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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琳

简介:
田琳
(Tian,Lin), 女 , 42岁 , 武汉市江岸区法轮功学员。

2001年4月12日与丈夫付路临同时被武汉市公安局一处非法绑架,当时田琳怀身孕两个月。2002年6月被江岸区伪法院诬判8年冤狱。

在江岸洗脑班还非法关押着卢启奇、田琳两位大法弟子。田琳被江岸区法院和武汉市中级法院冤判了八年刑〔因生孩子在外〕这次被抓后,在外地关押吃了不少苦,身体被折磨非常虚弱,她家人要办保外也不许,610硬不放人。

武汉市江岸区中级人民法院对三名大法弟子:吕栎贤(女)、田琳(女)、付路临(男)进行非法审判。这次所谓的审判一无公告,二无旁听。连家属都不准旁听。

枉法法院把前来旁听的大法弟子骗走后,于下午5时将三位大法弟子非法判刑:付陆临判10年、吕栎贤、田琳判8年。付路临、田琳、吕丽贤不服提起上诉。2002年8月15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法院以(2002)武刑终字第453号刑事裁定书,在不开庭审理的情况下非法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田琳、吕丽贤被非法关押于湖北省武汉女子监狱,付路临目前被非法关押在沙洋范家台监狱。

参与迫害付路临、田琳、吕丽贤三人的责任单位与责任人:武汉市江岸区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张军辉,武汉市江岸区法院审判长史建军、代理审判员王晓峰、陪审员王燕兰、书记员何敏。湖北省武汉市中级法院审判长徐正翔、审判员胡炎生、代理审判员徐正武、书记员吴艳。武汉市公安局一处、九处,武汉市江岸区看守所,武汉市第一看守所。

迫害类型:
非法判刑洗脑/送洗脑班非法关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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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民之口胜于防川 武汉市江岸区法院枉法重判大法弟子8至10年

责任单位及恶人:
武汉中级人民法院地址:武汉中级人民法院 : 徐正翔胡炎生徐正武吴艳
江岸区看守所地址:江岸区看守所<br>
江岸区法院武汉市江岸区法院在武汉市江岸区正义路8号<p>邮编:430019 <br>电话:027-82910049<br> : 史建军王晓峰王燕兰何敏
武汉市江岸区洗脑班原地址:二道棚杨叉湖王石板构件厂<br>电话:027-82317359<p>武汉市江岸区洗脑班新地址:在江岸区对口扶贫的、偏远的黄陂区王家河街红胜寨桃园居。<br>洗脑班负责人:江岸区纪检监察委办公室主任严定国(手机:13437180630)。
武汉市公安一处
江岸区检察院 : 张军辉

更新日期: 2010年12月22日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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