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柱峰
简介:
黄柱峰(Huang,Zhufeng),
男 ,
51岁 ,
广东省茂名市高州镇江镇法轮功学员。电气自动化专科毕业,毕业后受厂多次培训,有五级电工证和助理工程师证。他工作认真负责,曾在茂名晴纶厂被评为先进。黄柱峰因信仰真、善、忍,曾被非法劳教,遭酷刑迫害致残,无法从事原来的技术工作,靠打工维持生活,是一家人的经济支柱。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黄柱峰无故被茂名市公安人员绑架进官渡看守所拘留后十五天。从看守所出来后,同年十月一日,他依法到北京上访,被公安人员拉回茂名公安局置留十五天。二零零零年二月联名进京上访,第三次被抓捕入茂名市第二看守所。同年十一月他第四次无故被绑架进看守所,他绝食十五天,饿得只剩皮包骨,不能站立。 二零零一年八月二日,黄柱峰因坚修法轮大法被茂名610非法抓捕,并判劳教二年。黄柱峰在茂名看守所期间,曾绝食抵制迫害,绝食了三十多天,瘦得皮包骨头,恶人为推责任,匆忙往三水劳教所送。在三水劳教所所谓“新兵班”头一个月的强制洗脑无效后,即进入“严管班”的非人折磨,在烈日下曝晒,体罚学员连续奔跑四到五个小时,直到精疲力尽累倒为止,晚上不准睡觉,扣着手铐蹲着,并且日夜夹控一天二十四小时,只准小便二次。 二零零一年九月十二日被劫入广东省三水劳教所迫害的黄柱峰,二零零二年八月份上旬和李源东、林勤荣等被劫持到深圳市第二劳教所进行“帮教”。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四日至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三日,黄柱峰等近30名大法弟子被抓到广东三水劳教所的“攻坚基地”,用手铐吊、蒙面、拳打脚踢、开水烫、牙签刺手指、透明胶纸封嘴、不准上厕所、不准洗澡,强迫长时间蹲着、弯腰跑步等等,并放高音喇叭掩盖。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黄柱峰在三水三分所五大队被铐上手扣,蒙上眼睛推上车拉到上刑的地方,到达后,张武军、卢金虎等几个人围着他,逼迫他放弃修炼,不从就拿三、四支电棍一齐电他的嘴唇耳朵、腋下胸口,甚至撬开嘴巴电他的喉咙。电得黄柱峰嘴巴、脖子肿大变形,恶人还不罢手。当时在场的恶警有张武军、卢金虎等人。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份开始,广东省三水劳教所在610的唆使下,在这场长期酷刑折磨中,大法弟子李源东被用牙签插入指甲,二十天不许睡觉。黄柱峰被打折手臂。 二零零三年元月二日,恶警张武军带着值班人员到黄柱峰监房,用两个手铐把黄柱峰双手扣在两个压实的棉被捆包上,指挥其它犯人用力往两边拉,张武军大喊用力…用力…,把黄柱峰拉得撕裂般疼痛大喊,两手被手铐拉得血肉模糊失去知觉,左右手肩膀被拉脱臼。晚上疼痛无法入睡,告诉警察也无人理会。 二零零三年元月八日,卢金虎带领犯人入黄柱峰监房,将黄柱峰铐上手扣,用黑布袋裹着头,用袜子塞着口,叫两犯人用力猛烈击打,直至黄柱峰神志昏迷。恶警还说是给“清醒清醒”,然后用电棍长时间电黄柱峰的胸部,四支电棍长时间电得黄柱峰脸部变了形,嘴唇肿大,嘴都咬破了,肩膀、脖子疼痛难忍。因疼痛得夜晚都无法入睡,黄柱峰多次向劳教所干部、警察申斥,恶警们置之不理。直至拖延到28天后,黄柱峰的手无法活动,三角肌已消失,手臂肌肉萎缩,才带黄柱峰到外面检查拍片(左肱骨头粉碎性骨折并肩关节脱位,颈内侧骨受伤,从而造成肱骨质硬化,左肩关节骨性结构破坏,颈内侧骨硬化,左肱骨缺血腥坏死,左手不能上带)。医生说需马上手术,但手术做了八次都不成功,后转到三水人民医院,也无法治疗。 恶警又怕恶行被曝光,后转到佛山中医院,在广州越秀区正骨医院A楼404房,但不采取有效的治疗,由6个警察轮流看守。从打伤、电伤后,家里音讯全无。直至8月2日刑期满,家里又不见黄柱峰归来。后来三水所派车来叫黄柱峰家人到广州看望黄柱峰,说黄“不听话,不注意被拉伤了手”。家人看到黄柱峰鼻青脸肿,手臂被纱布包扎着。家属要求放黄柱峰回家治疗,并要求赔偿医药费,劳教所不同意,继续变相扣押。黄柱峰多次向佛山市检察院提出申斥,但检察院不受理。 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五日至九月十三日,黄柱峰等近30名大法弟子被加重迫害,长期不准睡觉、不准坐、不准刷牙、不准洗脸、不准洗澡、长时间强迫蹲着等等,许多大法弟子的脚肿得不能走路。他等多人被关禁闭,每天二次用5-8条一万伏或1.5万伏电棍电击,每次二小时,安排4-8个恶人对付一位大法弟子。黄柱峰被打至手骨折,干警求他不要上诉。黄柱峰被迫害得终身残废(左臂向前只能抬到胸部,侧面只能张开30度左右的角度)。 三水劳教所还对黄柱峰非法超期羁押,由二零零三年九月至二零零四年三月二十六日属非法超期羁押期。 黄柱峰的母亲苏淑琼,于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日,向广东省高级法院、茂名市中级法院递交控告信,控告茂名市公安局、看守所、广东省三水劳教所、茂名市法制学校,要求追究迫害其黄柱峰致残的违法人员及赔偿医疗费用等诉求。 二零一五年八月,黄柱峰向最高检察院邮寄了对迫害元凶江泽民的控告状,要求法办江泽民,按赔偿法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的规定赔偿本人及家人的精神损失。 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五日上午,茂名市站前路居委会打电话给黄柱峰,问他现在住在哪里,黄柱峰说,我现在不住在那里了,我已经搬走了,居委会问黄柱峰搬到哪去了,黄柱峰没告诉他,居委会又问他妻子的电话,黄柱峰还是没告诉他,就放下了电话。 二零二零年五月初一天,广东省茂名市法轮功学员黄柱峰的妻子接到茂名市西粤派出所警察电话,让她去一趟西粤派出所。 二零二零八月底,黄柱锋所在的站前居委会给电话要黄柱锋到居委会,黄柱锋说我摔伤手了,骑不了车。居委会说我们开车接你,到了居委会问了一些无关紧要的话,又送黄柱锋回家了。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二日下午四点左右,黄柱峰下班,回到租房楼下,被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站前路派出所等警察突然绑架。便衣、警察、居委、610人员江志雄等十几个人,在他家非法抄家两个多小时,抢走了几十本法轮大法书籍和法轮功资料。同时,他妻子谢月珍和15岁的小孩也被绑架到站前路派出所非法审问。 谢月珍被绑架到城南派出所后,警察要求她签“保证不炼法轮功”的“三书”。谢月珍不签。警察威胁恐吓要她未成年的小孩签字。后来,警察让谢月珍打电话给家人接小孩回家,谢月珍的姐姐和姐夫说;“我们管不了,让他妈监护人带他回家。” 谢月珍母子俩被非法关在城南派出所,直到了第二天的中午才得以回家。 构陷黄柱峰的人,就是茂南区站前街道办事处综合治理办负责人610头目江志雄、茂南区站前街道办人员陈华女。此二人多次找黄柱峰交谈时,黄柱峰不签放弃修炼法轮功的“三书”,耐心地给他们讲法轮功真相。之后,江志雄、陈华女伙同茂南区站前路派出所警察绑架了黄柱峰。 十二月十八日左右,黄柱峰的家属准备请律师维权,电话被监听到。十二月二十一日上午,茂名610、派出所、居委等人员去黄柱峰的妻子谢月珍的单位,问她:你怎么有钱请律师?钱从哪里来的?你和谁联系了?威胁、恐吓谢月珍,让她不要给黄柱峰请律师,第二次逼迫她签“三书”。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二日,黄柱峰被茂南区检察院非法批捕。 黄柱峰被绑架后,居委给房东施加压力,逼迫谢月珍限时搬家。茂名610、派出所、居委等人员还威胁谢月珍重新签“不炼法轮功的三书”,否则就送看守所。谢月珍靠做清洁工供儿子上初三。黄柱峰被绑架后,谢月珍承受很大的压力,小孩也没法上学了。 构陷黄柱峰的责任人:站前路派出所办案警察:邓海超、余俊,参与抄家的警察:陈俊杰。站前路派出所所长李锋、副所长:丁科、杨志光、李华龙。 黄柱峰在二零二一年二月十八日被茂名市茂南区公安分局警察构陷到茂南区检察院,参与非法起诉的检察官是高金声。 二零二一年四月初,黄柱峰被茂名市茂南区检察院构陷到茂南区法院,法官周晋锋。家属聘请律师为黄柱峰维权。四月六日上午,细心的律师在会见黄柱峰时,发现黄柱峰被迫害成残疾没有得到国家赔偿。七月十四日提起诉讼。 二零二一年四月六日,家属聘请的维权律师王宇(女)多次到茂南区法院递交黄柱峰家属的委托书和手续,被法官周晋锋拒绝。王宇律师多次要求面见周法官,周法官以开会忙推托。随后,周法官主动约王律师在四月十六日下午两点半到三点见面。王律师二点半准时到达法院,左等右等,等来了:周晋锋法官忙,不见。王律师说,是周法官约我的,他还不见我,那我就见法院院长。随即,来了六个特警围住王律师,对王律师说:你有什么事见院长?王律师说:“我见院长需要告诉你吗?请拿出你们的警察证,你们是哪里的?”特警不敢拿。很快他们接到一个电话,六个特警才走开。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四日上午,律师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会见了黄柱峰,并向曾经迫害黄柱峰的单位广东省三水强制隔离戒毒所(原广东省三水劳动教养所,简称三水劳教所)申请国家赔偿。 黄柱峰在这次被非法关押时,给检察官、法官写了一份真诚的信交给了法官。请求法官,检察官秉公执法:(1)撤销对我的非法指控,停止非法关押;(2)对我本次关押造成的各种损失进行国家赔偿,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违反法律责任;(3)对我以往的非法关押和伤害进行调查,并给予国家赔偿,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违法责任。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三日上午,家属聘请的第二位维权律师卢廷阁,到茂名市第一看守所会见黄柱峰,受到阻挠。同日下午三点,律师到茂南区法院递交手续,受到茂南区法院法官柯学军、周晋锋的刁难。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广东省三水强制隔离戒毒所给律师回执了《行政赔偿决定书》。决定书中写道:行政机关认为,赔偿申请人黄柱峰在监教期,本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第一七条的违法情形,且赔偿请求人黄柱峰于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才向本行政机关提出赔偿申请,已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中“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的规定。对赔偿请求人黄柱峰的国家赔偿申请不予赔偿。如不服决定,赔偿请求人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向有管辖权的机关提起诉讼。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四日上午,家属聘请的维权律师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会见了黄柱峰,得知,茂南区法院决定二零二一年七月一日对黄柱峰的非法庭审延期,延期到何时?通知上没有写日期。 七月十四日当天,律师向广东省佛山市法院递交了《行政赔偿起诉状》,第二天,佛山市法院给律师发了已经立案受理。可是,第二天,佛山市法院给律师说,编号发错了。到现在还没有收到佛山市法院的任何信息。 二零二一年八月,黄柱峰的维权律师收到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法院受理通知书:黄柱峰你诉广东省三水强制戒毒所行政赔偿一案的起诉状已收到,本院已决定受理。下一步,将控告对黄柱峰施酷刑的劳教所警察和犯人。 自从黄柱峰被绑架后,他的父亲十分惦记他,忧郁成疾,于二零二一年九月中旬老人家被确诊为肝癌晚期。律师给茂南区法院写了《申请取保候审》法律文书,被法院驳回。黄柱峰母亲非常悲伤,希望孝子黄柱峰尽快回家照顾他患重病的父亲。亲人们都在盼望被冤枉的黄柱峰早日回家。 黄柱峰的父亲有个心愿,想见孝子黄柱峰一面。二零二一年九月三十日上午,律师会见了黄柱峰,并和看守所的所长龙凯交涉,希望看守所能够让黄柱峰的父亲见黄柱峰一面。龙所长说:“他们没有这个权利,要办案单位同意,他们配合就行。”律师只能向茂南区法院主审法官周晋锋反映后,无果。 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三日上午,黄柱峰家属聘请的另一位维权律师会见了黄柱峰。十四日上午,律师到茂南区法院找到主办法官周晋锋要求阅卷,周法官以律师的律师证没有年检为由,不给律师阅卷。下午,律师又到法院找到刑事庭庭长柯学军,要求阅卷,柯法官以同样的理由不给律师阅卷。维权律师说:那下一步,我就控告你们法院。 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三日上午9点30分,茂名市茂南区法院将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里非法庭审茂名法轮功学员黄柱峰,主审法官:谭卫(副院长),陪审员:周晋锋、柯学军(刑事庭庭长),书记员:刘秋莹、刘丹。公诉人: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检察院高金声,王剑丽。 原来的合议庭成员是:茂名市茂南区法院 主审法官:周晋锋,陪审员:江国伟、吴碧洁。 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三日上午十点,广东茂名法轮功学员黄柱峰被茂名市茂南区法院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内公开开庭审理,两位律师依法为他做了无罪辩护,驳斥了公诉人的指控。黄柱峰妻子是唯一家属旁听人,中途被法庭以证人为借口“请”出法庭。 二零二三年七月左右,黄柱峰从南12仓调到南4仓时,他身体状况不是很好,有时小便失禁、流尿等。他在南12仓遭恶人毒打。 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一日下午,广东茂名法轮功学员黄柱峰的家属聘请的律师到茂名市第一看守所会见黄柱峰,得知最近,看守所警察唆使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二十四小时监控黄柱峰,不许他炼功。黄柱峰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和侵犯。 二零二三年八月十六日黄柱峰被茂名市茂南区法院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内非法宣判两年十个月,勒索罚金一万元。在非法开庭前,被戴上脚镣和手铐出来。由于脚镣太重,走路艰难,黄柱峰只能用手提着脚链出来。黄柱峰不服判决,正在上诉中。 一审刑事判决书的签发时间是二零二三年七月七日。参与一审非法判刑的人员有:茂南区检察院的检察官高金声,茂南区法院副院长、主审法官谭卫,审判员刑事庭庭长柯学军和周晋锋,法官助理刘秋莹,书记员刘丹。 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茂名市茂南区法院签定裁定书,对法轮功学员黄柱峰非法维持一审冤判——两年十个月,勒索罚金一万元。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上旬,黄柱峰的妻子收到此刑事裁定书。 茂名市中级法院对黄柱峰非法裁定的主审法官是张弛,审判员李锦杰和吴碧洁,法官助理林小群,书记员陈烨。
迫害类型:
加期(延期)/超期关押;
手铐/脚镣 ;
吊绑/吊瓶 ;
罚蹲;
剥夺睡眠 ;
不准上厕所;
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
拿滚烫的水烫 ;
用牙签札手心、脚心、头、脖子;
长时间保持痛苦姿势;
非法关押;
非法劳教;
五马分尸刑;
严管;
关禁闭;
洗脑/送洗脑班;
暴晒 ;
体罚 ;
长时间吊拷 ;
烧烫;
针扎;
抻刑;
绑架/劫持;
电击 ;
毒打/殴打 ;
骚扰;
迫害亲属;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非法批捕;
逼迫放弃信仰;
非法起诉;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广东茂名工程师黄柱峰被中院非法维持冤判
广东茂名市黄柱峰被迫害致残-现又在看守所被打
被劳教迫害致残-广东茂名市黄柱峰被非法判刑
广东茂名法轮功学员黄柱峰、俞涛即将被非法宣判
广东茂名市蔡华兴被枉判遭入狱迫害
二零二三年七月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462970.html#23713204327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457328.html #2331231126
广东茂名黄柱峰被迫害致残-现又被非法开庭
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456930.html#23218223719
原茂名市检察院检察长王天鸿的罪恶薄
广东茂名市茂南区34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判刑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432992.html#21102821710
广东茂名市黄柱峰被非法关押十月余-律师阅卷受阻
被迫害致残-广东茂名市黄柱峰申请国家赔偿已立案
广东茂名市黄柱峰被劫持五月-律师受刁难
沉冤未雪-广东茂名黄柱峰被构陷到法院
被关押两月余-广东茂名黄柱峰被构陷到检察院
拒绝放弃信仰-广东茂名市黄柱峰被非法批捕
曾被迫害致残-广东茂名法轮功学员黄柱峰再被绑架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411261.html#209123234
二零二零年五月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406496.html#2051803510
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85211.html#19516224956
广东省高州市法轮功学员17年遭迫害综述
广东茂名中共人员迫害法轮功十七年综述(上)
中共对广东法轮功学员酷刑折磨概述(中)
广东省三水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实
深圳市第二劳教所迫害纪实
迫害大法学员的人间地狱:广东省三水劳教所
大法弟子在广东三水劳教所遭受的迫害
广东三水劳教所迫害大法弟子事实
北京四大名厨之一罗子昭在三水劳教所遭受迫害
广东三水劳教所暴力:开水浇身 二十天不许睡觉
茂名市人事局大法弟子黎亮被迫害致死(图)
广东三水劳教所酷刑室:“五马分尸”拉断韧带
三水劳教所用裂刑、电棍折磨茂名大法弟子黄柱峰
广东三水劳教所里坚定的大法弟子们
相关单位及个人:
相关人员如下:
2020年12月12日,黄柱峰被绑架时:
茂名市市委书记 袁古洁(现任广东省政法委书记);
茂名市政法委书记 赵广辉;
茂名市公安局长 黄果(现任广东省汕头市政法委书记)。
现任茂名市市委书记:庄悦群;
现任茂名市市长:王雄飞;
现任政法委书记:王土瑞;
茂名市政法委副书记梁永全,18666833888
茂名市政法委专职副书记梁鑫(茂名市610头目), 13926716338
茂名市政法委副书记成振江, 13580088219;
茂名市政法委副书记林平,18666839933;
茂名市司法局长朱向贤,13927551066
茂南区检察院
地址:茂名市人民北路5号
邮编:525000
检察长郭剑锋,1978-01-06 13927558916(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副检察长罗广森,1976-09-28 13509929038(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余华丹 1983-09-10 13432379832(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高金声 1980-08-07 13580000506(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吕妙玲 1986-10-07 15820170109(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邓礼进 1982-10-13 13927532053(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张晓丽 1983-06-10 13922030931(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戴建兰 1980-07-26 13580018183(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黄晓丰 1982-03-03 13432333244(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黄梦园 1986-02-19 13790938808(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李树尧 1962-10-16 13926701938(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蔡林辉 1987-01-20 18023997633(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责任单位及恶人:
城南派出所
茂名第二看守所
三水劳教所
:
张武军,
卢金虎
茂名市第一看守所
深圳市第二劳教所
茂名市610办公室
茂南区公安分局
茂南区法院
:
柯学军
茂名市公安局
佛山市检察院
茂南区610
:
江志雄
站前路派出所
:
丁科,
李锋
西粤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4年3月31日 01: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