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承涛
简介:
王承涛(Wang,Chengtao),
男 ,
年龄未知 ,
辽宁抚顺市公园管理处职工。九九年“七二零”以来,小区的恶人郭玉梅经常带人到大法弟子王承涛家和单位骚扰。致使单位头头张宝源停止了王承涛的工作。 九九年十月七日,王承涛去抚顺市政府上访,被市政法委副书记余镇海(现已遭恶报死亡)指使临江路派出所来人将王承涛劫持,将他送到市看守所非法拘留了十五天。抚顺市顺城区610勒索他四千五百元所谓“保证金”,顺城区综合治理办公室又对他勒索五百元的所谓罚款。街道恶人孙芳还要将王承涛送洗脑班,被家属拒绝。孙芳竟强行收取办班费一百六十元。单位还给王承涛所谓警告处分。 二零零二年一月,王承涛去北京信访办上访。被恶人劫持回抚顺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二年,大法学员王小艳,翟旭,梦华,刘占阁,关菊颖,马怀乐,吴波,赵玉仇,高贵荣,王承涛,侯小慧,孙倩,董钦飞,孙永丽,孙永圣。金顺女,曲彩玲,贾乃芝等被邪恶之徒认为是重要人物。随后,他们都被抓到抚顺市刑警大队(公安一处)秘密酷刑折磨。 二零零二年刘春明和另一名法轮功学员王成涛关进教养院。教养院检查了她俩的身体后声称:活不了两天了,拒收,他们无奈把她俩放回了家。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王承涛去北京天安门广场,证实法轮大法好,被北京恶警抓捕。抚顺的小区派出所及单位共四人去北京将王承涛和另一名大法弟子一起拉回。所有人的差旅费共计二千二百八十元,单位都从王承涛和他父亲的工资中扣除。临江路派出所还对王承涛罚款一千二百元,办洗脑班费用五百元。回来后,王承涛被送看守所非法关押十五天,王承涛反迫害绝食十五天。 二零零三年四月,王承涛在流离失所期间被恶警绑架,并被非法判刑十一年。被送到沈阳第二监狱十四监区非法关押。 二零零四年五月十三日,狱里召开整纪大会,十四监区借此又对大法学员进行迫害。大法学员赵华、董钦飞因抵制奴役劳动被强制坐小板凳,两只手铐在一起。他们绝食抵制这场迫害,大法学员张公华、王承涛、张鹏、周智也纷纷绝食抵制这次迫害,短的2天,长的25天。 二零零四年六月二十二日,王承涛遭到犯人同刘国权、张震毒打。当时警察坐在后台,边打边说:“就打你了,怎么的。”并于次日对他们罚站,从早上七点到晚上七点,由四个犯人轮流看着。 二零零七年,单位将王承涛开除。 现在王承涛又被转到沈阳第一监狱十五监区遭受迫害。现在王承涛被迫害的骨瘦如柴,精神恍惚,眼眶很黑。 王承涛的父亲原本身体很健康,当得知儿子被判刑后,日夜思念儿子,吃不好,睡不好,身体逐渐消瘦,后来得了重病卧床不起,于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七日离开人世。可怜老人一直到逝世也没能见到儿子最后一面。
迫害类型:
骚扰;
毒打/殴打;
绑架/劫持;
非法拘留;
勒索钱财;
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
非法判刑;
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
非法罚款;
非法关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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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第二监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责任单位及恶人:
顺城区610办公室
抚顺公安一处(抚顺市刑警大队)
沈阳第二监狱
:
刘国权,
张震
抚顺市政法委
:
余镇海
顺城区居委会
:
孙芳
抚顺市公园管理处
:
张宝源
临江路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4年5月1日 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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