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华
简介:
赵华(Zhao,Hua),
女 ,
年龄未知 ,
阜新大法弟子,二零零二年九月十八日在去资料点的楼道里被警察绑架,后被非法判刑七年。 赵华被关押在沈阳大北监狱城第二监狱十四监区三分队,目前已绝食反迫害四十三天,监狱医院院长已给家属下了病危通知单,据说并已由监狱医院转到地方医院,并要求家属自费注射高蛋白,家属未同意,要求放人。大北监狱已将赵华的情况报到监狱管理局、省公安厅、检察院。 二零零四年三月底,在沈阳市第二监狱十四监区禁闭前还遭到犯人刘国权拳打脚踢。为抵制迫害而绝食,到第四天被恶警灌食,连续三天,每天一次。第七天住院,被定位灌食,手脚被绑在床上,管插进胃里后一直不拔出来,每天灌4次。此次迫害中赵华绝食七天。 二零零四年五月十三日狱里召开整纪大会,十四监区借此又对大法学员进行迫害。因抵制奴役劳动被强制坐小板凳,两只手铐在一起。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日,辽宁省(沈阳)第二监狱,把赵华秘密转移到沈阳东陵监狱。 二零零七年底,从其它监狱转来一些大法弟子,东陵监狱强迫他们出工干活、在舍内坐小凳等,大法弟子赵华、李树军、刘桂春等绝食反迫害,要求炼功、不出工,他们随之遭威胁。其中刘桂春被迫害严重,犯人对他拳打脚踢,致使他大小便失禁。赵华、李树军可能被灌食,李树军被送到监狱医院打吊瓶。 二零一六年八月的一天,沈阳市法轮功学员王洪峰和阜新市法轮功学员赵华、张德申、翟丽共同配合,将一块印有“法轮大法好”“世界需要真善忍”“真相破迷,福泽千家万户”“大法度人,传遍四海五洲”的长12米、宽6.3米的广告喷绘布面挂在了朝阳市喀左县辖区内的一零一国道边的一个广告牌上。喀左县警察通过监控查到王洪峰的车牌号,于二零一七年一月五日先后绑架了王洪峰、张德申、翟丽,于一月十日绑架了赵华(阜新)。 现在(二零一七年四月)赵华、张德申、王洪峰被非法关押在喀左看守所,翟力已回到家中。 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喀左法院非法庭审王洪峰、赵华、张德申、翟丽。王洪峰、赵华的两位辩护律师分别为他们做了无罪辩护。 王洪峰、赵华、张德申现仍被非法关押在喀左县看守所。赵华因不背监规被狱警和犯人吊起来打。遭到两次毒打(一次11月10日左右,一次11月21日中午),如今面容憔悴,人瘦了一大圈。 辽宁阜新的赵华、张德申、王洪峰、翟丽,将于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下午,被喀左法院再次非法开庭。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下午3时,辽宁省朝阳市喀左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王洪峰、赵华、张德申、翟丽举行了所谓的“质证会”。 质证会一方面是对王洪峰的一些所谓证据的重新核对,另一方面对上一次非法开庭(6月30日)时,翟丽当庭指证被警察暴打做了调查,确认属实,并拿出了三名打人的警察确认签字。据悉,翟丽被喀左国保绑架之初遭到三名警察的暴打,致使一只胳膊受伤,于今已接近一年仍不能背包。赵华指证三名警察也同时打了他。 这次质证会只是形式上走了二十来分钟的程序。 喀左公安警察以惯有的威逼、恐吓、欺骗、离间等手段诱骗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其中王洪峰曾被逼迫一宿不让睡觉,赵华遭到上板的酷刑,翟丽被殴打等迫害。所谓“取证”后将案件移交到喀左检察院、喀左法院。 喀左县法院对王洪峰非法判六年,对赵华被非法判四年,两人现(二零一八年六月中旬)已上诉到朝阳市中级法院。负责他们此案的是刑二庭。庭长李国军、审判长王曙光负责。 赵华、翟丽、张德申(坤)、王洪峰四人已被送至监狱。赵华被送至沈阳市东陵监狱,翟丽被送至辽宁省女子监狱,王洪峰被送至沈阳大北监狱,张德申(坤)去向未知。 据悉四人被非法判刑期限为三年、四年、五年、六年。
迫害类型:
毒打/殴打 ;
摧残性灌食 ;
长时间保持痛苦姿势;
戴脚镣/连体脚镣 ;
非法关押;
非法判刑;
非法劳教;
绑架/劫持;
非法审判;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辽宁省阜新市部份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情况
辽宁省阜新市赵华、沈阳市王洪峰等被送入监狱
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370282.html#186261915
二零一八年六月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69803.html#18613223149
辽宁喀左县法院对王洪峰、赵华等举行“质证会”
辽宁阜新的赵华、张德申、王洪峰、翟丽面临非法开庭
辽宁省沈阳市王洪峰、赵华、张德申、翟丽遭迫害近况
辽宁王洪峰、赵华、张德申、翟丽遭迫害近况
辽宁朝阳喀左法院非法庭审王洪峰等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50938.html#1771102018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350355.html#17628233231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2--350257.html#17625234927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346004.html#17422232026
辽宁省喀左县警察绑架翟力、张德申、赵华
辽宁省阜新法轮功学员赵华疑被绑架
沈阳东陵监狱残暴殴打大法弟子
辽宁当局秘密转移被监禁的大法弟子
紧急营救辽宁省阜新大法弟子赵华和叶红梅
沈阳市第二监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相关单位及个人:
辽宁省朝阳市中级法院:
立案一庭:
庭 长 张丽坤0241-3886031 、18642196113
副庭长郭兴利0241-3886103 、18642196103
审判员韩明媚0241-3886268 、18642196268
助理审判员孙成波0241-3886359、18642196359
立案二庭:
庭 长郭晓波0421-3886109 、18642196109
副庭长王文元0241-3886073 、18642196073
教育培训处副主任李耀举0241-3886037、18642196037
助理审判员郭群0241-3886836、18524210785
助理审判员倪敬海0241-3886270、18642196270
助理审判员蔡兴兴0241-3886416、18642196416
审判员张朝生0241-3886298、18642196298
刑一庭:
庭 长毕振志0241-3886053、18642196053
副庭长张明伟0421-3886057、18642196057
副庭长李家栋04213886128、18642196128
审判员 王跃天02413886251、18642196251
审判员徐春艳04213886252、18642196252
助理审判员张立冬04213886361、18642196361
刑二庭:
庭 长李国军04213886049、18642196049
副庭长孟凡石04213886058、18642196058
副庭长曹学昌02413886122、18642196122
审判员李海山02413886035、18642196035
审判员王曙光02413886047、18642196047
审判员付玉东02413886064、18642196064
助理审判员陶蕊02413886100、18642196100
助理审判员华政通02413886357、18642106357
责任单位及恶人:
沈阳大北监狱(沈阳监狱城二监狱)
朝阳市中级法院
:
王曙光,
李国军
沈阳第二监狱
:
刘国权
沈阳东陵监狱
喀左县看守所
喀左法院
更新日期: 2020年3月14日 03: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