八年,吴永坚七年,李坤十四年,李鑫华五年,吴金城十四年,刘剑宗十二年,梁楼图八年,陈向前十三年等等。 二零零二年元旦,李坤与吴金成、刘剑宗、李坤儿子李鑫华在茂名市区悬挂大法真相条幅、横幅。第二天半夜两三点, 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茂港分局共几十人,在茂南分局彭剑科长的带队下,包围了他们租住在茂名新坡商业城三街的出租屋,围住出租屋,又敲又拍,然后用铁棍撬开门,警察冲上二楼,抢走他们的台式电脑一台,彩墨打印机(佳能、爱普生)两台、联想多功能打印传真扫描一体机一台、以及装订印刷工具(铡刀等)一套 、大法资料一批,手机两台、Call两台等财物,并从李坤身上抢去二千四百九十元现金、从吴金成身上抢去一千一百八十元现金。参与迫害者有:陈力、梁伟彬、柯家豪、苏同佳等。 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还有:罗立、夏海、欧毛、李健、蒋小明、王金华、郑保、廖程斌、代安伦、炼日光、梁锦春、刘炳林、柯郑基、柴燕青、李峭松、尹逊祯、陆安武、梁楼图、谢永德(湛江粤剧团)、吴海波、邓少松、吴金成、潘明胜、朱石雄、吴志奇、柯华生(湛江人)、韦金江、周杨东、李峭松、吴祖强、李健、陆安武、李光武、刘庆伟,金元、刘剑宗、吴永坚、何耿庆、陈向前,
迫害类型:
非法判刑;
非法关押;
绑架/劫持;
非法起诉;
非法罚款;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迫害亲属;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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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阳江监狱
地址:广东省阳江市阳东县那龙镇阳江监狱(或135信箱) 邮编529935
监狱长 蔡锡鹏
教育科科长 阮世海
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饶武烈
责任单位及恶人:
茂名市第一看守所
茂名市镇盛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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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悦辉
茂南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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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剑,
杨伟杰
茂南区法院
茂南区检察院
:
何杰
阳江监狱
茂名市委
:
罗荫国,
倪俊雄
更新日期: 2017年9月14日 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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