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五年四月十一日,四名大法弟子因讲真象被虹口区法院非法判刑。周淑梅被非法判处六年,刘芬娣被非法判处七年,华丽萍被非法判处三年,吴佩玉被非法判处三年、缓刑三年。上海虹口区邪党法院审判长肖晚祥,作为审判长参与对此四名上海大法弟子非法判决。
迫害类型: 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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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虹口区法院 : 肖晚祥
更新日期: 2010年5月29日 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