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勃利县,一个小小县城的法轮功学员在99年7.20后遭当地不法人员的非法关押勒索,勒索的金额据部分统计竟达至少人民币670,841元。
2000年,姜成久被勒索6000元。
2004年11月,黑龙江省绥化劳教所二大队一中队恶警刘伟、陈新龙、廉兴等对姜成久进行了严重迫害。
迫害类型: 勒索钱财; 非法劳教;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绥化劳教所迫害大法弟子的主要责任人及其犯罪事实 黑龙江勃利县部份法轮功学员被勒索合计67万元
责任单位及恶人: 绥化劳教所 : 刘伟, 廉兴, 陈新龙 勃利县公安局
更新日期: 2008年5月24日 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