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淑莲
简介:
宫淑莲(Gong,Shulian),
女 ,
54岁 ,
黑龙江省勃利县大法弟子一个小小县城的法轮功学员在99年7.20后遭当地不法人员的非法关押勒索,2002年5月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零二年六月四日经勃利县检察院下逮捕大法弟子宫淑莲的通知书,给宫淑莲强加的所谓罪名是:组织利用×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七月八日勃利县检察院代理检察员袁晓春以“勃检刑诉(2002)99号”向勃利县法院递交对宫淑莲的非法起诉书,借口是说宫淑莲书写法轮功标语“真善忍好”、“法轮大法好”。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八日勃利县法院以“(2002)勃刑初字第112号”下达对大法弟子的所谓刑事判决书,审判长是王昕;代理审判员是韩成国和吴沿涛;书记员是冯海洋。给大法弟子非法判刑三年,在勃利看守所关了半年多,送到哈尔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迫害。大约是十一月份送走的。送走的时间记不清了,只记得是个大雪天。 当时和大法弟子一起被送到黑龙江女子监狱的还有勃利马场和七台河的法轮功学员郝玉英、杨孝松、于桂荣,大法弟子们都是被勃利法院冤判的。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大法弟子三年冤狱回到家后,房子也没了,居无定所,给大法弟子精神、经济到肉体上都造成很大伤害和损失。
迫害类型:
勒索钱财;
非法关押;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黑龙江勃利县部分法轮功学员被勒索合计67万元
责任单位及恶人:
勃利县公安
勃利县法院
:
吴沿涛,
冯海洋,
王昕,
韩成国
勃利县检察院
:
袁晓春
更新日期: 2016年6月13日 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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