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健雯(建文)
简介:
卢健雯(建文)(Lu,Jianwen(jianwen)),
女 ,
49岁 ,
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法轮功学员,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第四小学的英语教师。母亲赵娟娟也是大法弟子。一九九九年底因与母亲一起去北京为大法讲句公道话,在广州火车站被非法抓捕,拘留15天。 二零零零年七月十六日,因她母亲去探望一年多不见的朋友被抓,后被抄家。抄家时她揽着大法书不肯放,被拘留15天。后来学校停止她上课。十月十八日晚下班回家,发现周围有人监视,其中有学校一个主任。8点钟不到,六、七个公安上门抄家,直翻到11点多,甚么也找不到,却将她强行绑架抬走伪称“协助调查”。到派出所后扣在大铁门上站过夜,直到第二天中午不给她饭吃。下午她被送到看守所。 十一月二十三日,610恶人、教育局的、学校校长等一伙到看守所,宣布将她开除公职,劳教两年。 到三水妇教所后,她被恶人的伪善所骗,放弃了修炼。二零零一年八月为了抓她母亲,当地“610”将她提前释放,回学校上班,做后勤,管图书室、计算机打印,并随时代课,每月只给500元工资。曾要求复职,无答覆。 二零零五年七月又重新修炼。同年十二月二日,卢建文因向学生讲真相,送护身符,被校长周长旺举报,当天即被斗门区“六一零”和井岸镇派出所绑架,非法关押在斗门区看守所。 二零零六年二月二日开始绝食八天,反迫害;三月三日开始第二次绝食。三月九日斗门区法院秘密非法开庭,被非法判刑三年,关押到广东省女子监狱。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早上八点多,警察带着钥匙自己打开门闯入卢建雯家抄家。一台电脑、一台打印机和大法书籍等被警察拿走。此次绑架是珠海市公安局拱北派出所直接所为。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被斗门区检察院非法批捕,非法关押在珠海市第二看守所。香洲区法院预计于二零一八尼一月二十九日上午对卢建文非法开庭。 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九日上午十点,斗门区法院于在珠海市中级法院对卢健雯非法开庭,但后来当日没有开庭。 卢健雯被非法判刑二年。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拘留;
抄家;
铐在某处上;
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
非法判刑;
非法劳教;
非法审讯;
非法审判;
非法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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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七年七月六日大陆综合消息-350673.html#177522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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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珠海市公安局斗门分局国保大队:
1.车驾灿13570606633
2.黄斌雄,吴力群,
3.柯耀平13926927808
斗门区井岸镇朝阳社区治保主任 梁系成。
斗门区井岸镇红旗社区治保主任 赵景富。
斗门分局刑事侦查大队科员 林护忠、周冬雨、陈振亮、
车驾灿 斗门区国保大队电话:13570606633
柯耀平 斗门区国保大队电话:13926927808
刘汝培,斗门区国保大队,电话:13702771931
冯丰优,斗门区“610”办主任,电话:13926927808;住宅电话:5576705
郭汉元,斗门区政法委书记:
曾健波,斗门区公安副局长,手机:13902535900;
黄积明,斗门区刑警大队长,电话:13702771213 ,5552313
吴丁灵,斗门区“610”人员,办公电话:5523001,13702645807
梁根鹏,斗门区“610”人员、洗脑班主任,办公电话:5523001,13902538653
斗门区“610”人员,办公电话:5523001
吴泽波,斗门区“610”人员头目,办公电话:05523001,13902539815,宅 0756--5538021
彭灿煌,13809230006,宅:0756--3230006
珠海市斗门区教育局:0756-5521348
珠海市斗门区教育办:0756-5523225
参与迫害直接责任人:斗门区井岸镇派出所恶警
责任单位及恶人:
珠海第二看守所
香洲区法院
三水妇教所(广东省女子劳教所)
广东省女子监狱
斗门区看守所
珠海市斗门区610
井岸镇派出所
斗门区井岸镇第四小学
:
周长旺
斗门区法院
拱北派出所
斗门区检察院
更新日期: 2020年2月8日 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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