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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国为(伟)

简介:
季国为(伟)
(Ji,Guowei), 男 , 年龄未知 , 兴桥镇万隆村大法弟子

2004年5月,季国伟被兴桥派出所恶警薛红军拳打脚踢,并被非法关押七天。先强行反手戴上手铐三天,后来反绑在大条椅上四天。徐慧来每天24小时安排人看着,不让合眼休息。七天后被绑架到洗脑班15天。年底腊月二十四,兴桥派出所副所长将他骗到派出所,到那里就强行在劳教通知书上签字,然后绑架到射阳拘留所;腊月二十七日非法押送到方强劳教所非法劳教迫害一年。

2004年秋天,在兴桥镇派出所院内一间拉着厚厚窗帘的房间里,恶警们轮番对该镇万隆村大法弟子季国为、安子霞夫妇进行了近100小时的殴打和折磨,事后将季国为非法送进大丰方强劳教所。

2014年4月份,江苏射阳县兴桥派出所通过交警队查摩托车证件的途径找到季国伟的电话进行骚扰,并到村部打听他们夫妻的情况,还到他们家里威胁,逼迫他们夫妇再度离家外出。

江苏省射阳县六一零及国保大队于2014年4至6月期间绑架本地十多名大法弟子(多数是兴桥镇的大法弟子因送真相资料),二年多一直非法关押在盐城和射阳两地看守所。原射阳县兴桥镇派出所所长陈龙绑架十一名大法弟子,其中十名属于射阳县兴桥镇派出所管辖范围。

2016年11月得知,十一名大法弟子被非法判了刑,未经开庭,已下达判决书,暗箱操作,非法作出判决。
名单如下:
姓名 判处有期徒刑
唐学勇 八年十个月
季国伟 四年九个月
茆训林 五年九个月
董志永 五年三个月
安志霞 三年缓刑五年
吴红玉 四年
费代玉 三年三个月
柏瑞霞 三年三个月
龚锦秀 三年
吴亚平 三年
张云玲 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

非法判刑由射阳县法院审判长张薇(女),审判员张爱武,代理审判员许元斌,书记员戴红娟。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非法关押非法劳教毒打/殴打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六日大陆综合消息-337302.html#16115235649
江苏射阳县兴桥镇季国伟夫妇被迫离家
江苏射阳县610、国保大队残酷迫害大法弟子的罪行

相关单位及个人:
兴桥镇派出所 该所的恶警在迫害大法弟子过程中表现最为狠毒。

责任单位及恶人:
大丰方强劳教所大丰方强劳教所 515-345-2100 <br>总机515-822-6600转 <br>江苏盐城大丰方强劳教所(盐城劳教所),电话:<br>0515-3453547<br>0515-3453534<br>0515-3453524<br>0515-3452901<br>0515-3452021<br>0515-3452129<br>0515-345-2100<br>总机 0515-822-6600转<br>张连生 0515-3961596(小灵通)江苏方强劳教所员警,指导员;<br>电话:0515-3452040 或 3453410<br>魏×云  教导员 37岁<br>王×飞  书记  40多岁<br>魏红惠  中队长 30多岁<br>潘玉华  队长  50多岁<br>吴晋军  中队长 40多岁<br>陈金祥  队长  30多岁<p>
兴桥镇派出所 : 陈龙
射阳县法院 : 戴红娟张薇张爱武许元斌

更新日期: 2017年5月11日 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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