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红梅
简介:
李红梅(Li,Hongmei),
女 ,
年龄未知 ,
1999年7.20以来李红梅的丈夫在不法公安向单位施压,失去工作,不法人员常登门骚扰,家无宁日。夫妻上访遭北京警察非法抓捕。劫持遣送回岳池县看守所非法关押,被非法拘留15天。2000年9月她们夫妻被迫流离失所。2000年11月,她們夫妻及另外几名同修去天安门广场打横幅。她怀有身孕,天安门广场一个恶警踹她肚子。恶警把她们带到天安门派出所,不准上厕所,不让吃饭。北京回来,她流离失所。2001年1月27日,儿子出生生活艰难,靠亲友和同修接济。2001年旧历6月29日,恶徒绑架她們母子到岳池县公安局。岳池县国安大队的杨小春敲诈未遂,拿走生產时别人资助的一千元生活费,錢是国安大队的王连兵收的,说不够它们要的三千元,没给开任何收据。2003年10月南充小龙派出所和铁路派出所恶警将她非法绑架。广安市城南派出所苟雾林将她接回广安非法关押到岳池县看守所。在看守所恶警杨指导用脚踢她将小腿踢出血,又叫人给双脚戴上七八十斤重的械具,上厕所都无法提动。七天后,周姓恶警抓住她的手臂,在石梯上倒拖入洗脑班。在洗脑班,她被强迫听、看诽谤大法的邪恶录像和书籍。 2003年11月14日洗脑班逃出后,又开始流离失所。岳池610因她修炼法轮功,不给开证明,四年来无法见到丈夫。
迫害类型:
长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非法关押;
不准上厕所;
毒打/殴打;
勒索钱财;
戴脚镣/连体脚镣;
洗脑/送洗脑班;
非法拘留;
骚扰;
绑架/劫持;
地上拖;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四川广安市岳池县不法人员对我家的迫害
相关单位及个人:
参与迫害的恶人有:岳池国安大队的王连兵、唐世光、杨小春、吴红平、李军、周世龙,岳池610的黎利军,岳池看守所的谭英、杨指导。
责任单位及恶人:
天安门广场警察
天安门派出所
北京警察
岳池县国安大队
:
杨小春,
王连兵
南充小龙镇派出所
铁路派出所
广安区城南派出所
:
苟雾林
岳池县看守所
:
杨指导
华蓥市洗脑班
更新日期: 2006年6月22日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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