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24日夜,邯郸劳教所副所长魏某某指挥下,恶警王志明、李海明、高金利、邢延生和其它三名恶警把60岁的佳木斯大法弟子博兆山用棍子绑成十字形,用4根电棍电全身,逼写“四书”。
迫害类型: 电击; 逼迫放弃信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邯郸劳教所一月份迫害法轮功学员恶行录
责任单位及恶人: 邯郸劳教所 : 高金利, 王志明, 李海明, 邢延生
更新日期: 2006年2月3日 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