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艳梅
简介:
陈艳梅(Chen,Yanmei),
女 ,
38岁 ,
黑龙江鹤岗市工农区大法弟子,原鹤岗市委党校讲师。2000年,大法弟子陈艳梅因进京上访被鹤岗二看非法关押4个月,期间她丈夫承受不住压力与她离婚致使其家破人散。 2002年4月,陈艳梅被鹤岗市工农分局非法判刑5年,失去工作。5月在鹤岗二看与宫桂花,张华,王志军,吴美艳,郑红利,宫桂枝等50多名大法弟子一起被迫害戴1米多长的支棍,不许睡觉,坐在浇了凉水的水泥地上。 2003年12月4日,陈艳梅在黑龙江女子监狱七监区因拒绝点名、报数、戴名签,与管风兰,李冬雪,王法娟,陈伟君,王淑霞,郑红利,陈云霞,孙桂芝,郑金波,武丽君等11位法轮功学员一起被关在水房,戴背扣,不许睡觉,罚站,野蛮灌食。 截止2006年8月,大法弟子陈艳梅、李景伟、孙桂芝、曲玉平、吴秀华在哈尔滨女子监狱原七监区(现四监区)车间被迫害。 地方政府还采取了开除工作的威胁手段,从1999年7月至2009年3月,先后百名大法弟子被开除公职,开除的借口是没有写不进京、不上访的保证或已经进京上访了等等。 据不完全统计,鹤岗地区被开除公职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多达几十人。有:赵景福(兴安矿),马英全(兴安矿),王树森(兴安矿),宫贵东(兴安矿),黄秀英(粮食局),李晓峰(兴安区政府),陈艳梅(党校),陈凤利(南山矿),代玉兰(市啤酒厂),吴美艳(十三厂),狄会斌(建设银行),徐记亭(建设银行),李清文(建设银行),赵丰慧(建设银行),于锐生(建设银行被迫买断),杨永英(不详),张景亮(不详),郭兴国(不详)。刘庆福(二十一中),黄诗生(计量监督局),常玉华(蔬园乡政府)。
迫害类型:
非法判刑;
剥夺睡眠 ;
冷冻/灌凉水/凉水澡/浸水 ;
“背扣子上大挂” ;
罚站;
非法关押;
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陈艳梅遭黑狱迫害:灌食、码坐、铁支棍
鹤岗市第二看守所铁支棍折磨五十三名善良妇女
黑龙江鹤岗市李桂荣及家人被迫害经过
姜月秋被黑龙江鹤岗市看守所施铁支棍酷刑经过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七监区折磨法轮功学员事实
鹤岗市第二看守所“戴支棍”等手段迫害大法弟子
鹤岗市政府破坏法律实施,扣发公民身份证
黑龙江鹤岗市大法弟子迫害案例补充
哈尔滨女子监狱奖励犯人监控、折磨法轮功学员
黑龙江鹤岗市大法弟子被非法判刑部分事实
黑龙江省鹤岗市数十位大法弟子被非法判刑
相关单位及个人:
哈女监狱长徐龙江、副狱长刘志强
责任单位及恶人:
鹤岗市政府
鹤岗市第二看守所
:
李树林,
张青春
工农公安分局
黑龙江女子监狱
哈尔滨女子监狱(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更新日期: 2014年3月16日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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