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德均(军)
简介:
李德均(军)(Li,Dejun),
男 ,
44岁 ,
河北省廊坊市大厂镇西马庄村大法弟子。与妻子刘淑英以做小买卖为生,抚养七十多岁的母亲和两个女儿。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夫妇俩曾十多次被非法关押、劳教,多次被恶警抄家,家中一贫如洗,两个十几岁的女儿到外打工维持生活。李德军的老母亲,这些年看着儿子儿媳遭受的迫害,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 二零零六年一月,李德军外出办事,被香河公安局绑架。 二零零四年初李德军、刘淑英夫妻被绑架廊坊洗脑班。廊坊洗脑班恶徒 韩志光、赵丽华、李汉松、陈斌,犹大于世洪。 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五日,大法弟子李德均、刘淑英、王少秋被香河公安局绑架。 二零零六年二月五日,廊坊市四十多名大法弟子和大厂县三十八名大法弟子协同王绍秋、李德军的家属前去香河县上访,遭公安局警察抓捕,分别被非法关押在廊坊看守所和派出所及大厂县看守所。 其中包括大法弟子李德军和刘淑英夫妻的两个十二岁、十五岁女儿。 二零零六年初,李德军遭香河公安局绑架,妻子刘淑英,二女儿及高天颂等法轮功学员去香河公安局、回族自治县政府讲明真相,营救亲人,郝克农(河北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安局局长)认为韩文华(原公安局副局长、主管政保工作)办事不力,停了他的职,然后授意当时任公安局副局长的乔玉春(主管刑侦工作,已遭恶报)及马岩、黄勇等人绑架这些法轮功学员并且抄家、勒索钱财,办洗脑班洗脑等迫害。 之后,刘淑英、高天颂、李得军、杨金龙四人被非法判刑,分别是十二年、十一年、九年、二年。金印、杨守斌、贾翠荣、高淑玲、隋景荣、陈德兰、杨淑芳、张振敏、郭兰芬、朱凤成、李长宏十一人被非法劳教并洗脑迫害,除于金印和高淑玲非法劳教一年,其余都是二年。香河县610办公室焦国强积极参与迫害,罪责难逃。 直接指使进行迫害的主要责任人是“610”成员韩志光和赵丽华。韩志光、赵丽华还从中敲诈勒索,非法捞取大量资财。 从二零一五年十月底,河北省大厂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王秦汉指使大厂镇派出所警察分别闯到张天海、孙淑霞、李德军、蒋淑芹等法轮功学员家中进行骚扰,恐吓,有的要求在他们写的笔录上签字,都没有得逞。被骚扰的还有邵府乡的宋淑芬、李淑荣、藤景荣、刘士玲等多人。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十六日,在刘悦祥、钟海布控下,国保大队和几个乡镇派出所警察统一行动,对参与诉江的法轮功学员进行骚扰。十六日晚上,大厂镇派出所三、四名警察,到西马庄村法轮功学员蒋淑琴、李德军家就诉江一事,上门骚扰。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迫害亲属;
非法劳教;
抄家;
非法判刑;
洗脑/送洗脑班;
骚扰;
威胁/恐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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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大厂县公安局:
局长严东8822259、13833447777
政委田清泉8828395
副局长张军13663269897、0316-8839623
副局长李志新13803163666、0316-8820555
国保大队:王秦汉13931600099办0316-8835602
责任单位及恶人:
香河公安局
廊坊市香河县610办公室
:
焦国强
廊坊市610办公室
:
陈斌,
韩志光
大厂县看守所
大厂县公安局
:
王秦汉
廊坊洗脑班
:
李汉松,
赵丽华
大厂县610
:
钟海,
刘悦祥
大厂镇派出所
:
马岩
河北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安局
:
郝克农,
乔玉春,
黄勇
更新日期: 2020年6月22日 0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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