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洁丰(孙杰丰)
李锋<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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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孙洁丰(孙杰丰)(Sun,Jiefeng),
男 ,
年龄未知 ,
深圳市龙岗区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五年三月三十日,罗岗公安分局、罗岗派出所恶人王育才、梁志伟、刘姓警察(是国安特务,深圳市公安局610,着黑色便装,寸头方脸,1.75米左右,北方口音。)同时还有教科的邱姓、罗姓警察、罗岗派出所的李治(是便衣特务),开车的是罗岗派出所编号为064的女警,及物业管理处车姓保安等非法抄家和绑架刘予、孙洁丰,这些人以黑社会的手法非法剥夺刘予、孙洁丰正常的公民权利,并把他们劫持到深圳龙岗(黄阁坑)看守所进行迫害,刘予和孙洁丰被非法关押在深圳龙岗(黄阁坑)看守所16仓和37仓,不给亲友接见,恶警找借口说3个月内每人只能存进100元钱,来限制大法弟子的日常生活。 期间刘予和孙洁丰进行绝食抗议,刘予绝食9天,遭到恶警多次野蛮灌食,刘予写控告书,控告不法之徒利用手中权力践踏国家宪法和法律,用卑鄙的流氓黑社会手段对合法公民进行非法迫害。至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六日,孙杰丰被无罪释放。 汕头市委书记李锋在深圳的任期内,直接或间接参与迫害了大量的法轮功学员,在此仅列出其中的一小部份遭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名单: 钟冠男、祝丽华、童玲、卢启奇、江晓文、史永平、张英夫、黎富林、邓辉、刘培珍、王淑玲、张福英、肖安娇、庄秋香、梁裕华、黄濡红、韦瑞华、杨惠妹、陈爱兰、陈少琴、马育江、陈木顺、刘海芳、周劲松、何明、陈慧兰、马丽芳、何金梅、田慧青、王剑华、黄希艳、汪新艳、叶凤霞、陈恒梅、熊玉兰、王运凤、钱花蕊、肖峰、林新媚、何维敏、林丽霞、林星茹夫妇、熊淑萍、杨小兰、陈丽雪、甘丽蓉、罗耀辉、郭雄兵、叶凤霞、冯丽萍,王贤宇、李洪舟、陈法、文祖明、李树伟、陈灯武、谢金元、蒋爱梅、李永强、宋萍、李慰军、李捷夫、杨云超、张新棋、王淑玲、陶晴娟、王小环、何智兰、黄线、周克龙、饶芳春、欧阳衡湘、陈广站、苏晋、陈宗保、肖安娇、孙杰丰、刘予、邱汉农、刘碧涛、李冠群、黄文彪、冯丽萍、陈桂华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中午,法轮功学员孙洁丰(广东揭阳籍,男)、邓天生(广东惠州籍,男,三十岁左右,大学毕业)在深圳坪山一家打工的公司正在吃午饭,被突然闯进来的一群警察包围,并非法查抄抢劫孙洁丰在公司的合法私人财物,二人并被绑架。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深圳市龙岗区法院企图以所谓的“破坏法律实施罪”对孙洁丰、邓天生进行非法庭审,制作冤狱,敬请民众关注。 孙洁丰、邓天生于二零一一年四月被绑架,十二月二十二日,深圳市龙岗区法院非法开庭。在法庭上,邓天生有理有据的进行了自我辩护,并建议相关人员举报公诉人捏造罪名诬陷被告人。律师从各个层面为当事人孙洁丰做了强力的无罪辩护,并要求尽快无罪释放。当庭旁听的人员听了律师有理有据的辩护,如梦方醒:按照中共现行的法律,原来炼法轮功是完全合法的,宣传法轮功并没有违法,而迫害法轮功才是真正在犯罪。 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二日,孙洁丰、邓天生被绑架已达一周年的日子,离非法开庭后也已四个月,但法院毫无结论。律师指出:按中国法律规定第一次开庭必须在一个半月内作出结论。孙洁丰的家人为此多次向有关部门包括法官许光交涉,他们只是推脱,既不作结论也不放人。 五月十五日,审判长江文秋告知家属,孙洁丰被判两年十个月,邓天生一年三个月。孙洁丰不服,上诉到深圳市中级法院。孙洁丰被关押在韶关北江监狱,后转至梅州监狱迫害。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
绑架/劫持;
抄家;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
推行/执行迫害法轮功政策;
非法提审;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深圳市龙岗区法轮功学员18年遭迫害综述
深圳法轮功学员2012年遭中共迫害纪实
发生在深圳市龙岗区尚未曝光的迫害案例
深圳市龙岗区检察院陷害两位无辜公民
深圳法轮功学员遭中共迫害纪实(四)
广东汕头市委书记李锋、610头目黄羡章犯罪事实
深圳市龙岗区公安分局610的部份犯罪事实
深圳大法弟子刘予现仍被非法关押
相关单位及个人:
深圳罗岗派出所 075528886018
参与迫害人员:
王育才,警号:065670(此人罪大恶极);
梁志伟,警号:065447(属被动作恶);
马永平,警号:065203
郑俊衍,警号:064354
责任单位及恶人:
深圳市龙岗区看守所
梅州监狱(广东省第三监狱)
北江监狱
罗岗派出所
:
王育才,
梁志伟,
李治,
马永平,
郑俊衍
汕头市委
:
李锋
更新日期: 2017年1月27日 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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