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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艳波

简介:
高艳波
(Gao,Yanbo), 性别待查 , 年龄未知 , 2004年2月20日早上,因为大队长何强写的诽谤大法的标语被撕,警戒科大打出手,大法弟子高艳波、王淑新、闫喜华、马汝隽、孙雪莲、徐洪珍、王玉红、邓春霞、寇玉香、姜淑芳、张春之被毒打。有的大法弟子被打得站立行走困难。

在佳木斯劳教所大法学员因为看经文加期的有:马晓华、费金荣、高艳波、邓春霞、佟莉、李平、苏艳华、张令德、王冬霞、包莉霞、赵秀云等。一经发现谁有经文便被强行抢走,而且要加期,一个月打底,发现一次加一次。法轮功学员依法申诉,队长刘亚东、李秀锦说,别跟我们提什么法律,讲什么法律,发现看经文就加期,你他妈爱哪告哪告去。还随意破口大骂,心不顺时拳脚相加。

大法学员李平(双鸭山)患高度近视,被指定为学员倒水,也就是说其他人在出工期间不得自行去倒水,必须由李平倒水。否则便视为违纪。有一天李平去给一个学员倒水,被值班所警孙慧破口大骂,理由是李平没和她请示。李平据理申诉、被孙慧以违纪、不服管教给加期三天。李平申辩,孙慧说:“就给你加期,好使,咋地吧。”费金荣身体不好,走不了操,刘亚东打她骂她,逼迫她走操,费金荣喊法轮大法好,就被铐在隔离间,坐小凳,不许睡觉、上床,在她背后还写上谤师的话,强迫费金荣背着,费金荣不背,李秀锦就拳脚相加,还以喊法轮大法好为由给她加期。费金荣被判劳教三年,加的期已超过七个月,马晓华被加期四个半月,其他人一至三个月不等。

迫害类型:
毒打/殴打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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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劳教所恶警近期疯狂折磨大法弟子

责任单位及恶人:
佳木斯劳教所(西格木劳教所)区号:0454<br>电话: <br>所长室 b-0454-8891958<br>所长 姜作奇<br>科长 徐恒基 闫庆忠<br>政委 付茂森 b-8891890<br>副所长关德君 b-8891948<br>副所长姚德斌 b-8891931<br>副所长孙德宏 b-8891932<br>副所长徐利峰 b-8891933<br>纪检委 b-8891934<br>政治处 b-8891935<br>管理科 b-8891940<br>办公室 b-8891938<br>财务科 b-8891937<br>卫生所 b-8891943(灌食多是它们执行)<br>女大队长室 b-8891638<br>二大队 b-8891924<br>三大队 b-8891926<br>检察院驻所检查室 b-8891953<br>何强 手机 13945455333<br>高洁、高晓华、李秀锦、刘亚冬等恶警<br>周江电话0454-6113288、0454-6112001、手机:13903689326<br>徐立峰所长0454-6112006<br>付 13604542666<br>李秀锦<br>孙养成 驻所检查室 : 何强

更新日期: 2007年1月12日 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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