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玉林
简介:
胡玉林(Hu,Yulin),
女 ,
35岁 ,
供水公司销售二公司学府收费所职工。1999年12月,大法弟子胡玉林在“法轮大法好”的横幅上签名,被单位非法调离幼师岗位,安排打扫卫生,并扣发年底奖金900多元(责任人:孙英波、陈殿芝)。 2000年4月,胡玉林进京上访在火车上被截回,回来后遭到警察的打骂并被送往大庆萨区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单位给降一级工资,又让交5000元的所谓保证金。因不交,单位非法扣押8个月的工资。 2001年3月,单位(物业一公司)又以不写保证为名非法强行给予开除厂籍留厂察看一年的处分,每月只给生活费325元(扣除养老保险等)只发到100多元。 2000年4月,胡玉林被物业一公司的尤洪生勒索1000元;2000年5月至8月被物业一公司的尤洪生、于雷勒索2935元;2000年8月至2001年3月被物业一公司学府所的孙英波、曹景义、尤洪生勒索6941元(做扣押的保证金)。 不光是经济上迫害,每逢所谓的敏感日、逢年过节,胡玉林都要受到单位的压力。 后来胡玉林分到了新单位──大庆石油管理局供水公司。这个单位仍然只发给她生活费,不看她工作干得好与坏,只看她是否放弃修炼法轮功。 2002年年底,这个公司给胡玉林办洗脑班,让她看诬蔑法轮大法的片子,每天有几人找她谈话,给她造成很大的压力。她坚信师父,坚信大法,令邪恶的洗脑计划破产。供水公司610的人员就威胁她:在单位里不转化,就送市里去转化,到那儿再不转化,直接送劳教所。她无法忍受这种迫害,在极大的压力下,被迫离家出走。一年多来,她的家人承受了极大的痛苦。 黑龙江省大庆市供水公司法轮功学员胡玉林2015年11月10日下午在家中被大庆市东安分局绑架。
迫害类型:
洗脑/送洗脑班;
逼迫放弃信仰;
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
精神酷刑;
威胁/恐吓;
勒索钱财;
调换工作、职务;
绑架/劫持;
非法拘留;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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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大庆石油管理局供水公司: 经 理:姜玉才 党委书记:程静 副 书 记:李勇 经保大队:耿林江(610人员)13089081187 13936907592 单景龙 王忠臣 供水公司销售二公司: 党委书记 张永祥办公电话:0459-5101491 13009819199 副书记 付志和 办公电话:0459-5101496 宅电:0459-5511538 13936751998 经理 张红军 办公电话:0459-5101492 宅电:0459-5963718 13804676366
责任单位及恶人:
大庆石油管理局物业一公司
:
孙英波,
陈殿芝,
曹景义,
尤洪生
大庆石油管理局供水公司
:
耿林江
更新日期: 2015年12月10日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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