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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事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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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建平


被迫害前的林建平

简介:
林建平
(Lin,Jianping), 女 , 61岁 , 山东省烟台市栖霞市法轮功学员,原栖霞粮油食品总厂职工。

林建平因修炼法轮大法,被当地“610办公室”、公安局国保大队2次非法抄家、2次非法关押、一次非法拘留和洗脑迫害,共被迫害6年多。期间,遭到多种酷刑折磨,死里逃生。在王村劳教所曾被吊铐7天7夜,两脚肿的穿不进鞋,两个大拇指甲青黑,两腿肿的与裤腿一样粗。

林建平对发动这场迫害的元凶江泽民提出控告,以下是她在控告书中的部份陈述。

农历新年前夕,山东省栖霞市和公检法不法人员突然将已被非法劳教一年多的法轮功学员李从林、林建萍从山东王村劳教所拉回栖霞,关押在拘留所里,并绑架了法轮功学员马少杰,企图对他们进行非法重判。

我被迫害的具体事实如下:
1)在小庄洗脑班:整夜不让睡觉,被铐在窗棂上
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六日,警察王军领着国保大队头子唐功明及四、五个不明身份的人从栖霞供销商场把我绑架到小庄洗脑班。当时牟忠华是「610」(非法迫害法轮功的专职机构,凌驾于公检法之上)的头目,副头目是刘维东(专职讲课:断章取义、污蔑大法师父、诽谤法轮佛法,已遭恶报悲惨死亡;他是继栖霞「610」迫害法轮功急先锋李增光遭报应之后又一跟随江泽民做恶的牺牲品)成员有:林晓蕾、林霞、王建国、高××、曲建秋、常恩奎、牟××、衣××等。他们逼我和其他法轮功学员看污蔑大法的录像、整夜的不让睡觉、铐在窗棂上不让闭眼。牟忠华告诉说:「我亲自带人去你家抄的家。」抄去了让我身心受益的法轮大法书籍及我写真相标语用的蜡笔头。曲建秋告诉我:「李崇林(法轮功学员),已经吊起来好几天了。」他们勒索了我家人一千元,二十天后把我送进了看守所。不久我被非法劳教三年。被唐功明送进臭名昭著的山东王村劳教所迫害。

2)在王村劳教所:我被吊铐七天七夜
在王村劳教所四大队,大队长王慧英以我不戴胸牌为由,唆使恶警李英等人把我吊铐在警察值班室,一只手吊铐在窗棂上,一只手用绳子吊在通往楼上的暖气管道上。因外面是食堂,怕恶事败露,值班室的窗用报纸糊上。在这个「值班室」,她们用这种方式不知迫害了多少法轮功学员。仅我知道的就有几人被迫害致疯。如果不是我亲身经历,怎么也想不到「警察值班室」竟是江泽民之流迫害大法学员的隐秘窝点。

恶警李英主管迫害坚定的大法学员,她迫害大法学员时心狠手辣。她看到我的手勒得不够发紫,再把绳子使劲紧一紧,铐子固一固,直到整个手成黑紫色才肯罢休,并说:「这样效果才好」。我痛的几度昏迷,醒来后竟不知身在何处,她们说我是装的。即使这样,李姓副大队长还要读歪曲大法的东西,往我耳朵里灌。有些良心未泯的警察看到我痛苦的样子也于心不忍,就趁李英等恶警不在时,偷偷给我松一松铐子和绳子。但被李英发现后还会再紧一紧。为避免我发出声音,恶警李英用宽胶带把我的嘴胶起来,并绕整个头转几圈。

七天七夜后,我被松了下来,两脚肿的像个大面包,穿不进鞋,两个大拇指甲青黑,两腿肿的与裤子一样粗。即使这样恶警还不让我睡觉逼我写所谓的「检查」我把自己遭受的这一切如实写出来。第二天恶警李英看我没写一字污蔑大法的东西,与另一个恶警按着我的手强逼我写歪曲大法的不实之词,并咬着牙恶狠狠的说;「这也是你写的!这也是你写的!」我去卫生间,便血几乎是喷泄出来的。我绝食抗议迫害。她们给我插管灌食,并把插管长期插在我鼻子里不拔出来。

恶警们长时间不让我睡觉,晚上警察值班,也让我跟着「值班」,她们白天睡觉,我却不能睡。只是天亮之前让我眯一会。在「警察值班室」长时间被罚站,犹大轮番「转化。」

恶警大队长王慧英对我说;「你如果也像李平那样疯了,甚么也不知道还往脸上抹屎,我也放了你。」(知情人说;李平真名叫李克梅,法轮功学员,心灵手巧,李平是被她迫害流离失所时的化名。在劳教所旧楼时,很多人看到她长期被关在警察值班室的厕所里,头发凌乱。搬迁新楼后,把她单独关在一个屋子里,有犹大看着,她经常喊「法轮大法好」后来被迫害疯了。她究竟受到多么残酷的迫害?!)

3)栖霞看守所;戴镣铐、绑死人床
二零零五年底,栖霞「610」国保大队把我从王村女子劳教所拉回栖霞看守所,再次罗织罪状、编造罪名企图对我构陷判刑。提审我时,一个高个、脸色青黑的男子(可能是国保大队的)让我在构陷罪上签字,看我不配合,他恼怒的说;「你在我面前,就像踩死一只蚂蚁一样容易!」我大喊「法轮大法好」,绝食抗议。看守所恶人多天把我手脚绑在床上,有男犯看着。副所长牟少伟领着恶警拳打脚踢,并强迫我戴上脚镣。从此,我看见牟少伟的面就喊;「牟少伟打人犯法!」他狠狠的说;「让你死在监狱!」(后来牟少伟因徇私舞弊,被关进了外地看守所,现在带罪免刑)他们又把我固定在死人床上,让监舍的嫌疑女犯看着我,以给我输液为名,找来精神病医院的人,在我身上到处乱捅乱扎,并几倍的高额诈出所谓的医疗费。女嫌疑犯们都看不下去了,哭着请求;让他们放开我,否则、都不忍心看我。后来我被放开了。从此,看守所的警察对犯人的体罚收敛很多。有的犯人举着手从窗口说;「法轮功,OK!」

我被栖霞看守所迫害勒索上千元人民币。那里伙食猪狗不如。四个多月后「610」国保大队又以莫须有的罪名在原来三年的基础上又给我加刑三年,把我投进了山东省女子监狱继续非人的迫害。

4)山东省女子监狱;头发被揪的一撮一撮掉在地上
一次,我正坐在凳子上,邪悟者丘秀欣(山东青岛人被中共转变成打人凶手,乔瑞梅出狱后,她继任「转化」法轮功的头头)冷见我不做奴工,冷不防朝我腰部狠狠踢了一脚,我疼的趴在地上手捂着腰,很长时间起不来,丘秀欣理也不理扬长而去。我在后边喊;「丘秀欣打人犯法!」众人敢怒不敢言,非常鄙视她的行为。丘秀欣长的瘦小打人却心狠手辣,常常会蹦着高或跳到桌子上猛揪我的头发扯我的头发,或发疯的打完耳光后,拍拍两手,抿着豁牙的嘴,扭头就走。

记得一次丘秀欣蹦着高揪我的头发,一撮一撮的头发落到地上,她竟然笑了;「你头顶的头发都被我揪光了,但我就是不承认!」我记不清被丘秀欣打过多少次耳光了,只知道脸经常伤痕累累,头顶的头发所剩无几(左图被迫害前,满头浓密的黑发;右图被迫害后……为了使头发看上去不那么稀疏,我烫成了卷发)。
我曾经给丘秀欣写过劝善心。她不但没有悔意,还怀恨在心,用芭蕉扇的把,捅我的脸并拳打脚踢,我的脸被她捅得多处受伤。

5)山东省女子监狱;勒脖子
那时,监狱集训队是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窝。我拒绝听邪悟的歪理,拒绝做奴工,多次被关小号。我天天喊;「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法轮功千古奇冤!」「我不是犯人我是无罪的!」我不打报告,不点名。他们多次把我关进小号。由于小号门窗紧闭,夏天高温难耐,几次中暑,只得脱下外套,只穿内衣。狱警薛彦琴(当时,是集训队狱警头头)、孙某拿照相机给我拍照,企图栽赃大法,被我当即揭穿。

薛彦琴指使犯人朱慧芬(青岛人,经济犯)抓住我和青岛学员崔玲的头发,强迫我们坐在洗脑班的地上看诽谤大法的录像,又指使包夹人员乔瑞梅(山东栖霞人,被邪党转化成「假恶暴」的坏人,成为「转化」法轮功学员的头头、骨干。乔瑞梅的家人说;「她原先很善良的,不是这样的。」)、杜某(山东青岛人,中共享假恶斗把她「转化」胡涂了)二人勒我的脖子,杜某按着我的手,乔瑞梅用膝盖顶着我的腰,用手拽紧我脖后的汗衫领子向后猛拽,勒的我喘息困难,几乎窒息,汗衫被拽破(如下图1)杜某心虚的说;「她会不会说出去。」我知道邪恶最怕曝光的。

有人悄悄告诉我可以写检举信给监狱检察官。我正寻思着,忽然看到禁闭室(牢中牢,吃喝拉撒全在里面)里的监控器录像。我就对着监控器说;「请帮我找察官!」而后我就喊;「乔瑞梅打人犯法!」不久两名检察官如期而至。她们说不要绝食了,并了调查记录。

后来乔瑞梅又迫害其他大法学员,我再一次找到检察官。她们说乔瑞梅被扣分了,怎么还打人,并问我迫害的时候有无警察在跟前,我说;「有。勒我脖子的时候,薛彦琴在场。」

7)山东省女子监狱;打毒针
在集训队有段时间,我刚刚入睡,狱警薛彦琴就指使四、五个帮凶按住我的身体,强制给我注射一种不明药物,致使我全身难受,烦躁不安,反应迟钝,不自觉的流眼泪,嘴角淌口水,头痛的像裂开似的,四肢不灵,步履蹒跚。之前,我虽年近五十,但学大法后,身轻体健,走路生风。我让包夹隋新(济南人,盗窃犯)去问狱警,到底给我打的甚么针?让我这么难受(问了两次,回来也没吱声)我就天天喊;「你们给我打的甚么针?赶快停止!」那时,嘴说话也不灵活。她们又继续打了近二十天,才停止,每次给我注射不明药物时,我都不知道是谁注射的,只看见一个女人鬼鬼祟祟从监视门快速溜走,此人有时还要回头张望一下(后来听说,她是监狱医院的犯人护士)。

8)山东省女子监狱;抓头发撞墙角,我大口大口的吐鲜血
狱警和帮凶们看到我永远都不能被「转化」就想逼我干奴工。我喊;「法轮大法好!」在武术队练过散打的犯人姚菁菁猛踢我的头,朱慧芬(经济犯,值岗头头,山东青岛人)鼓励她说;「你太伟大了。」让我刷厕所,包夹人员杜书凤(济南人)举着刷大粪的笤帚放在我的脸边,企图往我的脸上抹大粪。

一次,犯人朱慧芬用掌猛击我的右耳朵,当时耳朵就嗡嗡响,听不清声音;打嘴巴,我口吐鲜血,鲜血染红了外套渗透到乳罩上朱慧芬和丘秀欣又拖着我的身体像拖布一样,用我的身体擦地上的鲜血,在地上拖来擦去,见没擦净,就从我枕头的包里掏出几件干净的衣服当抹布用,擦地上的血迹,而后丘秀欣又命令我去把血衣服洗干净。我看到她们全无人性,我坚定的说;「你们给我买新的!」后来她们把我的血衣放在水桶里泡了好几天。让值岗的老太太给我洗了。

据知情人透露,几乎每位拒绝「转化」的大法学员都要受到不同程度的迫害。一天晚上,我听到隔壁「学习室」又传来打人的声音,包夹人员王春艳举着拳头威胁我;「别管闲事,吭声就砸死你。」第二天我质问丘秀欣;「昨晚又打谁了?」她抵赖说;「是在演武打片。」事隔几日又从「学习室」传来「法轮大法好」与打人的声音,我知道又一位同修在遭迫害,我立即喊「法轮大法好」声援同修,当日一位知情者透露,这位新来的学员叫宋云,子宫出血,要求回监室拿卫生巾,包夹人员以她不「转化」为由无理拒绝,由于被罚站,穿得又单薄,血随着大腿淌到地上,包夹说她是故意把地弄脏的,借机对她大打出手。这位学员被迫屈从,后来薛颜彦开会逼迫这位学员当众承认;被打是应该的。

一位老年学员因拒绝「转化」,她的半边脸被恶人打的像铁锈一样的颜色,很长时间才恢复。一次又从另一监舍传来凄惨的哭喊声伴随着「法轮大法好」的声音,这时丘秀欣从迫害那位同修的监室跑过来,捋着衣袖恐吓我;「再多管闲事有你好下场!」知情者说那位被打的法轮功学员是烟台人,叫李桂兰。

9)山东省女子监狱;扒光衣服
我一直被关在一个没有监控室的监舍,恶人变着花样迫害我,丘秀欣用擦脚布堵我的嘴,其他恶人拧着我的胳膊,朱慧芬用被子捂我的头,差一点把我捂死。

一次,李双玉、段红利把我的衣服全部扒光,只剩下一条短裤,逼我躺在冰凉的水泥地上,那时,我正赶上来月经,这种失去人性的侮辱,令我羞愤难当。

10)山东省女子监狱;用床单包起来,当沙袋打
二零零八年五月,大法弟子林建平拒绝“转化”、拒绝写思想汇报,遭到恶警、恶徒的毒打,脸上、身上都是伤;每天不许睡觉。集训队恶警:薛闫勤、徐玉美、孙晓莉。

法轮功学员林建平在集训队这个邪恶的黑窝内,坚定信仰,坚持讲真相救度着众生,令邪恶惧怕。恶警头目薛彦勤更是又怕又恨。在它的授意下,恶警头目朱惠芬带领几十个邪悟者闯进关押法轮功学员林建平的屋子内,几十人对其拳打脚踢。恶人朱惠芬占到方凳上指挥,恶警薛彦勤站在后面(门口)得意的笑。被恶警利用的邪悟犹大邱秀欣、王晓然、张守兰、杜淑凤等人最为卖力。林建平多次遭毒打,打的牙齿松动,连馒头都咬不动。

有一次,几十人又在谈话室(其实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地方)对林建平迫害。此时副监狱长李淑英去了,假意表示关心,问林怎么样?林向她反映她们(邪悟者)打人,李不但不制止打人之事,却说:我看到你这样(顽固),为了你“好”,也要打你两下。本来听到林反映打人事时,她们很害怕,一听李这样说,她们都松了口气。这样在李的纵容下,对林的迫害就更变本加厉了,经常将林摁倒在地上拳打脚踢。

二零零八年奥运会期间,拒绝「转化」的法轮大法学员,更加成了监狱迫害的重点对像。丘秀欣说;「外边也是这个样。」一天半夜,她纠集十几个人突然涌进来,把我的床单从床上掀下来,包住正在被罚站的我,不由分说,雨点的般的拳打脚踢落在了我的身上。不知打了多久,她们打累了,回去睡觉了。我却站立不稳,脱衣服、穿衣服都很困难。头、脸、身子没有好的方。嘴唇肿的老高,上门牙松动,吃饭都费劲。第二天,丘秀欣无耻的问我;「你看见谁打你了?几个人打的?」

我一再要求去医院检查。朱慧芬从狱警办公室出来说;「队长说了,你‘转化’后,再去医院!」二十多天后,狱警看我的身体恢复得差不多了,才允许我去医院检查。期间,狱警薛彦琴把检查的狱医叫出来嘀咕了一会,检查完后,狱医对我说;「骨头没断,耳朵内有血,是你自己用手抠的。」

为了掩人耳目,丘秀欣和张爱萍把我无法进食而又舍不得丢、变黑的馒头拿出来送给恶警薛彦琴,薛彦琴组织全集训队的人开我的「批斗会」,在开「批斗会」前,丘秀欣背后握着拳头威胁我:「不准你说话,说,就砸死你!」在众目睽睽之下,为表示对我的关心,薛彦勤像演戏似的拿着药片给我吃,薛彦琴装装样的喝了一口吃药的水,意思没有毒,最后让人给我灌下,衣服洗了一片。

「批斗会」期间,她们让我站在中间,有人开始「忆苦思甜」,谴责我「浪费」粮食;丘秀欣逼我承认是「故意浪费」粮食,并悄悄在我耳边威胁说;「不要乱说!乱说就打你!」我大声说;「我不是故意浪费,是被你们打的吃不下!」丘秀欣慌忙说;「你撒谎!」包夹人员何福香(山东滨州人)挥舞着拳头朝我打来,两位,「违心转化」的学员立即护着我:「你快说!」她们怕我挨打,让我违心说话。我又大声说;「我不会撒谎!」狱警让朱慧芬立即宣布:「散会。」

11)山东省女子监狱:打死了,监狱埋
一次,丘秀欣再次纠集了六、七个打手迫害我。其中包夹张秀兰(打人狠毒)、杜书凤(济南人,打人凶狠)等5、6个人,她们把我围在中间,当拳垫打,这个人把我打过去,那个人再挥手打过来,打到谁跟前,谁就出拳打,打倒了,揪起来再打,张秀兰对我脑门狠狠的猛击一拳;「我替你妈教训教训你!」丘秀欣说;「打死了监狱埋!如果上面不发话,我们也不敢这样做!」

迫害大法学员的打手们大多都不同程度的都遭到了报应,包夹我的打手杜树凤因迫害大法学员,身体疼痛,让包夹人员王春艳给她按摩,揪捏疼痛处,看到她身上被揪捏的青一块,紫一块,我善意相劝;「以后不要再打人了。」杜树凤一听;「腾」的站起来,二话没说,挥舞着拳头劈我的脸,把我从监舍的南边打到监舍的北边,然后再打回去,边打边说;「你还敢说我!你还敢说我!」

12)山东女子监狱;用钢笔尖戳手背
我被五、六个包夹逼着往她们写好的「五书」(保证书、揭批书、决裂书、悔过书、自愿书)上签字。有专门拟写「五书」的;有的扒开我紧握的手塞钢笔的、有的摁着我左、右手的、有的攥着我的头发摁着头,有的按着我双腿的;我坚决不配合,李云(邪悟者,青岛人。被中共的转化弄胡涂了)握着钢笔用笔尖猛戳我的右手背。丘秀欣气急败坏的说;「现在不是‘三书’是‘五书’。你还得写‘自愿转化书’。你,就是不签,薛队长也给你发到网上去了,现在,外面的人都知道你林建平‘转化’了。」

13)山东省女子监狱;往身上写污言秽语
我被长时间罚站,不让睡觉,我不配合,丘秀欣、张爱萍等人就往我身上、衣服上、床上写侮辱师父和大法、及我人格的污言秽语。杜书凤把师父的名字写在地上,逼我坐上,稍有不从,非打即骂。我的连衣裙被他们打烂了,他们害怕留下证据,张爱萍执意要给我缝补,我坚决的留下了这一证物(如图3)

14)山东省女子监;把人藏起来
有一次,有人告诉我;让我到外面的警车里去,我不知道监狱又要耍甚么花招,我坚决不上。朱慧芬等几个人不由分说,把我抬起来就往警车里扔。只听后座有人喊我的名字;「建平,别怕,我是崔玲。」我才知道车上还有我的好同修。她当时还在绝食抗议。
警车把我们拉到很远警官医院。后来才知道,上面要到医院检查,怕我们喊冤,就藏起来了。

15)山东女子监狱:野蛮灌食,险些送命
为了抗议非人的迫害我前后绝食五十余天。把我关在小号,每天五、六个人摁着我鼻饲。有一次,她们把管子插到我的气管里,差一点窒息死亡。在小号里半夜才能睡觉。有时犯人在耳边使劲敲着破盆干扰睡觉,整天让录音机高分贝的播放歪曲大法的胡言乱语,如果不是心中有大法,我早就崩溃了。(后来,听说专门灌食的女犯人,在即将出狱的前夕患了癌症,痛苦死亡。)

二零二二年二月六日(正月初六),法轮功学员林建平,在栖霞市公安局门口给一个警察讲真相,被不明白真相的警察构陷,被绑架到公安局,又被转移到庄园派出所。

警察闫志高非法审问林建平,他们在网上搜到林的家庭住址,又电话联系林的丈夫、女儿,抢去了林建平身上的钥匙到林建平家中抢走她40多本大法书,多个小音箱,内存卡,手机,电脑等私人物品,让林的丈夫签字,还到对门邻居家让签字,林建平被当天放回家。

山东省栖霞市六十岁左右的法轮功学员林建平女士,曾被非法关押在劳教所、监狱、拘留所和洗脑班迫害,遭到多种酷刑折磨,死里逃生,二零二二年二月六日又遭当地警察绑架、所谓“取保候审”。期间,在国保大队警察遭非法审讯时讲真相,国保警察阎志高说:“你别给我们讲道理,讲也不听。”林建平女士问:“法律不讲,道理不讲,你们讲什么?

栖霞公安国保不顾林建平的身体状况,把她非法起诉到栖霞市检察院。目前,林建平刚做完手术,出院回家不久。检察院通知林建平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九日去检察院。

二零二二年十月十二日下午,山东省栖霞市检察院的两个检察官,公诉科李红军和马振振,和栖霞市庄园派出所所长郭磊来到林建平家,对她进行所谓的“传唤”“笔录”。

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四日,栖霞市法轮功学员林建平女士,被市法院刑事庭一个姓韩的告知,十月二十一日,她被检察院非法起诉到市法院,所谓罪名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林建平肯定地告知法院:“(这个案件)肯定是不成立的!”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十九日下午两点山东栖霞市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林建平。

法庭上,林建平请求检察官李红军回避。法官问:“你们个人有矛盾吗?”林建平说:“我们个人倒是没有矛盾,只是他办案不公,本来这个案子到他们那里就应该打住了,可是他无视公安的违法犯罪,故意制造冤假错案,硬是把这个迫害好人的案子送到法院来。”林建平面对法官的问话,均作了正面回答。

法官让书记员播放公诉人提供的林建平被非法构陷到庄园派出所时的录像,光盘中尽管林建平讲真相的镜头和其它重要环节都被剪辑掉了,但是从录像中还是能看出来:林建平被非法构陷时戴着手铐,她让警察出示非法拘禁她的法律依据,警察一直没有拿出来。

还有一个镜头是庄园派出所警察半夜去她家抄家时,逼迫林建平的丈夫把对门邻居叫来当证人,当时林建平的丈夫不想打扰邻居休息,警察便恐吓她丈夫说:“你不去叫,我们就把保安叫来。”(这些警察抢东西还要找证人,比强盗还胜一筹)。而另一个镜头是林建平正坐在庄园派出所的连椅上发正念。
可笑的是,案卷中却写着:抄家时,林建平在现场,让她在清单上签字,她拒不签。栖霞警察、检察官造假迫害好人都穿帮了。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林建平接到非法判决书,被非法判三年,勒索罚款5000元,林建平想继续上诉烟台中院。承办法官:韩立广 18596132061

山东省烟台市栖霞市林建平女士,因为一句真话,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被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罚金五千元。公检法部门抓人、拘禁、起诉以至判刑的整个过程中,除了违法就是造假。林建平决定控告栖霞市国保大队长闫志高、检察官李红军、法官韩立广。
被法院枉判之前,林建平曾向上级各部门发出控告信后,全国统一检察服务热线12309给林建平发来短信:你的来信材料收悉,我部已将来信材料转烟台市检察院。

二零二三年三月十日晚七点二十二分,栖霞市国保大队长闫志高对帮助林建平发控告状的快递负责人破口大骂,还把快递邮递员非法带走训斥,还训斥其他邮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并打着栖霞公安的旗号强制栖霞市所有邮递部门不准给林建平发“信”(控告状)。理由是:在被“监视居住”期间不能写信,“写信”(控告状)也得经过公安局同意。

法律规定:被监视居住期间,控告人仍然有提出控告、举报、检举的权利,这是《宪法》等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但是被控告人闫志高却说监视居住期间“发信”需要公安机关批准,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是滥用职权。《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这里所指的通信是与他人通信,控告人不是和任何人进行通信往来,是采取邮寄信件的方式依法行使控告权。

被控告人闫志高曲解法律规定的行为,一是掩盖自己的伪造证据,构陷控告人,二是在剥夺控告人的控告权。

有些邮递部门的工作人员得知实情后,告诉林建平,在本地谁都不敢给你发这个控告状,发了我们都要受处分,你去外地发吧!看到共产党这么阴暗,有的还坚决退出了党组织。

于是,林建平于四月二十六日拿着给上级各部门写的《控告山东省栖霞市警察、检察官联合造假陷害善良妇女(证据揭露一)》、《控告山东省栖霞市警察、检察官、法官联合造假陷害善良妇女(新证据再揭露二)、《控告山东省栖霞市警察、检察官、法官联合造假陷害善良妇女(新证据再揭露三)》、《林建平黑牢遭酷刑:吊铐七昼夜、毒针、当沙袋打》、《答辩词:修炼法轮功合法,迫害法轮功有罪》《(新闻出版总署令 第50号 )2011-03-0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通知﹚》来到山东省烟台市毓璜顶邮政储蓄银行,一位不明真相的女性工作人员看了控告状的内容后,用手机拍了林建平的身份证,借口去厕所打电话报警。芝罘区公安分局毓璜顶派出所警察绑架了林建平。进行二十四小时非法拘禁,还协同栖霞市庄园派出所再次非法抄家,不仅扣留了林建平的52封控告状及其私人物品,还抢走了家里多封控告状、上诉状、信封、贵州平塘县掌布乡藏字石“中国共产党亡”图片、“优昙婆罗花”图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通知)公通字39号》、《新闻出版总署第50号令》、《法轮功在中国一直是合法的》优盘等及其它私人物品。再次给林建平家人造成伤害和恐惧。

在被非法拘禁的二十四小时内,林建平也多次要求毓璜顶派出所警察出示拘禁的法律依据,要求出示法轮功是×教的法律依据,但没有一个警察能拿得出来。

过程中,林建平给警察讲真相,有的静静的听,有的不敢听,个别的不想听。她说:自己只是因为告诉一名警察法轮功被迫害冤枉了,“天安门自焚”是假的,学生课本都删除了。就这么一句真话就被栖霞法院冤判了三年,罚金五千元。所有所谓的“证据”全是造假与陷害。

林建平说:“国家政府根本没有把法轮功定为×教,是江泽民妒嫉学法轮功的人太多,上演‘天安门自焚’栽赃陷害法轮功,邪教之说是江泽民个人对法轮功的污蔑之词。中国所有的法律都没有这一说。”一名警察说:“江泽民是国家主席,他说的就是。”林建平说:“江泽民有权制定法律吗?制定法律的是人民代表大会。”警察不语。

当林建平说到善恶有报时,一名警察说:“你就不能改了吗?法轮功是×教,不学不行吗?”林建平说:“把真善忍改成假恶斗吗?真善忍是邪的,什么是正的?迫害好人要遭报的。”警察说:“我宁愿自己遭到报应,也不愿象你们这样让家人过不好日子。”林建平说:“你遭了报应,你家人能过好日子吗?再说不让我家人过好日子的是你们。我被迫害冤枉了,发控告状被你们绑架到这里来,就是一个杀人犯也有控告的权利呀,何况我是被冤枉的。”

他说:“最起码我们当前是挺好的。”林建平说:你们不要鼠目寸光,如果你们知道将来要发生什么,给你们一座金山,你们也不会要的。你们接触法轮功学员这么多,有一个象电视上演的那样的吗?制造天安门自焚假案的制片人陈虻47岁得胃癌、肝癌死了,播报天安门假自焚的罗京得淋巴结癌死了,迫害法轮功的公检法司部门人员和中共各级官员等仅明慧网报道的有名有姓遭报应的就有两万多,这些都是被中共谎言毒害迫害法轮功的急先锋。

林建平说:“现在的天灾人祸越来越多,不是人心坏了,道德败坏招来的么?学真善忍要遭迫害,还有天理吗?”林建平说:“有一位市民说:我再也不相信共产党了,全骗人,三年新冠病毒报道中国死了五十人,网友把各地火葬场排长队的情况拍下来发到网上,叫共产党看看中国到底死了多少人?共产党又改成死了五万九,其实死了四亿。我就信服法轮功,学法轮功的人多少年前就告诉三退保平安,大灾难在后面,这不一步一步的都来了吗?瘟疫毒株还在变异,后面还有大灾,不信也不行!”

林建平说:“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为平民愤;听从上边命令,跟着迫害民众的那些急先锋,都被拉到云南秘密枪决,其他的下放到农村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你们迫害法轮功连个法律依据都没有,这边让你们迫害善良,那边给你们已经挖好了坑:冤假错案终身追责;明显执行上级错误命令的自己担责。别看你们现在这样式的,将来最倒霉的就是你们。即使将来不被追责,还有天惩!告诉你们前边有陷阱,不是希望你们掉进去,而是希望你们躲开陷阱。”

办案警察王勇拿着告知书询问林建平后,王勇并没有把林建平的原话写上,而是根据自己的意思写上的,他让林建平签字时,林建平写上了:“以上笔录全盘否定!国务院办公厅、中共中央办公厅、公安部三家联合公布的14中邪教没有法轮功。有署长柳斌杰签署的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令第50号废除的161个文件中就有关于不让法轮功书籍出版的第99条、第100条。法轮功所有书籍和资料都是合法的。法轮功不是邪教,法轮功是正法!真善忍是宇宙最正的能量!法轮功千古奇冤!法轮大法好!”

四月二十八日下午临回家之前,林建平要求警察归还自己的所有物品,归还自己的控告状及其它控告的证据,自己有控告的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姓臧的所长说:“不能给。”林建平说:“你在剥夺法律赋予我依法控告的权利。”姓臧的所长说:“里面有法轮功的东西。”林建平说:“是因为我学法轮功你们迫害我,我不说法轮功说什么?”姓臧的所长说:“从现在开始,这些东西都是国家的,你动一张纸就是在动国家的财产。”林建平说:“你们这是官官相护,我要控告你们非法剥夺我控告的权利!”警察王勇说:“你可以自己去控告。”。

王勇说:“你的所有东西都被依法扣押。”林建平说:“依据的什么法律?”王勇说:“依据的刑法,因为你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林建平说:“国家政府规定的14中邪教里面没有法轮功。”王勇说:“14种里面没有那法轮功就是15种。”林建平说:“你把法律条文拿出来。”王勇说:“刑法第几条说了。”林建平问:“里面有法轮功吗?”王勇不说话了,所有十多名警察包括所长在内都无语。

林建平问姓臧的所长:“你们是执法单位,你是所长,你比我懂法律,你说,你们这样做合法吗?我破坏哪一条法律实施了?”姓臧的所长不语。

王勇让林建平在所谓“监视居住”单上签字,被林建平拒绝,让她按手印及其它都被断然拒绝。姓臧的所长说:“不写就不写,这是个态度问题。”林建平说:“你们执法单位,连个法律条文都拿不出来,还要非法剥夺我的控告权,这是什么执法单位?”

林建平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下午回到家中。

山东栖霞市法轮功学员林建平女士,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接到栖霞市法院非法判决书,她被枉判三年、勒索罚款五千元。

林建平认为办案人员多处弄虚作假,滥用职权,故意制造冤假错案,陷害善良民众,枉法裁判,决定上诉。林建平到烟台邮控告信,被烟台警察绑架,24小时放回家,烟台和栖霞警察到她家非法抄家,并被非法软禁在家。详细情况待查。

林建平家的电话、网络被监控,在栖霞市邮寄控告书,被栖霞市国保大队长阎志高通知邮政和所有栖霞市快递公司禁止给她邮寄,她只好到异地邮寄。这次又被绑架,可能是烟台、栖霞公安联手监控而做的恶。

二零二三年六月八日上午9点30分,烟台市中级法院姓吴的法官打电话给林建平,说六月七日栖霞法院把她的上诉状送去了,让她下个星期一(六月十二日)上午9点30分去找他。林建平说:“立案了吗?”吴法官说:“立了,昨天(六月七日)就立案了。”

林建平问:“需要我拿什么吗?”他说:“带着身份证就行。”林建平说:“你让我去,主要是干什么?”他说:“因为你上诉了,我们要依法讯问。”林建平说:“依法讯问?中国的法律没有规定法轮功是邪教。”他说:“你别跟我讲这个。”林建平说:“我去。”

二零二三年七月五日,林建平的辩护人与林建平一起去栖霞市检察院控申科递交了《立即纠正林建平破坏法律实施冤假错案之法律意见书》。负责接待的检察工作人员仔细听完辩护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本子上,说要跟领导汇报;把法律意见书看完后问:“需要我们做些什么?”林建平辩护人说:“希望你们除了能向检察院的主管领导汇报一下,同时把这个《立即纠正林建平破坏法律实施冤假错案之法律意见书》交给主管领导和公诉科各一份。”

而后辩护人和林建平又去了栖霞市公安局信访科递交了《立即纠正林建平破坏法律实施冤假错案之法律意见书》。一位信访警察说要向领导汇报一下。等了好一会后,信访警察回来拿着法律意见书边看边说:“就是我们做错了,我们也不能自己纠错啊。”

栖霞公安局国保大队七月二十七日又打电话问起此事。林建平的辩护人希望隋姓警官转告栖霞市公安局领导,要求他们自查自纠林建平的冤假错案。隋警官说:“这个案子已不在我们这了。”辩护人说:“这个冤假错案一开始就是你们制造的,你们是有责任的。当然制造的这个冤假错案并不是你们故意所为,而是你们不懂法律(中国的14中邪教没有法轮功。法轮功的书籍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已被《中国新闻出版总署第50号令》解禁),是你们被谎言迷惑、被观念带动的结果;现在形势在变,很多人都看明白了这个事,不愿意背这个历史包袱,参与制造冤假错案的人将来都要被追究责任或受惩罚的。”

更令人疑惑的是第二天,也就是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上午,栖霞市法院打电话让林建平去法院,林建平问有什么事吗?对方也不说什么事。林建平让法官韩立光接电话,林建平问:“让我去法院有什么事吗?是私事还是案子的事?如果是私事咱们去茶楼坐着聊,如果是关于案子的事,请找我的辩护人(并把辩护人的电话号码告知了他)。”韩法官说:“当然是为案子的事。”林建平说:“我的案子已经上诉到烟台中院,还在法律程序中,如果是为案子的事,请您找我的辩护人,我已经全权委托他了。”韩法官说:“先找你后再找辩护人。”

放下电话后不久,法院两男(身穿便装,其中有韩立光法官,一位年轻法官)两女(身穿工装,一高一矮)来到林建平家门前按门铃。林建平没有开门,一会儿他们离开了。

迫害类型:
非法劳教用棉被等物捂/闷逼迫放弃信仰毒打/殴打剥夺睡眠勒索钱财非法拘留践踏信仰用篡改后的经文来欺骗大法弟子不准上厕所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铐在某处上长时间吊拷敲诈/掠夺/破坏财物推、掰、撅摧残性灌食胶带粘住口鼻并用注射器往鼻子里注射白酒定期思想汇报制度高强度超负荷劳动长时间保持痛苦姿势罚站体罚四肢铐于床上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伪造证据将大法弟子劳教、判刑手铐/脚镣抽血威胁/恐吓加期(延期)/超期关押揪头发撞墙死人床/大字板/上大板/十字架人为窒息注射不明毒针关禁闭不给穿衣服其它酷刑锥刑打骂关小号迫害亲属洗脑/送洗脑班绑架/劫持抄家非法判刑非法关押非法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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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以下为补充烟台市中级法院信息(办公座机为现在,个人手机号为多年前)。 法院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通世路1号,邮编:264000 电话: 值班电话:(0535) 6676010、6676001 立 案:(0535)6676002 信 访:(0535)6250847 纪检监督:(0535)6676110 立案庭:05356676027 行政庭:05356676098 监督庭:05356676116 其它办公电话: 05356676159、05356676139、05356676138、05356676109、05356676051 05356676074、05356676068 审委会成员: 姓 名 职 务 法官等级 于晓东 院长 二级高级法官 伊剑锋 副院长 三级高级法官 王桂一 副院长 三级高级法官 闫青利 副院长 三级高级法官 高素琴 副院长 四级高级法官 由绪斌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三级高级法官 罗春光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四级高级法官 张跃华13505350356 副院长 二级高级法官 解乐范 三级高级法官 董玉新 立案庭庭长 一级法官 姜晓静 赔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四级高级法官 王兴龙 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四级高级法官 慈勤哲 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四级高级法官 鲁晓辉 行政审判庭庭长 四级高级法官 王守远 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四级高级法官 于兰 审判监督庭庭长 四级高级法官 孙威 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四级高级法官 宫凌云 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四级高级法官 武静 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庭长 四级高级法官 吴继辉 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四级高级法官 纪晓静 再审立案庭庭长 二级法官 栾海宁 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二级法官 其他法官: 吴卫灿(四级高级法官)13505355703 赵秀红(三级高级法官)13356961699 盖柏先(三级高级法官)13361398889 栖霞公安局通讯录(电话区号0535、邮编265300)(2023年) 通信地址:栖霞市山城路7号 电话0535-5212338 值班室电话 5212630 于述东 党委书记、局长: 18660078218 李晓东 党委副书记、政委 18660060208 于友廷副局长 18660075107 13953559709 崔宝国 副局长 18660075166 13805452509 谭京涛 副局长 18660075219 13905459979 蒋晓平 党委委员、交警大队队长18660075279 13963880666 范庆波 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18660075277 13954541596 指挥中心5212338(2023年) 孙军钢 主任 18660075016 13583596816 范福江 主任科员、教导员 18660013716 13285352016 牟立峰 副主任 18660075020 15966525959 林向东 机要通讯科科长18660075158 13583596988 栖霞国保大队5212101转4821(2023年) 阎志高 政治教导员 主持工作 18660075099 (13953577789) 隋书亮 兼唐家泊派出所教导员18660075039 13792585986 张立青 副大队长18660075067 13583569679 综合中队 李建伟 中队长15215351950 孙军钢 18660075016 王婷婷 民警 18660011623 18753166267 范庆国 18660077499 13854598916 一中队 林海涛 中队长 18660075113 13791158009 张以春 民警 18660075098 (13589768936) 祝普生 民警 18926370396 信访室 5212101转4834(2023年) 林革 主任 18660075303 谭成论兼西城派出所教导员18660075311 13589829257 王宝杰 18660075295 王雅梦 18660075012 法制大队5212101转4837(2023年) 王维军 大队长 18660075058 15908907727 史军霞 副大队长18660075059 15063835799 柳凯 副大队长 18660075150 13791259397 艾建 信息技术服务中心一科副科长 18660012801 隋万宏 民警 18660075136 王翠英 民警 18660075088 13791216011 崔蕾 民警 (借调烟台)18660012806 15269520591 刑侦大队5212101转4826(2023年) 吕学斌 大队长 18660075288 郝飞 副队长 18660075157 13589868863 韩伟涛 刑事技术中队队长18660075159 13589768625 张新容 情报资料中队队长18660075138 13963849996 承办法官、审判长:韩立广 18596132061 栖霞市检察院: 地址:山东烟台市栖霞市跃进路723号,邮编:265300 电话:0535-3011821 陪审员:刘永华、吴德江; 书记员:张洪艳 烟台中院刑事庭(吴法官)电话:0535 6675306

责任单位及恶人:
栖霞市公安局栖霞市公安局:(2019年)<br>地址:栖霞市山城路7号,邮编265300<br>电话:0535-5212338<br>值班室:0535-5212630<br>局长兼书记闫升波18660068066、13905457053<br>政委栾福强18660075008、13953557686<br>副局长柳华春18660075003、13505455516<br>邪党委员刘志伟18660075009、13805452359<br>副局长于友廷18660075107、13953559709(2012年任610头目)<br>副局长崔宝国18660075166、13805452509<br>副局长谭京涛18660075219、13905459979<br>交警大队长蒋晓平18660075279、13963880666<br>政工室主任范庆波18660075277、13954541596<br>治安大队长吕学滨 18660075288、13863819099<br>电话:5212101转4821<br>队长范庆斌18660075201、13853551359<br>主任科员王龙高18660075090(13805452898)<br>副队长马建丽18660075091(13791194536)<br>范文明18660075181(13605455289)兼庙后派出所教导员<br>一中队队长阎志高 18660075099(13953577789)<br>综合中队队长隋万宏18660075136(13605455296)<br>二中队队长宋书平18660075097(13953522336)<br>科员张以春18660075098(13589768936)<br>科员隋广涛18660025650(13793563375)) : 王军阎志高
栖霞市看守所电话:0535-5212966、5212101转4863<br>孟祥军 所长 18660075289 13589893999<br>范文明 教导员 18660075181 13605455289<br>李向军 副所长 18660075290 13863823567<br>柳铁军 副所长 18660075169 13583593069<br>林春笋 副所长 18660075298 13589793378<br>董振兴 警察 18660075173 13793526868<br>李永基 警察 18660075185 13468432875<br>吕实军 警察 18660075172 13589813962<br>邱志连 警察 18660075178<br>张建武 警察 18660075175 13853557898<br>高良海 警察 18660075179 13205443378<br>王奎年 警察 18660075186 15949967626<br>谭业崇 警察 18660075177 13455516177<br>梁明波 警察 18660075182 13791165497<br>孙立斌 警察 18660075187 13589829933<br>刘德全 警察 18660075300 13181615066<br>黄玉花 警察 18660075188<br>曲卓毅 警察 18660075143<br>张腾 警察 18660026879 18668933050<br>赵建海 工人 18660077436 13792595970<br>于华明 工人 18660077449 13001607200<br>高文禄 工人 18660077435
济南市女子监狱(山东省女子监狱、山东省兴业发展公司)山东省女子监狱地址:济南市世纪大道3777号。<br>世纪大道很长,从济南的高新区一直延伸到济南的章丘市,该监狱位于世纪大道的中段,门口的公交站名为:埠东村西。<p>狱长尹光霞、副监狱长李书英、政委隗建华<br>地址:济南市高新区世纪大道3777号,邮编:250104<br>地址:济南市工业南路93号,邮编250100。<br>山东省女子监狱位于济南市工业南路和华信路交叉口处。<br>邮政信箱:822信箱111分箱<br>区号:0531,电话:0531-85838066<br>交通资讯:公交车10、123、99、47、116、95、87路过此处,此站牌是华信路,接见室是在叉口处望北100米华信路处,在监狱的围墙开了一处小门,小门朝西,小门处现已有牌子上面是山东省女子监狱接见室,同时牌子上方有一监控器。 <br>监狱长:李厥瑞,来茜。<br>政委:陈惕路,韩春茜。<br>【十一监区】<br>通信地址:济南市高新区孙村镇822信箱111分箱<br>迫害责任人<br>监区长:李慧菊<br>教导员:褚国华、邓济霞。<br>副监区长:徐玉美、孙苹。<br>狱警:刘瑞雪、李路玲、于建华、孙丽、伊力、苏越、琼博、姜燕美等。 : 姚菁菁李云乔瑞梅王春艳孙晓丽李淑英薛彦勤何福香李双玉朱淑珍邱秀欣段洪丽张爱萍张秀兰隋新
济南女子监狱济南女子监狱十一监区是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窝<br>监区区长:徐美玉<br>警察:扬扬、王一桐、穆博琼<br>山东省女子监狱:<br>监狱长赵来春531-88928001<br>政委隗建华531-88928006<br>副监狱长赵鸿燕531-88928004(管迫害)<br>副监狱长徐华531-88928005<br>副监狱长谢文广531-88928002<br>副监狱长刘永治531-88928003<br>办公室531-88928009<br>办公室主任接金家(音)531-88928000<br>纪委办531-88928026<br>驻监狱检察室办531-88928060负责人王选莉<br>狱政科:<br>电话:531-88928028、531-88928029胡秀丽、付蓉、王淑英<br>教育科:<br>科长室531-88928036<br>办公室531-88928035<br>心理咨询室531-88928037<br>教育分监区531-88928101<br>政治处:<br>王尤春531-87072805宅531-82466123<br>手机13953136326<br>唐应基531-87072835宅531-87072728、13953130531<br>宁冬云531-87072815、13969009727<br>陈淑忠531-87072905宅531-87072751、13869104348<br>唐建芬531-87072835宅531-87075177、531-13188878340<br>十一监区(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监区)<br>电话: 531-88928103、531-85838310、531-88928103、531-88928203<br>队长13869187810<br>监区长李慧菊<br>教导员邓济霞<br>狱警:徐玉美、孙晓莉、王淑英 : 朱慧芬徐玉美杜书峰
山东女子第二劳教所(前王村劳教所)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王村镇162信箱  邮编:255311<br>新迁至:章丘市官庄乡济王路29号<br>劳教所所长:刘长增(男) 政委:王军(女) 管理科科长:陈素萍(女)<br>劳教所电话:一大队:0533─6689411  二大队:0533─6689374<br>三大队:0533─6689414  四大队:0533─6689415<br>管理科:0533─6689847<br> : 王慧英李英
山东王村劳教所
烟台市610烟台市610洗脑班设在清泉路大学小旅馆内,其中有邪悟者王桂红。<br> : 曲建秋刘卫东
栖霞市610电话:0535-5212208<br>“610”副主任:林霞<br>“610”骨干:孙振春<br>市长:李宁,幕后指挥迫害法轮功,设非法的610办公室,由公安局的牟中华(副局长,电话:0535-5212208)亲自抓。<br>栖霞公安局长:刘书堂,手机13805457386<br>栖霞市公安局610办,电话:0535-5412610、13854521189。<br>【栖霞市“610”】电话:0535-5212208,<br>副局长兼610主任:于友廷18660075107、13953559709;牟忠华0535-5212208、0535-5226110办、5230338宅、13001600216、13705355110手机。<br>610副主任:林霞;唐功明,手机13589893286,宅0535-5217083。<br>打手:刘卫东,曲建秋、林霞,高××,常××。<br>国保大队:(2019年)(括号中2019年没有)<br>电话:5212101转4821<br>队长:范庆斌18660075201、13853551359。<br>主任科员:王龙高18660075090(13805452898)。<br>副队长:马建丽18660075091(13791194536)。<br>国保警察兼【庙后派出所】教导员:范文明18660075181(13605455289)<br>[一中队]队长:阎志高 18660075099(13953577789)。<br>[综合中队]队长:隋万宏18660075136(13605455296)。<br>[二中队]队长:宋书平18660075097(13953522336)。<br>科员:张以春18660075098(13589768936);隋广涛18660025650(13793563375)。 : 林晓蕾林霞王建国常恩奎唐功明牟忠华李增光
栖霞法院孙林平 栖霞法院院长 办0535-5223778 宅5228778 手机13805453378<p>王滨 栖霞检察院检察长 办0535-3011801 宅6080346 <br>手机13606380066<br>
翠屏派出所(城南派出所)翠屏派出所(城南派出所)(2019年)电话5216713(邮编265300)<br>潘喜南 所长 18660075320 13954533866<br>于人聪 教导员 18660075216 13562553369<br>陈志巍 治安大队副队长18660075077 13780986599<br>王军 警务机动大队队长18660013736 13573533330<br>林宝强 警察 18660075213 (13280948906)<br>王仁华 警察 18660075203 13792529988<br>孙宝全 18660075313<br>李政 警察 18660075208 13562598080<br>林斌 警察 18660075209 13589829275 (13889829275)<br>林新华 警察 18660075210 13589886115<br>苏春德 18660075200 15192257778<br>孙强力 18660013316<br>郝勇 警察 18660077440<br>郝玉杰 工人 18660077445<br>王卫东 事业 18660077443 13953551376<br>姜涛 事业 18660077437 13697893812<br>石建海 事业 18660077438 13853551392<br>刘学臣 事业 18660077446<br>邓涵 18663140991<br>国保大队(2019年)5212101转4821<br>范庆斌 队长 18660075201 13853551359<br>王龙高 主任科员18660075090 (13805452898)<br>马建丽 副队长 18660075091 (13791194536)<br>范文明 庙后派出所教导员 18660075181 (13605455289)<br>阎志高 副队长、一中队队长18660075099 (13953577789)<br>隋万宏 综合中队队长 18660075136 (13605455296)<br>宋书平 二中队队长 18660075097 (13953522336)<br>张以春 科员 18660075098 (13589768936)<br>隋广涛 科员 18660025650 (13793563375)<br>网安大队 5212101转4838 (2019年)<br>唐福军队长(曾任桃村派出所所长)18660075100 13562543088<br>王少义 副队长 18660075337 13589768110<br>刘向东 副队长 18660075017 13792529337<br>李永伟 兼指挥中心秘书科科长18660075116 13589768551<br>陈晓蕾 警察 18660075021 (13225352826)<br>李国标 警察 18660077422<br>于宸旺 18660021997<br>通信地址:栖霞市山城路7号 电话0535-5212338<br>值班室电话5212630<br>闫升波 党委书记、局长:18660068066、13905457053<br>栾福强 党委副书记、政委18660075008 13953557686<br>柳华春 副局长 18660075003 13505455516<br>刘志伟 党委委员 18660075009 13805452359<br>于友廷副局长(曾任治安大队、经侦大队长,约2012年任六一零头目) 18660075107 13953559709<br>崔宝国 副局长 18660075166 13805452509<br>谭京涛 副局长 18660075219 13905459979<br>蒋晓平 党委委员、交警大队队长 18660075279 13963880666<br>范庆波 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 18660075277 13954541596<br>吕学滨 副政委、治安大队队长18660075288 13863819099<br>栖霞公安局通讯录(2019年,电话区号0535、邮编265300)<br>【带()号码是新通讯录中没有了的】<br>翠屏派出所(城南派出所)(2019年)电话5216713(邮编265300)<br>潘喜南 所长 18660075320 13954533866<br>于人聪 教导员 18660075216 13562553369<br>陈志巍 治安大队副队长18660075077 13780986599<br>王军 警务机动大队队长18660013736 13573533330<br>林宝强 警察 18660075213 (13280948906)<br>王仁华 警察 18660075203 13792529988<br>孙宝华 18660075313 警号047700<br>李政 警察 18660075208 13562598080<br>林斌 警察 18660075209 13589829275 (13889829275)<br>林新华 警察 18660075210 13589886115<br>苏春德 18660075200 15192257778<br>孙强力 18660013316<br>郝勇 警察 18660077440<br>郝玉杰 工人 18660077445<br>王卫东 事业 18660077443 13953551376<br>姜涛 事业 18660077437 13697893812<br>石建海 事业 18660077438 13853551392<br>刘学臣 事业 18660077446<br>邓涵 18663140991<br>【翠屏派出所(城南派出所)】<br>电话:0535-5216713(邮编265300)<br>所长:范庆斌 18660075201、13853551359<br>教导员:于人聪 18660075216、13562553369<br>警察:<br>于国春18660077442<br>王仁华18660075203、13792529988<br>王晓辉18660075101、13854553232<br>王军18660077439、13573533330<br>王卫东18660077443、13953551376<br>石建海18660077438、13853551392<br>刘学臣18660077446<br>李政18660075208、13562598080<br>林宝强18660075213、13280948906<br>林斌18660075209、13889829275<br>林新华18660075210、13589886115<br>姜涛18660077437、13697893812<br>苏春德18660075200、15192257778<br>郝玉杰18660077445<br>郝勇18660077440<br>张新模18660075207<br>张继光18660075212、13181525759 : 王军
栖霞市小庄洗脑班
庄园派出所庄园派出所:<br>电话:5227110(邮编265300)<br>刘红伟 所长18660075027<br>郝吉波 教导员18615058171 13589793606
烟台市中级法院

更新日期: 2023年9月24日 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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