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本洪
简介:
1139、
刘本洪(Liu,Benhong),
男 ,
58岁 ,
四川省米易县草场乡人。原来是草场乡法轮大法义务辅导站站长。99年7.20恶党迫害大法开始后,刘本洪不改变对“真善忍”的信仰,坚修大法,被公安局和乡政府恶党人员绑架到乡政府洗脑班遭受三天三夜的折磨,白天被迫干重活脏活,晚上不准睡觉,不准走动,不准说话,更不准炼功,稍不注意就是一顿毒打。 2001年3月4日多名法轮功学员在草场乡两岔河水库开法会,被米易县政保科向金发、杨梓华、周林、柴发祥和草场乡治安室周超等人闯入刘本洪家进行抄家,抄走了大法书,被勒索现款一千元。刘本洪被他们绑架到县公安局,双手用手铐铐住吊在二楼的走道上,不准喝水、不准睡觉二十多个小时。 刘本洪还遭受了非法抄家、勒索罚款,子女不准参军,不准考学校。后被非法关进公安局迫害6个月。其中一次被铐在栏杆上七天七夜,白天晒太阳晚上受冷风吹,不给饭吃,不给水喝。后来,一个警察给了半杯水给他喝,可能水中放有不明药物,喝后头疼头胀肚子痛昏迷不醒说胡话。刘本洪放回家后,头痛头昏肚子痛的症状仍没有消失,2005年12月16日晚12点含冤去世。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洗脑/送洗脑班;
非法罚款;
迫害亲属;
不准上厕所;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
长时间吊拷 ;
抄家;
吹凉风;
暴晒 ;
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
强行施药 ;
勒索钱财;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四川米易县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非法劳教判刑案例
攀枝花血泪(一)
四川米易国保、六一零迫害法轮功十二年罪行录(二)
四川十年血雨腥风(八)
四川省米易县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案例汇编(六)
四川攀枝花几名大法弟子遭受的迫害
吉林、四川等地九名大法学员遭迫害离世
责任单位及恶人:
米易县公安局
:
向金发,
杨梓华,
柴发祥,
周林
米易县草场乡治安室
:
周超
更新日期: 2020年11月8日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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