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喜华
简介:
张喜华(Zhang,Xihua),
女 ,
58岁 ,
五常市法轮功学员,五常市文化局会计,家住五常市内。 2001年12月5日张喜华同丈夫一起去北京证实法,被广场上密集的警察绑架到前门派出所后,被五常市公安局王志明等劫持到五常市驻京办,四天后又被战志刚等劫持到五常市行政拘留所,非法拘押了二十天,家属被610朱宪福强制勒索了现金两千元,被政保科刘方强制勒索了现金两千元。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日晚七时,张喜华正在家中辅导儿子写作业,突 然遭五常市曙光派出所十来个警察破门,闯入室内抢劫后强行绑架到派出所,家中只留下了被吓的大哭的九岁的儿子,派出所的所长刘雷等为了趁机捞取政绩,派手下从派出所拿了一些东西,放到张喜华家去制造假现场,进行栽赃录像。然后在五常电视新闻上播放,制造谎言,因此得到了市公安局的表彰。后来才知道这是五常市委、政法委、公安局为了配合制造自焚伪案而进行的一次大搜捕,三个看守所一夜间塞满了法轮功学员。 2001年腊月二十六晚6时张喜华正在家同儿子一起看动画片,突然门铃暴响,房门被砸开,闯进了七、八个曙光派出所的警察,进屋后就抓人抢东西。张喜华被绑架到派出所后又被女民警非法扒掉衣服搜身。他们又强行给张喜华录像,后来才知道是他们要捞政绩,又拿了东西上张喜华家去制造假录像,上了电视新闻,制造谎言,说张喜华是什么组织者,正在家炼功等等。 在被非法拘押期间,五常610的刘晓玲、公安局的局长、政保科的刘方、杨松鹏等各自带着他(她)们自己的一群手下,每天都到看守所向走马灯一样,轮流穿梭不停地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精神和肉体上的迫害,二零零三年四月份张喜华被五常市610朱宪福、政保科战志刚等串通五常市文化局局长徐华,签发了通知到五常市财政局,扣停了张喜华的工资。曙光派出所的警察还到张喜华儿子的学校勒令不许给开转学证书。 张喜华被放后,他们就没有停止对她的搜查、追捕,使张喜华被迫流离失所。派出所通知学校不给张喜华儿子开转学证明,剥夺了一个孩子上学的权利。由于抓不到张喜华,610又串通单位扣发了张喜华的工资。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
非法罚款;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骚扰;
勒索钱财;
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
精神酷刑;
抄家;
绑架/劫持;
监视/跟踪;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黑龙江五常市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纪实(四)
黑龙江省五常当局迫害大法弟子的罪恶(三)
五常市大法弟子:修炼大法疾病消 坚持信仰遭迫害
责任单位及恶人:
五常市610
:
朱宪福 ,
刘小玲
五常市公安局
:
杨松朋,
刘芳,
王志明
绥凌市曙光派出所
五常610
五常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
占志刚
五常市文化局
:
徐华
更新日期: 2013年3月23日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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