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顺江
简介:
李顺江(Li,Shunjiang),
男 ,
36岁左右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法轮功学员,曾就读于北方一所理工大学,在单位里是一名工程师,妻子是法轮功学员陈丽。李顺江因坚持向民众讲法轮功真相,曾遭绑架、判刑、酷刑等迫害。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邪党与江氏集团相互利用迫害法轮功以后,在险恶的形势下,法轮功学员没有了正常的生活工作和修炼环境,李顺江与其它法轮功学员居无定所被迫流离在外。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日夜里十点多,齐齐哈尔市青云街派出所的一伙警察突然破门而入,将李顺江家里的两千多元现金占为己有,家人多次要也不给。对他们连踢带打,用绳子捆绑,还用布将他们的眼睛蒙住戴上脚镣押送到铁南派出所。李顺江被双手反铐在走廊尽处的暖气片上,蹲不下、立不起、四肢无倚无靠;翌日白天又被关到小屋里,还是双手反铐在暖气片上;晚上到刑讯室的铁椅子上,铁椅子背上有两个孔,双手从身后椅背的孔里伸出去反铐,警察往死里勒、铐,使他的双手被铐处 不过血,双手肿得如同馒头一样。 第三天,他们又将李顺江蒙上眼睛,戴上很沉很重很大的头盔推上警车,押送到荒无人烟的废弃的三粮库院内,那里有一排平房,也是对法轮功学员秘密刑讯逼供的场所。室内有一上下铺,双手铐在下铺上,蹲不下,立不起来。 第四天,由原龙沙分局政保科(现国保大队)科长张春秋一手操控,铁南派出所所长刘耀福坐镇、铁南派出所副所长杨老八和一警察王立对李顺江拳打脚踢,往头盔上砸,他顿感头昏脑胀嗡嗡作响;晚上将双臂吊挂到房梁上,用木头方子立着猛力向下砸双脚,砸了二百多下,李顺江的双手双脚肿大青紫变形,十个脚趾盖瘀血,没有好地方。李顺江正告他们:你们别这么做,这样迫害法轮功对你们自己不好。他们竟说:“我宁可下地狱!犯罪、嫖娼、赌博,国家不让抓我们就不抓,法轮功是好人,国家让抓我们就得抓。”他们无论怎么威逼利诱都得不到他们所要的,张春秋便破口大骂个不停,口出狂言、诬蔑大法,叫嚣着:“我打死你们就象杀死小鸡儿一样,打死后浇上汽油点着,对外就说你们修炼法轮功的自焚!” 他们将李顺江从房梁上放下,从里屋带出来的过程中,铁南派出所的副所长阴险的说:“你现在可以走,你走几步我就从后边开枪打死你,然后就说你逃跑。”之后又被戴上脚镣,双手反铐在床上。李顺江的脸肿大变形,双脚脚趾疼痛难忍,头戴沉重的摩托帽盔,行走极为艰难。后来,又被带到铁南派出所,双手又被反铐在铁椅子背的窟窿里,一天一夜,他们又用凉水泼李顺江。 酷刑折磨五天后,他们仍得不到所谓的口供,就软硬兼施让户籍骗取李顺江对他的信任后诱供,谎称其岳母也修法轮功,让他谈谈什么时候炼法轮功,有何感受,然后草草形成文字作为所谓的审讯材料。五天期间,李顺江一直绝食抗议迫害。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五日下午八点左右,李顺江与另一名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到齐市第一看守所。李顺江的双手肿大如馒头,铐子陷在肉里,往出渗黄水,浑身上下青肿变形,步履蹒跚,狱医见状拒收。警察说没事儿,并向上级请示,市公安局副局长特批,打电话给看守所迫使他们收下。看守所让李顺江签字,他拒签,这时狱医老马头对他连打带骂。 在看守所,李顺江双臂双手双脚麻木红肿半年之久,双臂不能抬起,双脚麻木不听使唤达五年之久。一次,李顺江被警察刘景齐强行戴上手捧子半个多月之久,致使双腕皮肉绽开,往出渗血和水,至今手腕还留有疤痕;一次路过关押母亲的女号时,李顺江与母亲打招呼,便招致警察张勇的踢打;李顺江被非法判刑要求照相时拒绝照相,又被警察房正伟暴打一顿。 李顺江在齐齐哈尔看守所被关押了一年零十个月后,被齐齐哈尔市司法局非法重判九年,于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六日被劫持到黑龙江泰来监狱。关押他的齐齐哈尔市第一看守所从其家属索要二百四十元“投送费”,不交钱不让家属见他们。开的收据没有任何公章。 刚入泰来监狱集训队,检查身体验血时,狱医一看血脂就说严重贫血,李顺江走路头晕、吃啥吐啥。因不穿号服,狱警李忠孝找他谈话:“你不穿我想办法叫你穿”。在他指使下,犯人吴海龙(甘南县平阳镇人)带头施暴:他们一哄而上,用竹条坯子、九毫米粗铁丝做的鞭子,劈头盖脸一顿抽打,拳脚相加,李顺江的脸、头顿时皮开肉绽、血流如注,双眼被血流冲的模糊不清,被折磨得血肉模糊奄奄一息。 二零零三年一月十日,李顺江被送到六大队,因被齐市警察酷刑折磨加之泰来监狱的非人遭遇,身心憔悴贫血住院。零三年二月,一天坐在床上,被恶犯汇报说他炼功。被二中队警察带到管教室。李顺江与其讲法轮功的真相,被九队狱侦干事王长冰(现任十四监区指导员)伙同几个警察及犯人头儿戴贵斌(齐市人)一顿疯狂殴打。自此,身体状况更加虚弱、精神恍惚、出现幻觉、走路扶着墙走,否则随时晕倒。当时六队大队长刘雄(调六三监狱任改造狱长,后驾车车祸身亡)。 后来李顺江被弄到九大队一中队。二零零三年十月,因炼功被指导员马洪彬(现任一大队大队长)指使犯人找到办公室。马洪彬抓起扫苕发疯似的劈头盖脸的一顿猛打李顺江,还叫来犯人李忠孝(与一警察同名)、韩再辉、王子军等,将他吊到车间外一大铁架子上,拳打脚踢、恶语相加,晚上收工时直接关入小号,给李顺江双脚戴上支棍、双手背铐达七天之久。 二零零三年夏天,大法学员李顺江所在的分监区长在打李顺江一百多个嘴巴子时,李顺江喊道“师父救我”,当时分监区长对法轮功创始人一顿谩骂。之后不久此恶人半身不遂,卧床不起。 黑龙江省泰来监狱十几名大法弟子为了抗议非法关押,在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份集体绝食。因绝食抗议监狱的罪恶行径,李顺江被九队狱政干事王佰文等野蛮灌食,灌的是喂狗的不去皮儿的苞米面加水,还时常将管子插到气管里。零四年至零六年,改造队长安盛(现任八大队指导员)私自扣押李顺江的信件,不让看书、不让写字、不让打电话、不让说话、不让到狱中超市购物。态度相当蛮横粗暴。 泰来监狱怕迫害大法弟子的恶行被曝光,所以平时对大法弟子接见是谈话内容用录音机录上,三、四个干警监视,做笔录,不法官员对恶警迫害大法弟子暗里支持,经常对大法弟子施暴行,关小号(一个人关在阴暗的小屋,刑具一应俱全),平时派三、四个犯人中的恶人看管,如狼似虎。大法弟子在里面承受着巨大压力。 泰来监狱的小号每天每人只给两顿饭。十几个人只给一小盔儿稀苞米面粥,每人仅能平分到几口粥,不给水喝,喝水和洗漱只能接大便器里的水。现在设有高间,入高间得找人特批,费用五百至一千,可不戴刑具,可往里带食物。警察可以随意制造任何借口将人投入小号,如不参加劳动、不服从管理、因食堂发的饭菜实在难以下咽,有人私自做点饭菜补充营养,也是关小号的理由。明文规定关小号在没有暴力与自杀倾向情况下,禁止加戴刑具;且关小号不得超过十五天,可是警察随意延长期限。现在法制监狱的小号本该是面壁思过之所,可叹竟变为“泯灭人性之地。” 死撑子酷刑,这种酷刑刑具国家明文规定不允许使用,为了迫害法轮功学员,不只是小号,每个大队都私造这种刑具,每每监狱管理局检查时,就把这种刑具藏起来。 这种酷刑刑具由两个高约零点七米的工字形铁框架组成,两个工字架底部有一根钢筋相连。法轮功学员呈直角坐在前后两个工字架之间,后背紧挨着工字架的立柱,在立柱中部焊一带状铁圈将人胸部围住,双臂双腿平伸,双手双脚分别铐在前面工字架的“上横”和“下横”两端的铁环上。双手双脚被死死的卡着肉,不能动;紧挨背部的工字架立柱的里侧,被焊上多个锋利的铁刺,直指背部,使人无倚无靠,不分白天黑夜坐在水泥地上。而且不让吃饭、喝水、不让上厕所。 二零零七年一至四月份,泰来监狱又开始了新一轮的高压迫害。司法部下发档,对法轮功学员百分之百强行转化(放弃修炼),否则,相关警察扣发工资、奖金,直接关系到升迁。所有法轮功学员被强制参加大会,齐市“610”(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凌驾于公检法之上)头目到泰来监狱坐镇,邪悟者陈滨做胡说八道的所谓演讲。 一月二十六日,九大队二中队指导员戴剑锋(现任九大队副教)找李顺江谈话威胁说:“你必须转化,不转化就火化!”他派多个包夹(专门控制法轮功学员的犯人)管制他,将他单独禁闭在一个小监室里二十多天,不许他与任何人说话、接触,剥夺接见、接电话及邮包信件的权利,所有食物被没收。 三月十日,开始整日整夜不让李顺江睡觉,还罚坐在瓷砖地上,拳打脚踢;看不见效,就把门和窗打开,窗户和门强烈对流,北方的早春寒风刺骨,那些犯人打手穿着棉衣捂着棉被还直喊冷,可是他们竟扒掉李顺江的棉衣,只剩单衣单裤,还往他身上浇凉水冷冻,拳脚相加;他们还多日不让李顺江上厕所,不让喝水,只能喝咸盐水,致使他小便失禁;且强行将他衣服扒光,一丝不挂,在水房里将自来水龙头接上水管,对准身体猛哧凉水;还逼李顺江光脚蹲小板凳等折磨。犯人头儿刘海龙(富裕镇人)说:“九大队全体警察开会研究下令,采取任何措施强行转化,不转化就打死,打死了就算自杀,再火化。” 此次迫害由大队长王永强(现任监狱纪检委书记)、副教王建民背后操控。参与的犯人还有王洪宇(齐市扎龙乡哈拉乌苏村)、玉志明(双鸭山集贤镇)、卓乃俊(虎林人)宋庆敏(辽宁辽阳人)等。同时,一中队指导员张明,为迫使法轮功学员武元龙放弃修炼,也将他扒光衣服,弄到水房里用水管子哧。 历经九年的身心摧残、生死劫难,李顺江于二零一零年重获自由。 二零一五年九月,李顺江被建设路派出所警察绑架。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李顺江被建华公安分局绑架,原因不明。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有9名同修被邪恶绑架,被绑架同修有:李顺江、王宇东与妻子、王燕、刘明英娘俩、张艳华、柱子、老赵。 李顺江等九名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二十一日被绑架,由黑龙江省公安厅国保总队国保处副处长杨波等人亲自指挥的。 齐齐哈尔市、区政法委610办公室副主任刘金山、公安于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二十一、二十二日指挥警察,同时绑架三十余名法轮功学员,现把他们非法关押在看守所。 李顺江、四家子老赵,被建华分局文化路派出所绑架。 经过了解,此次行动是齐齐哈尔市公检法系统的统一行动。参与非法抓捕的单位有齐齐哈尔市建华分局:建设路派出所、龙华路派出所、正阳派出所,以及文化路派出所。原省委书记王宪魁、齐齐哈尔市“610办公室”人员郭晓峰、贺锡祥等人跟此次非法抓捕脱不了干系。 二零一七年四月七日,律师见到被非法关押在齐齐哈尔看守所的大法弟子李顺江时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李顺江被戴手铐脚镣且前串,佝偻着腰步履蹒跚艰难的挪到接见室。律师立即要求马上把刑具打开,严正告知这是违法。 李顺江遭绑架后,被东市场派出所副所长于刚用手铐吊挂,口罩抹芥末戴其脸上,用鞋抽其脸,毒打一夜,打得皮开肉绽。 至今田勇、王爱华、张立群、高福平、李顺江、王宇东、张世民、宋玉兰、王艳、柱子等法轮功学员还在齐齐哈尔市看守所遭受非人迫害。 二零一七年三月被非法抓捕的十多位法轮功学员,其中高福平、李顺江、田勇、王爱华、赵义、张世民、宋玉兰、张福海和张立群九位法轮功学员“案子”已到铁锋区法院。铁锋区法院刑庭法官冯际宏负责整个案子。在律师介入之前,铁锋区法院冯际宏欲在十二月初开庭,在律师介入要求下,冯际宏答应十天左右开庭。声称年底案子多,尽快结案,拖久了她的工作不好做。 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的家属本月请了外地维权律师,得知李顺江、田勇、王宇东、张立群、高福平等人控告了铁锋区刑警大队及龙沙、铁锋、建华区参与刑讯逼供的警察。检察院工作人员对控诉事项进行了调查。 负责李顺江案的警察于刚慌忙赶往看守所,公然再度违法,强迫李顺江谎称他的脸被打坏是绑架时磕的,并要挟:否则将李顺江带回办案单位(暗指对其刑讯逼供)。李顺江违心在刘事先写好的纸上签了字。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九名法轮功学员李顺江、高福平、张福海、田勇、王爱华、赵义、张立群、张氏民、宋玉兰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已被非法开庭,因法轮功学员身体遭到酷刑严重,律师提出质疑,要求法官冯际宏、公诉人张剑启动排非程序,公诉人张剑否认酷刑迫害,律师要求掉办案单位录像取证,办案单位拿不出证据致使法庭退庭。不法人员现在又在齐市办成了洗脑班。 二零一八年六月五~七日,九名法轮功学员被第二次非法开庭。五日六日是庭前会议,把当事人提到法庭,且是以一对一的形式和律师又说了一遍当时迫害的具体情况。所谓的“多人案件”,本应是当事人都同时到庭,律师同时在场,可是铁锋区法院却将几人一个一个提出与律师以一对一形式单独庭审。在全国可能还是首例。 九名法轮功学员都如实的向法庭陈述了所遭遇的酷刑,对律师和同修的控诉,公诉人和法官都避而不答。到六日法院一直不给提供有关酷刑的视频,律师一直坚持调取录像,法官冯际宏说,你们要看就去市公安局看吧。律师提出抗议,走出法院。 七日庭审中,每当当事人提到被酷刑一事,法官冯际宏都进行制止。没问你这个问题,不许你说,有意回避隐藏这一事实。所谓的排除非法证据也只是做做样子,并没有真正实施。庭审中更不允许法轮功学员提法轮功几个字。律师提出的很多意见,公诉人和法官都是避而不答,或是不予参考,一个问题没解决紧接着就进行下一个事情,按照他们设定的程序,强行推进。 现在得知九名法轮功学员诬判非法刑期是:张福海(两年十个月) 、李顺江(三年 )、田勇(三年)、王爱华(三年)、张立群 (三年)、高福平(三年)、赵义(三年,罚金两万元 ),他们七人在看守所里已分别上诉。 另外,张氏民被非法判两年八个月、缓刑三年、罚金两万元;宋玉兰被非法判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罚金一万元。 齐齐哈尔市铁锋区法院非法判决书写的时间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八日,可在七月二十四日律师才接到(已过上诉期)。 张父争取到随时见儿子的机会,且得知其他法轮功学员也被毒打也不许他们的家人接见。 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四日,铁锋区法院对九名法轮功学员做出非法判决。九人的非法刑期分别是张福海二年十个月 、李顺江三年、田勇三年、王爱华三年、张立群 三年、高福平三年、赵义三年(罚金两万元)、张世民二年八个月(缓刑三年、罚金两万元)、宋玉兰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罚金一万元)。法轮功学员不服非法判决,提出上诉,被市中级法院非法驳回。现他们已被劫持到监狱关押迫害。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黑龙江省公安厅国保处副处长杨波;齐齐哈尔市政法委书记吴煜(二千零一十七点二任),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王维国,防范办(“610办公室”)主任李井泉、郭晓峰(原任),副主任王浩,政法委执法室主任黄雷鸣,市维稳办主任马文;齐齐哈尔中级法院院长毕同春;齐齐哈尔市公安局长刘亚洲(二零一八年五月起任哈尔滨市公安局长),国保支队长贺锡祥,副支队长卢亮;齐齐哈尔市铁锋区政法委书记徐振海;铁锋区检察院检察长王艺(二千零一十八。3任)、艾勇(前任,现任富拉尔基区检察院检察长),公诉人张剑;铁锋区法院院长李效林,刑庭庭长白云海,刑庭副庭长冯际宏(主审法官)。 李顺江、田勇、张福海等七位法轮功学员,于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被劫持到冯屯监狱继续非法关押迫害。 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一日,李顺江家属在齐市泰来监狱接见时,见到李顺江被警察搀出来,身体很瘦弱,说话无力。警察说刚在监狱医院抽完胸积水和肺积水。李顺江在冯屯监狱被迫害的很严重,到泰来监狱后好多了。家属请律师作申诉,去泰来监狱接见,监狱不让律师见。 法轮功学员李顺江反迫害抵抗监狱的奴役劳动,遭到十监区指导员翰可欣的迫害,上大挂、不准上厕所,导致身体出现胸积水住院,家里存钱也不让花。 在监狱非法关押期间,李顺江由于被长期迫害,原本一百六七十斤的身体只剩八十余斤(身高一米七八),全身无力,走不动路,吃不进饭,喘不上气。监区邪恶用各种非人手段对他残酷迫害,逼着写“四书”等,把他双脚全天锁住,脚腕皮都被磨掉了,白天出工,双手被吊锁在车间大门上,并且毫无人性的不让上厕所,晚上躺在地上手被铐在床腿上,犯人看着不让睡觉。 二零二零年三月李顺江出狱后,身体已非常消瘦,朋友看到他都没认出来。李顺江的身体一直不好,经常咳嗽。李顺江的妻子陈丽曾经因修炼法轮功被判刑三年,原本健康的人,被哈尔滨女子监狱迫害的回来后精神就不正常了。李顺江的岳母也因修炼大法被判刑四年多,回来后一直瘫痪在床,吃喝拉撒都在床上。他的岳母身材高大微胖,一次从床上掉下来,身体虚弱的李顺江试了几次都没拽动,使尽全身力气才将她扶上床。妻子精神不正常,放水一放就是半天,要么就点火。他整天担心失火跑水。李顺江白天照顾她们娘俩,晚上妻子也不让他休息,使他原本不好的身体更加雪上加霜。 李顺江家在铁锋区,辖区龙华路派出所,不让李顺江在他们辖区内居住,多次找到他要求他搬走。他们生活在夹缝里非常艰难。 二零二一年三、四月期间,派出所又去骚扰李顺江,有次敲门敲了一个多小时。 在多重压力下李顺江最终于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日含冤离世,才50岁出头,留下也是被中共迫害出精神疾病的妻子,和瘫痪在床的岳母。
迫害类型:
摧残性灌食;
关小号;
看管/蹲坑;
监视/跟踪;
非法判刑;
非法罚款;
绑架/劫持;
毒打/殴打;
“吊大秤”;
铐在某处上;
非法关押;
非法审讯;
非法起诉;
罚站;
非法劳教;
不准上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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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李井泉
职务: 主任
现任单位: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610办公室” (防范办)
地址:(市委、政法委、市610)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新明大街27号市政府1号楼16楼13室
邮编:161006
黄雷鸣
职务: 执法室主任
现任单位: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政法委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新明大街27号市政府1号楼16楼13室
邮编:161006
郭晓峰(曾误作韩晓峰)
职务: “610办公室”主任(原任)、国保队警察
现任单位: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610办公室” (防范办),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公安局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新明大街27号市政府1号楼16楼13室
邮编:161006
市“610办公室”主任郭晓峰: (齐齐哈尔市六一零迫害法轮功“九人小组”头目)办0452-2791608、 0452-2791613、 13314654777原任,现在市委秘书长、统战部部长
马文
职务:政法委副书记(原任)、“610办公室”主任、市维稳办主任
现任单位: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610办公室” (防范办),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政法委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新明大街27号市政府1号楼16楼13室
邮编:161006
王维国
职务: 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现任单位: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政法委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新明大街27号市政府1号楼16楼13室
邮编:161006
贺锡祥
职务: 国保大队长(原任)
现任单位: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公安局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卜奎南大街617号
邮编:161005
国保大队长贺锡祥:13904529220
刘亚洲
职务:哈尔滨市公安局局长、原齐齐哈尔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原佳木斯市公安局副局长
现任单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公安局,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政府,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公安局,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公安局,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公安局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红星街9号
邮编:150010
刘亚洲(2018年5月起任哈尔滨市公安局长):0451-87661719、办0452-2486001、0452-2891544
简历:刘亚洲,男,汉族,1962年6月生,黑龙江富锦人,黑龙江大学法律专业大学毕业。
2005.04-2010.10 佳木斯市公安局副局长(正县级);2010.10-2013.05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正县级);2013.05-2016.01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局长、督察长,地委政法委副书记;2016.01-2016.02 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党委书记、督察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2016.02-2018.05齐齐哈尔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2018.04任哈尔滨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市行政执法安全保卫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卢亮
职务: 国保支队副大队长
现任单位: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公安分局,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公安局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光复街5号 龙沙公安分局
邮编:161005
国保支队副大队长卢亮:0452-2182115、13945268839、18946296356、18845211212
徐振海
职务: 书记
现任单位: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政法委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龙华路 铁锋区政府办公楼 铁锋区政法委
毕同春
职务: 院长
现任单位: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法院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卜奎南大街566号齐齐哈尔中级法院
邮编:161005
更多信息:
毕同春,男,汉族,1970年2月生,1990年8月参加工作,吉林大学法律专业在职大学毕业。现任齐齐哈尔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张剑
职务: 公诉科科长
现任单位: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检察院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南马路48号 铁锋区检察院
邮编:161002
白云海
职务: 刑庭庭长
现任单位: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法院
地址: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南马路46号
邮编: 161002
冯际宏(曾误为 冯际红)
职务:刑庭副庭长(主审法官)
现任单位: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法院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南马路46号
责任单位及恶人:
黑龙江省公安厅
:
杨波
黑龙江省委
:
王宪魁
龙沙区铁南派出所
:
刘耀福,
杨老八
龙沙分局
:
张春秋
齐齐哈尔第一看守所
:
房正伟,
张勇,
刘景齐
齐齐哈尔市政法委
:
黄雷鸣
齐齐哈尔市司法局
泰来监狱
:
安盛,
王长冰,
马洪彬,
王佰文,
王永强,
戴剑锋,
王建民,
李忠孝
建华区东市场派出所
:
于刚
建华区公安分局
齐齐哈尔市610办公室
:
贺锡祥,
郭晓峰
青云街派出所
铁锋区法院
:
冯际宏
建华区610办公室
:
刘金山
建华区建设路派出所
齐齐哈尔文化路派出所
铁锋区检察院
:
张剑
齐齐哈尔监狱(原”冯屯监狱”)
更新日期: 2024年1月6日 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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