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住内蒙古牙克石市伊图里河镇。海拉尔铁路分局伊图里河材料厂职工。
李俊芝因修炼法轮功,于2000年12月中旬,被海拉尔铁路分局公安处强行处以行政拘留半个月。获释后,被公安人员以“保证金”为名勒索伍千元。
2001年1月上班后单位继续迫害,不给发全额工资,一年多仅发生活费,行动受监督,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
迫害类型: 监视/跟踪; 勒索钱财; 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 交保证金; 非法拘留;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内蒙古牙克石市大法弟子受迫害事实汇编
责任单位及恶人: 海拉尔铁路分局公安处国安科
更新日期: 2006年2月11日 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