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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钢

简介:
王钢
(Wang,Gang), 男 , 57岁 , 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县大法弟子

与妻子杨俊英、儿子王卓皆为宁乡市大法弟子,原宁乡县(现宁乡市)商业系统照相馆职工,后从事个体经营。

一九九六年底,王钢一家三口开始修炼法轮功。

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一日到六月二十七日,湖南省宁乡县已有一百零九名法轮功学员通过邮寄的方式向北京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分别送交了他们起诉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

遭绑架、非法劳教 王钢一家三口控告江泽民

王钢,男,五十七岁,个体商人,王钢被非法关押十多次,其中绑架二次、行政拘留七次、刑事拘留二次、送洗脑班三次、劳教一次;其妻子杨俊英,女,五十七岁,退休工人,被非法关押十多次,其中绑架一次、行政拘留五次、刑事拘留三次、送洗脑班四次、劳教一次;其儿子王卓,三十二岁,个体商人,被非法刑事拘留一次。王刚一家被非法抄家十几次,勒索现金三万多元。给全家人的身体、精神及经济上造成巨大的伤害。

二零一五年六月五日,湖南省长沙地区宁乡县个体户王钢全家三口王钢、妻子杨俊英、儿子王卓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邮寄了《刑事控告书》,起诉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

十六年来,王钢夫妻俩被分别反复关押十多次,勒索现金叁万多元,受尽各种酷刑折磨,由于时间太长,有些证据被抄家、抄走或遗失。

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凌晨三点左右,王钢被白马桥乡政府、白马桥派出所等十多人敲门入室,说有事核实,带到白马桥派出所,关押五个多小时后放回。妻子上访省政府后,遣返至党校强迫看恶毒攻击大法的假新闻,当天晚上放回。

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三日,王钢和妻子去北京上访,向政府讲清法轮功真相,遭到北京前门派出所警察的绑架,后转至湖南驻京办事处关押,后被当地国安接回。

因不放弃信仰,王钢被宁乡县公安局非法刑事拘留,关押在宁乡看守所二十多天。二零零零年三月二十八日,家人被勒索人民币一万多元。(湖南驻办事处伙食费六百多元、所有人员的机票四千元和保证金六千八百元等);至今分文未退。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日,王钢和妻子在家营业时被绑架,王钢被非法关押十五天,妻子非法关押十天。索取伙食费四百一十五元。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日,由于受“天安门自焚”假新闻的影响,迫害升级。王钢和妻子等几十位法轮功学员又无故被国安人员绑架,送县党校洗脑班强制洗脑,

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七日,在家营业时,王钢又被绑架无故非法关押十天,索取伙食费一百七十元。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妻子非法关押七天,伙食费一百七十元。

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五日,同修看真相碟被不明真相的人诬告受牵连,王钢因为不知道此事当天放回,妻子被刑讯逼供,非法关押三十三天,至十月二十八日后,被勒索保释金五千元,伙食费五百一十元才放回,至今分文未退。

二零零二年三月八日,在家营业时,因别人说资料是王钢给的,又被非法拘留十五日。关押期间,恶人找到一根两尺多长、手臂粗的木棒打他,之后,又将木棒插入后背两手之间向后掰,一边不停的搅动手铐,手铐越铐越紧,磨破皮肤,深深陷入肉内,一会,两手肿得青紫,痛得王钢大汗淋漓,全身被汗水透湿。这次索取伙食费九百多元,共非法关押五十三天;存五千元保证金,后王钢去公安局找当事人,才退还。

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二日,王钢在家营业时,被白马桥派出所新所长骗去说了解法轮功真相,非法关押十五天,妻子非法关押三十八天,勒索伙食费六百四十六元,保释金五千元,至今分文未退。

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八日,在家营业时,被玉潭派出所非法抄家(没有抄到任何东西),后将王钢和妻子无故绑架,王钢关在楼梯间小黑屋内四天(两人分开关押),反复提审。坐在冰冷的水泥地上,空调室外机的冷风对着王钢吹,晚上根本无法入睡,冻得手脚发麻,坐立不安。

第四天又提审,问东西哪来的,和哪些人来往,并对王钢严刑拷打,因不配合,一实习警察对他大打出手,狠狠的打了十几个耳光,打得他眼冒金星,头发被揪去一大撮。然后把他送到拘留所。后来王钢的妻子也被拘留,到期不放人。夫妻俩抗议无故超期关押,双双绝食,拘留所所长既怕担责任又同情他们,向六一零反映情况,六一零人员要他灌食,他回绝说:“要灌你们来灌,我才不做这种缺德事呢,死了我不负责”,在他多次电话反复催促下,到第六天,六一零主任和很多警察来了,开会研究后决定放人。

当王钢被家人扶着走出拘留所时,一位警察发出一声惊叹:“啊呀,这法轮功呀。”第二天妻子也被放回。而这次仅仅是有人说他的几张资料是王钢给的,两人就被非法关押二十一天。放回时,王钢拒绝交伙食费,口袋内一百二十元被抢去做伙食费。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妻子又被无故非法关押五日;二零零三年十月五日,六一零、公安、一百一十、国安、商业总公司等二十多人非法闯入王钢家,妄图绑架他去长沙洗脑班,王钢拒铯,恶人未得逞。

二零零五年,白马大道王刚照像馆的王刚、杨翠英夫妇被宁乡国安大队绑架劳教,分别被送长沙新开铺劳教所、白马垄女子劳教所,

二零零五年五月左右,王钢被恶警绑架,在看守所绝食十多天后送到了劳教所,两名值班夹控把他拖到C区,叫他写“三书一稿”,他坚决不写,夹控就把他推翻在地,按在墙角里,另一个抓着他的手写了“三书”,王钢说:我一个字都没看见,我根本就不承认。夹控说:我不要你承认,只要能交差就行。第二天夹控欧密又要他写发言稿,王钢不配合,欧密说你不写我帮你写,写好后就交给恶警刘平亮,后来安排开会发言,王钢不配合。欧密就大打出手,打得他全身青红紫绿,欧密对刘平亮谎称是王钢反悔,这样在C区连续几天几晚,每天罚站将近二十小时,欧密多次逼他去发言。他说不发就抽他耳光,并拳脚相加。使他全身浮肿,手脚趾甲都是紫黑色。几天后王钢被关进A区严管室,夹控轮流对他软硬兼施,致使他高烧不退,呕吐、畏冷,他裹着被子还冷得发抖。

有次在水房欧密当着大家的面,用指头猛砸王钢的头。还有一次他便秘,自己用手挖出来后,水房值班夹控不让他进来洗手,后来听说是在尿池边用脏水洗了一下,用塑料袋包着手睡了一晚。这样在A区折磨了他将近两个月,但他没有屈服。最后恶警不了了之。转入B区严管分队。来到B区后,有天晚上王钢当着全监室的人,把他到劳教所两个月来受到夹控欧密的打骂过程揭露出来了,监室内虽有多名夹控也没有阻止他。还有一次,劳教所来了一批大学法律系学生,搞甚么“法律援助”,王钢找到当天值班干警刘平亮,要求法律援助,说劳教所纵容夹控打人。刘平亮听后,大骂他,并威胁如再告就关他禁闭。

二零一七年,湖南省宁乡县大量法轮功学员遭到610、国保、片警、小区人员等上门回访、调查、签名、拍照等骚扰,并且至今仍在延续所谓敲门行动。法轮功学员王刚也是其中之一。相关责任人:湖南宁乡市副市长刘平。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四日上午九点多钟,湖南省二、三十人闯进宁乡市白马桥街道白马一街法轮功学员王钢家,他们闯进二楼将王钢和他的妻子杨俊英控制住,并把在一楼照像馆经商照像、未修炼法轮功的儿子王卓控制住,将三人一同绑架至湘乡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同时,他们把王钢家居家和经商的整个三层楼抄了家,非法抄走打印机多台、电脑几台,现金几万元,资料及一些设备,还有法轮功师父的法像。其中包括王卓照像用的电脑和相机。王卓因对父亲做的事不知道,也于二十五日下午释放。

二十六日王卓去找湘乡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想要回自己的电脑和相机,不料湘乡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把王卓非法刑事拘留,企图逼迫王卓劝父母配合公安国保。现在王卓也被非法关押在湘乡市看守所。现在,王钢被非法刑事拘留在湘乡市拘留所,杨俊英被非法关押在湘潭市高新区监护中心。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四日,湘潭市法院在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将王钢、赵纯平在湘乡男看守所非法秘密开庭,开庭时间约半小时左右。

二零二一年九月, 湘潭市法院在未通知亲属的情况下,对王钢、杨俊英、赵纯平、王卓在看守所秘密进行了宣判。王钢被诬判七年半,罚款两万元;杨俊英被诬判七年,罚款两万元;赵纯平被诬判四年,罚款一万元;王卓被诬判三年(监外执行),罚款5000元。

王钢对宣判结果不服,提出了上诉,但被维持原判。

迫害类型:
非法劳教毒打/殴打罚站逼迫放弃信仰威胁/恐吓洗脑/送洗脑班迫害亲属绑架/劫持骚扰非法关押非法判刑非法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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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 : 刘平

更新日期: 2023年2月2日 0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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