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斌(加彬)
简介:
王家斌(加彬)(Wang,Jiabin(jiabin)),
男 ,
62岁 ,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法轮功学员。从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到二零零五年,王家斌、金玉霞夫妻二人共被非法抓捕六次,其中王家斌从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到二零零一年末,接连被非法抓捕四次,这期间几乎就是在拘留所、看守所和劳教所度过的。他们家耕地被没收,靠打工和做小买卖为生,迫害使他们一家人的身心遭受打击(家中当时有两个未成年的女儿,其中一个还残疾),给生活带来困难。 二零一五年七月夫妻二人依法分别控告江泽民对他们家犯下的罪行,控告状于二零一七年七月十日分别被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签收。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三日晚七点左右,勃利县双河派出所所长王宝林带着警察闯进家中,没有搜查证也没有逮捕证却进行搜查,拿走了师父的讲法录音和法轮功的书及资料。夫妻俩被绑架到双河镇派出所关押一天一夜,然后送到勃利县拘留所,大冬天家里只剩两个女儿(十四岁、十二岁)自己艰难的生活着。 “在拘留所里遭受了非人的待遇,吃的是没有去皮、生了虫子的玉米查子饭,喝的是泥菜汤。经常遭警察打骂,王家斌非法关押了三个月,于腊月二十七(二零零零年二月二日) 释放,逼迫交罚款一千元、伙食费九百元。 二零零零年三月一日,王家斌再次被抓到县拘留所。双河派出所所长王宝林和警察于宝龙先把他送到县公安局政保科,政保科的警察吴志清说王家斌到亲戚的姨姨家串联,姨姨也是炼法轮功的,就把王家斌又一次拘留了三个月,五月末放回家。 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二日,县政保科科长孙成义因王家斌传看法轮功书籍又将他非法拘留三个月。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七日,王家斌从鹤岗市的姐姐家往回走,回家过年。因包里有法轮功书和资料被鹤岗火车站安检人员发现,被带到火车站铁路派出所。孙所长没收大法书和资料,从王家斌身上搜去五百元占为己有。后由鹤岗市工农分局政保科、分局局长金某某叫来三个刑侦警察,他们用拳头、木棒击打王家斌的手和头部,让九十度弯腰。晚九点由分局把王家斌送到鹤岗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一百天。五月十日送到绥化市劳动教养所,劳教二年。 这些年来派出所、镇政府三天两头到家骚扰,使得全家人不得安宁,金玉霞的身份证还被没收了,也没收了养家糊口的十二亩(一垧二亩)土地,至今没还,被切断了生活来源,还说因为是炼法轮功的所以不给落户口,一家人在双河镇实在生存不下去了,被迫搬家靠打零工维持生活。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九日上午,铁西派出所三名警察到王家斌工作的单位骚扰二次,王家斌休班不在。警察问了单位主管一些王家斌的情况,并要了王家斌的手机号。
迫害类型:
勒索钱财;
非法关押;
绑架/劫持;
抄家;
非法罚款;
骚扰;
搞垮或使大法弟子的经济实体蒙受损失;
非法劳教;
毒打/殴打 ;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法轮功学员近期被骚扰情况
黑龙江勃利县部分法轮功学员被勒索合计67万元
责任单位及恶人:
勃利县公安
绥化劳教所
勃利县公安局
:
孙成义
铁西派出所
勃利县双河派出所
:
王宝林
更新日期: 2017年12月4日 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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