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淑英
简介:
刘淑英(Liu,Shuying),
女 ,
年龄未知 ,
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县大法弟子。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去北京证实法,被大厂公安局抓回,被非法关押大厂县看守所一个月,二零零零年,本县大法弟子刘淑英在看守所打坐炼功,李穿着皮鞋往刘淑英盘坐的腿上猛踩,揪住刘的头发把她拎起来转圈,刘淑英大把的头发被揪掉,现在头顶上还有一片没头发。夏天三十多度高温,李让刘淑英在太阳底下“飞”(一种刑罚)几个小时。 二零零一年八月因写真相标语被非法劳教一年半,二零零四年被本县“610”公安局政保大队刘春光绑架到廊坊洗脑班迫害七天,绝食后放回。 廊坊洗脑班人员: 韩志光、赵丽华、李汉松、陈斌,犹大于世洪。 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五日,大法弟子李德均、刘淑英、王少秋被香河公安局绑架。 二零零六年二月五日,廊坊市四十多名大法弟子和大厂县三十八名大法弟子协同王绍秋、李德军的家属前去香河县上访,遭公安局警察抓捕,分别被非法关押在廊坊看守所和派出所及大厂县看守所。 其中包括大法弟子李德军和刘淑英夫妻的两个十二岁、十五岁女儿。 二零零六年初,丈夫李德军遭香河公安局绑架,妻子刘淑英,二女儿及高天颂等法轮功学员去香河公安局、回族自治县政府讲明真相,营救亲人,郝克农(河北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安局局长)认为韩文华(原公安局副局长、主管政保工作)办事不力,停了他的职,然后授意当时任公安局副局长的乔玉春(主管刑侦工作,已遭恶报)及马岩、黄勇等人绑架这些法轮功学员并且抄家、勒索钱财,办洗脑班洗脑等迫害。 之后,刘淑英、高天颂、李得军、杨金龙四人被非法判刑,分别是十二年、十一年、九年、二年。金印、杨守斌、贾翠荣、高淑玲、隋景荣、陈德兰、杨淑芳、张振敏、郭兰芬、朱凤成、李长宏十一人被非法劳教并洗脑迫害,除于金印和高淑玲非法劳教一年,其余都是二年。香河县610办公室焦国强积极参与迫害,罪责难逃。 直接指使进行迫害的主要责任人是“610”成员韩志光和赵丽华。韩志光、赵丽华还从中敲诈勒索,非法捞取大量资财。 二零一八年二月四日上午,河北大厂县法轮功学员刘淑英结束十二年冤狱从河北省女子监狱出狱回家。 二零一八年八月十五日下午3点多,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县大厂镇派出所所长带两名警察,到西马庄村骚扰法轮功学员刘淑英,盘问刘淑英还炼不炼法轮功,刘淑英告诉他们:当然炼。 二零零六年二月,刘淑英因营救丈夫李德军,被冤判十二年,二零一八年二月四日才从石家庄女子监狱刑满回家。 胜芳镇迫害情况: 据不完全统计,前些天胜芳镇有三个大队邪党人员上门骚扰法轮功学员,问学员还炼不炼法轮功,有的给学员非法录像;有的逼迫学员说不炼了;红旗大队邪恶人员威胁学员刘淑英的家属:不录像,不说不炼,会影响孙子的前途,让刘淑英的孙子给刘淑英和杨醒华夫妇录了像。利用亲情迫害学员,迫害其家属对大法犯罪。邪党人员还拿着录像视频到其他学员家骚扰迫害,让学员配合他们录像,学员都是劝善,没有人配合他们。这件事给近九十岁的老人造成了很大的痛苦和心理伤害。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
迫害亲属;
非法判刑;
绑架/劫持;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中共近期骚扰迫害河北省廊坊市霸州市法轮功学员的简况
河北省大厂县法轮功学员刘淑英遭骚扰
二零一八年二月六日大陆综合消息-360497.html#1825235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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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大厂县政法委书记任建国13303160068
信访局长李维庆13932670707
公安局长徐兵15931613333
大厂派出所长黄振宇15731695888
大厂派出所指导员刘振江13931610728
责任单位及恶人:
香河公安局
廊坊市香河县610办公室
:
焦国强
廊坊市610办公室
:
陈斌,
韩志光
大厂县看守所
:
李志新
大厂县公安局
廊坊洗脑班
:
李汉松,
赵丽华
大厂县610
大厂镇派出所
:
马岩
大厂县国保大队
:
刘春光
河北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安局
:
郝克农,
乔玉春,
黄勇
更新日期: 2024年5月14日 0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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