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宜民
简介:
单宜民(Shan,Yimin),
女 ,
50岁 ,
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大法弟子,长春市一中专教师。一九九五年年底修炼法轮功。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后一天,单宜民被警察带到凯旋路派出所。象审犯人一样被记录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问去吉林省政府一事,并让在诬蔑法轮功、保证不炼的单子上签字。过几天,校长祖长录、书记杜丽娟找单宜民谈话,放弃修炼,下班了还不让走,并和单宜民的家人配合全天监控。后来,每到所谓的“敏感日”,教育局都向书记刘桂琴了解单宜民的思想动向。 二零零五年五月十日,长春市大法弟子单丽欣(东北师大附中教师两次被判劳教)、单宜民(单丽欣的妹妹,长春市一中专教师)、辛秀丽(长春市一中专教务科长)等5人因在长春第一中专(南岭体育场附近)附近饭店聚餐时,被长春市国保支队恶警非法抓捕,后交给桂林路派出所。 一个被称作主任的人(男,五十来岁)说话粗俗,把师父的法像扔到炕洞里烧,又牵来一条大狼犬恐吓。桂林路派出所王姓所长把单宜民的胳膊反拧背后,用力往上提,顿时感觉非常疼痛。又把单宜民单手铐在椅子上,手铐勒得很紧。“六一零”一年轻男警虚情假意的诱骗,要单宜民说出资料来源,都做了什么,和谁联系。非法审讯到半夜,单宜民被押送到桂林路派出所,以“扰乱社会秩序”罪非法拘留三十天。 警察是拿着单宜民包里的钥匙,在家里没人的情况下私闯民宅,非法搜查的。新买的包和孩子的牛仔裤都没了。单宜民和同事同修是被学校上报到市教育局,学校和教育局串通市国保大队,蓄意对单宜民迫害,还连累了姐姐同修和另一同修。 二零零五年五月十一日~六月二日,单宜民被非法关押在长春市第三看守所。 在这里被迫留指纹,遭强行脱衣搜身。不许穿鞋,光着脚走过长长的走廊,被隔离关押。一进号房,就有人“照顾”,洗冰冷水浴;浴后,发现发卡、腰带卡、衣扣、拉链、腰链所有的金属类硬物统统剪下;高墙两侧相对的监控器能监察到每一个角落;吃的是不熟发粘的玉米发糕;喝的是无油、没洗净的稀菜汤;两边木板大通铺上,挤着四十五人;白天坐板、做工(一次性筷子、牙签),晚上“立刀鱼”式睡眠(两人一颠一倒,脸对着另一人的脚,身体侧卧紧贴,没有空隙无法翻身)。 单宜民被戴着手铐非法提审。男警察态度蛮横,让排队靠墙边走,保持距离,不许说话。第一次提审,国保大队对单宜民非法劳教一年,单宜民拒绝签字,要求无罪释放。第二次提审又对单宜民非法劳教一年零三个月。 二零零五年六月二日~二零零六年九月一日,单宜民被非法关押在吉林省黑嘴子女子劳教所。 在这里被强制按手印、照相、剪短发、穿号服、戴胸卡、背监规;狱警点名要起立喊“到”;进门先报告,狱警允许才能进;严格的作息时间,所有动作要快、静、齐;上厕所也只能上下午各一次;没有热水洗漱,在寒风刺骨的严冬,只能洗深井冷水澡。 行走坐卧,洗漱打扫、吃饭睡觉、劳工学习,甚至是上厕所、洗澡都是在狱警、包夹(邪悟帮教、惯偷、卖淫)的监视中;法轮功人员相互间不许说话、不能眼神对视、不可传递东西;三、四人为一个监管包,距离不可超过一步半,稍有疏忽就被处罚,实行连禁制。 劳教所用伪善、强迫、体罚、酷刑、不许家属探视等多种强制的手段迫害法轮功修炼者,来达到转化的目的。 在生产小队,单宜民被强迫劳动,每天十几个小时,有时还要加班加点赶任务,而生产登记本上只记载不过六小时的工时。出口工艺品蝴蝶的羽毛、粘胶、气味对身体、皮肤都有损害,手被磨出泡、变的粗糙。晚上收工还被继续灌输邪恶的谎言,思想汇报等。 解除非法劳教前,街道办事处的王丹主任要单宜民再写五书,单宜民不从。指导员李影说:不写就是思想没彻底转化,不许家人来接,直接送洗脑班。二零零六年九月一日,单宜民在解除劳教单上签字时,看到与日期不符,被多关了八、九天。街道又派人来接单宜民回家,目的是继续监控行踪。 二零零五年五月~二零零六年九月,单宜民被非法劳教期间,学校办公室主任王福盛多次威逼单宜民丈夫上交了单宜民的工资储蓄折。面临经济的窘困,丈夫不得不想尽办法赚钱供孩子上学。 仅因为信仰法轮功,按“真善忍”做个好人,想有个健康的身体,就被迫使单宜民母子两分离,使家人承受着无辜的伤害,给未成年的孩子心里蒙上阴影,严重的影响了孩子的成长和学习,严重的影响了丈夫的工作和生活。 从劳教所回来后,敏感日之前,警察打电话骚扰丈夫,学校领导也找过他。接到电话,丈夫就心慌、头晕,手都在颤抖。四十刚出头,头发几乎都白了。二零零八年四月,凯旋派出所警察大李子多次打电话,以丈夫的工作要挟,让单宜民去派出所或一定来家见单宜民。说要开奥运会了,要人人核查过关。丈夫怕单宜民再被迫害,让躲过奥运再回来,单宜民无奈的离开了家。 从劳教所回来后,学校不允许单宜民上班,也扣了工资储蓄折。单宜民多次回学校要求上班。两任校长、书记与办公室主任、人事、会计配合串通、互相推诿、百般刁难。 二零零七年初单宜民写了书面申请要求上班,后又拿着吉林省省委的文件去学校找校长祖长录和书记刘桂琴,要求恢复工作和一切待遇。他们说考虑一下。没几天,听说学校、教育局要送单宜民去洗脑班,就去找校长祖长录。他蛮横的说:“为她自己也要单办洗脑班(那时长春市洗脑班已解体)”。丈夫只好无奈的和祖长录商量只要不送洗脑班,就同意不来上班,保留档案,退休再说。 二零一四年上学期,单宜民又去学校找下任校长贾慧秋和书记潘占宏,要求恢复工作。又是伪善推脱,并说要尽校长、书记的职责,潘占宏又去市“六一零”恶意举报。 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单宜民向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递交诉状告,状告迫害元凶江泽民。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
绑架/劫持;
逼迫放弃信仰;
监视/跟踪;
铐在某处上;
戴背铐;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抄家;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清身;
长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非法判刑;
冷冻/灌凉水/凉水澡/浸水;
禁止学员相互说话;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
骚扰;
威胁/恐吓;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吉林省教育系统部份单位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实(二)
责任单位及恶人:
黑嘴子女子劳教所
吉林长春市第三看守所
宽城区610办公室
宽城区公安分局
长春市国保大队
宽城区凯旋路派出所
长春市宽城区三辅街道
:
王丹
长春市一中专
:
潘占宏,
祖长录,
刘桂琴,
杜丽娟,
王福盛,
贾慧秋
更新日期: 2016年10月16日 13: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