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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

简介:
高虹
(Gao,Hong), 女 , 五十多岁 , 云南大法弟子。

二零零五年七月二日云南大法弟子王岚、孙云集、左立新、赵咏梅、赵晨宇、田云波、李君平、高虹、毛丹心等在假期时一起去西藏旅游。7月下旬,路经西藏波蜜县时。田云波、孙云集、左立新三人到当地加油站给其汽车加油,聊天中提到法轮大法的美好与被当局迫害的事实,却被加油站的工作人员举报,他们三人当时就被非法扣押。随后被波蜜当地的恶警将三人带到公安局,随后又在他们车上进行检查,为以后的迫害罗列罪名,构陷所谓的证据。恶警一拥而上,采用暴力将他们十人绑架,五十多岁的李君平阿姨胳膊被扭至重伤(至今未愈)。

二零零五年九月份检察院(检察人员朱立)对大法弟子非法提起公诉,(这份没有遵循法律依据的枉法起诉书已另发)二零零六年二月十日早九点,偷偷摸摸的在云南省昆明市中级法院开庭审判,只有少数几个家属闻讯赶来,而其余多数的家属并未得到通知并未能赶到场。在这样的情况下,邪恶依然十分的心虚,开庭时,法庭外布满了防暴队和不明身份的便衣,同时当天还在大法弟子田云波住家的附近派有警察若干非法监视。

在所谓的庭审中,在无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审判长后峰再三的诱迫他们此行十人是有组织、有计划、有安排的,大法弟子义正辞严,并列举了大量事实证明他们此行确实是旅游。更为荒唐的是,法院美其名曰为大法弟子每人指定一名所谓的辩护律师,但这些律师不但不为其当事人辩护,反而,胁迫其当事人,构陷什么“材料来源”、“组织情况”等,这些律师简直就是明摆的特务与帮凶。当孙云集控告其在德钦看守所被警察非法殴打的情况时,后峰极其不负责任的说到:与本案无关!

在大法弟子一身正气,自我辩护中,中共的伪法庭手忙脚乱,不知所措至当日中午1点多时,只有草草结束了这次无人到场的所谓公开庭审。宣布择日宣判。二零零六年二月十三日的“宣判”经核实结果如下:

王岚被非法判处四年;孙云集被非法判处三年;赵咏梅被非法判处三年;赵晨宇被非法判处三年;左立新被非法判处一年半;高红被非法判处一年半;毛丹心被非法判处一年半;李君平被非法判处一年半;田云波被非法判处一年半。

迫害类型: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非法判刑绑架/劫持非法关押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昆明市中级法院历年对至少120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
云南风雨十二年(五)
云南风雨十二年(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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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云南大法弟子被非法判刑

责任单位及恶人:
昆明市中级法院昆明市中级法院<br>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路485号<br>邮编:650238<br>电话:0871-64096501<br>传真:0871-64572985<br>诉讼服务中心电话:0871-64096144<br>昆明市中级法院院长:董国权 : 朱立后峰
德钦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19年2月11日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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