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月(王悦)
简介:
王月(王悦)(Wang,Yue),
女 ,
年龄未知 ,
三河市法轮功学员。2006年2月25日下午,马维山、王月夫妻被河北省廊坊地区三河市燕郊公安分局、610绑架、搜家。2月26日上午人被送到了三河拘留所。以后情况不详。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下午五点多,三河市公安国保大队李伟带队,有三河燕郊东城派出所警察及北京不法人员,二十多人把法轮功学员马维山家围住,非法闯入民宅。不多时间,七十三岁马维山首先被带走;六点多,保姆小林子(女,五十多岁,法轮功学员)被带走;随后,马维山七十八岁的老伴王月老太太也被两个人架着下楼,带上车。 晚上八点多,警察又开一辆黑色轿车去非法抄家,非法抢走许多私人物品:现金八千多元(其中一部份是儿子给的生活费),群发短信机一台(价值约二万元)、三台电脑、四台打印机、切纸机一台、刻录机一台、做护身符的机器一台、电视机二台、三十多个手机、电动三轮车一辆、书一百多本、大锅一个,连菜刀都拿走了。马维山和保姆小林子,直接被劫持到三河市看守所关押。王月老太太被儿子接回。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河北三河市法轮功学员马维山、王悦夫妇,还有王莲双(代表本人和儿子王占青),先后来到三河市检察院,递交刑事控告状,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涉嫌触犯“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罪”、“滥用职权罪”、“非法拘禁罪”等罪行,请求三河检察院转呈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追究江泽民刑事责任。 上午九点左右,马维山夫妇来到三河市检察院大门口,要求去控申科递交刑事控告状,不料门卫却不许进门。台阶上的门卫态度非常恶劣,说了很多难听话,由于三河检察院人员的无理阻拦,马维山、王莲双不得不去三河邮局,把刑事控告状邮寄给三河检察院。 五月二十六日,马维山向北京最高检、最高法、全国人大、公安部,河北高法、河北人大,廊坊检察院、廊坊法院等部门,邮寄控告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王莲双于五月二十七日,向上述等部门邮寄了控告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抄家;
非法拘留;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河北三河市马维山等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图)
河北三河市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抄家
河北三河市公安局看守所对法轮功学员野蛮灌食
河北三河市燕郊大法弟子周传中一家三人被绑架
责任单位及恶人:
三河市公安局
:
乔春江,
李伟
三河市燕郊公安分局
三河市610办
更新日期: 2015年6月4日 2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