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金英(马洁)
简介:
马金英(马洁)(Ma,Jinying(majie)),
女 ,
63岁 ,
与弟弟马明海都是陕西省咸阳市法轮功学员。曾五次被绑架,被非法劳教两年,被非法判刑四年,丈夫王大卫(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弟弟马明海(原咸阳辅导站站长。)被四次绑架,被两次非法劳教,被非法判刑四年。 马洁修炼前高度近视,眼睛患有医学界比较少见的病,医院说像这种病到四十岁就会双目失明。 经过几家大医院治疗、均无效果,得病后不能上班、每个月只有八百元工资,还要带两个孩子,她本人生活和精神压力都非常大,对生活失去信心。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李英娥从看守所出来后,秦都公安分局伙同她们单位把她被迫送往咸阳市二零三研究所招待所办的所谓法制学习班(实为洗脑班)进行迫害,在那里不让她和其它法轮功学员互相之间说话,每个法轮功学员要有两名单位的人陪伴,目的是监视她们,每天给她们播放诬蔑法轮功的录像及有关诬蔑法轮功的资料,还逼迫她们发言,不让出大门一步。参与迫害的人有秦都公安分局六一零恶警高军、司光、司法局长宗健、原司法局副局长逼王五林、秦都区政府一名姓张的六一零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曹建刚、高飞。当时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有绒布印染厂的马杰(现被非法关押在渭南监狱),二印厂卜玉兰,原辅导员王恩宏,还有一名不知名的大学生,陈阳寨的雪凤。 二零零二年,马洁的丈夫王大卫因不放弃修炼法轮功,被恶警活活打死。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日,西安科技学院(现西安科技大学)副院长、教授、法轮功学员杨恒青及妻子龙爱琴在咸阳法轮功学员马洁家中被绑架。同时被绑架、抄家的有西航公司高级工程师王大卫及妻子马洁。实施绑架的是:户县公安局局长刘志金和户县“610”头目、国保大队队长张景民及多个警察。 二零零二年九月底,户县公安局共绑架了西安城区、咸阳和甘肃兰州(在西安地区)的四十一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腊家滩的户县公安局戒毒所酷刑折磨、严加迫害。十一月,法轮功学员集体绝食、抗议迫害,于十一月底全部被绑架到西安市“610”的洗脑班继续迫害。被绑架并抄家的学员是:户县地区二十一人:高美娃、潘芳丽、李玉华、王宏、王莉、王红、肖真勇、耿军民、刘俊义、张卫斌、肖春红、张莲蕊、刘淑燕、戴莲、许清凤、周亚婷、白秀英、杨芳莉、吕秀霞、吴廷玉、王明花;西安地区十六人:杨恒青、雷涵、刘芳、王大卫、耿艳萍、党竹林、张芳、高碧莲、相桂枝、张桂英、龙爱琴、闫安芳、冯亚云、孙秀花、孙秀文、方立婷;咸阳地区一人:马洁;甘肃兰州地区三人:韩旭、郗丽琳、张萍。 二零零四年三月份,马洁在向世人讲述她丈夫王戴维修炼法轮功被中共当局迫害致死的真相及全家遭受的迫害时,遭人构陷举报,被咸阳市六一零恶警刘志勇,高军等绑架,劫持到西安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二年。 马洁、罗长云、兰翠莲、李素萍、王新莲等坚定的大法弟子从被非法关押进劳教所一直遭受着各种迫害,还无故非法的延长劳教期一至七个月不等。特别是三大队的恶警张晓琴对大法弟子罗长云、王新莲从二零零五年至今一直是关禁闭的封闭关押,用各种流氓手段进行迫害。 二零一零年二月三日下午,马洁在咸阳湖向人讲述法轮功被迫害真相时遭人恶告,被派出所的四、五名公安绑架。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日下午五点,咸阳市十一位法轮功学员正在马洁家集体学法时,被突然闯入的警察绑架。十一名法轮功学员当时被劫持到咸阳市西兰路派出所,凌晨放了六人。马洁(62岁)和弟弟马明海60岁、李小利(女,60岁)、张西川(40多岁)、胡女士(50多岁)五位法轮功学员第二天被非法送秦都区吴家堡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绑架当日,恶警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在家里乱翻东西,抢走大法书籍、师父法像,以及家用的电脑和家里所有的手机,并对在场的人录像。 五月二十五日下午,秦都分局国保大队队长雷少伟和西兰路派出所陈斌等人将马明海、马洁、李晓莉、张西川四人刑事拘留,送至秦都区看守所。转入看守所时,四人被带至看守所旁的秦都分局预审的办公楼一层内非法审讯,期间几名恶警对马明海进行了刑讯逼供,用黑头套蒙住马明海的头部进行毒打。(第二天张西川被释放,李晓莉于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释放。) 原本通知家属拘留十五天后放人,五月二十六日早晨,家属去接人,遭到看守所拒绝,说是不能放人,并说这些决定和他们没有关系,是咸阳市公安局决定的。 二零一六年六月一日,马洁八十一岁的母亲袁丽芹又到秦都公安分局找办案警察雷少伟要人,雷少伟吼一声:“你给我滚!”一边把八十一岁的袁丽芹从办公室沙发上提起来,摔在门外,袁丽芹老人挣扎地爬起来,抱住雷少伟的腿,雷少伟又将老人连拖带踢,致使老人腰部严重受伤,立坐困难。 二零一六年七月一日被秦都区检察院非法批捕。 主管这件事的警察一个叫陈彬,是西兰路派出所的副所长,一个叫吴宏义。 二零一六年七月六日,家属聘请的律师去秦都区看守所要求会见马金英,看守所警察却故意刁难,律师去隔壁的住所检察室控告,却发现检察室根本没有检察官监督,看守所所长雒某又将律师糊弄到另一房间窗的前,里面有两人自称是检察院的,律师说明原由、要求二人按法律程序为他的控告作笔录时,二人忽然大喊大叫起来,将律师递进的材料扔出窗外,并扬言不作笔录。律师在坚持了一个多小时之久无果后,和家属前往咸阳市检察院信访接待处,一名在便民服务台工作的人员接待了律师,律师说明来意并要求控告秦都区看守所自称检察官的人员,并写了控告材料,这名工作人员给秦都区检察院打了电话象征性询问了一下,告知律师和家属随后给予答复、之后并未有回音。 七月七日早晨律师和家属赶往咸阳市秦都公安分局时、国保大队办公室门反锁,其他工作人员称人去出差了、要半个月才回来,处处推诿、刁难。 马洁、马明海姐弟遭构陷的案子已被警察交到咸阳市秦都区检察院。 马洁、马明海姐弟被构陷的案子已于十月底到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法院,目前了解一案三人,另外一人还不清楚是谁。 陕西省咸阳市法轮功学员马明海、马杰,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三号(星期二)上午九点二十分,在咸阳市秦都区法院第三法庭(二楼)非法开庭。秦都区法院法官常保民、检察员毛妮枉判,马金瑛(被非法判刑四年)、马明海(被非法判刑三年)。 马金瑛、马明海姐弟仍被关押在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看守所迫害,法院于二零一七年前判决二人四年刑期且并未通知当事人的律师和家属,目前(二零一七年二月)二人均已上诉。 二零一七年年一月二十三日马金瑛,马明海非法判决后上诉至咸阳市中级法院至今已有半年之久。家属和律师以电话,见面递交申请的方式多次联系法官要求二次开庭审理,近期律师却被法官告之不再开庭审理让律师递交书面辩护词;目前律师没有配合他们的做法坚决要求再次开庭,并对此前非法抓捕和办案审理开庭的所有违法行为及相关人员进行了控告,同时家属也对办案人员的违法进行了控告。 控告办案人员咸阳市秦都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雷少伟对当事人的母亲(已年过八十)进行身体上的伤害应负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刑事责任;在一审开庭时公诉人毛妮对当事人的律师提出的“当事人的什么行为破坏了法律实施?”哪条法律规定了法轮功的性质?””唯一一部具有法律效应的公安部文件公布的十四种邪教为什么没有法轮功?”的异议无法在法律上作出合理的答复,法官在当庭没有出示任何所谓的实物证据之后也没有进行调查审理,控告相关审理案件的检察院公诉人毛妮以及法院刑庭法官常保民涉嫌徇私枉法罪的刑事责任 陕西省咸阳市法轮功学员马明海自二零一六年五月十日被劫持,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马明海及其姐马洁一审被非法判决四年,目前仍然在咸阳市秦都区看守所非法关押迫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马明海开始在看守所绝食反迫害,他不承认任何无事实根据的迫害,并表示要坚决的走下去。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
非法劳教;
加期(延期)/超期关押;
关禁闭;
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
绑架/劫持;
非法拘留;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
非法批捕;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非法审判;
非法判刑;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452418.html#221126223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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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九日大陆综合消息-337433.html#16118213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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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警察摔伤的八旬老人和她捐出的一千元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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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29286.html#16526233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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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常保民,13809101130、检察员毛妮,13992771022
咸阳市秦都区看守所:029-3238475、029-6853831、029-33567643
秦都区公安分局:029-33880500、029-33880501、029-33880173
秦都区公安分局总机:029-3323523、029-3329310
秦都区“610”:
电话:029-33229188、029-33226550
主任何美霞13092952999
科长高飞13892070826
秦都区公安分局:
总机:0910-3323523
办公室029-33880500、33880501、33880173、3329310
局长韩渭云13609216548宅029-33365151
610头目宗某1399205506
610头目张进13809141731、13609218631办029-33880709
交警队支队长张维护13609219136办029-33880136
刑警队支队长张新宽13325308999办029-33880699
西兰路派出所 029-33215168、38110006
秦都区看守所:
电话:0910-3238475、6853831、33567643
女狱警:1366910755、13669107558
秦都区检察院:
电话:029-38169110,029-33363001
咸阳市“610”:029-33210207 029-33210970 029-33193369
咸阳市公安局:
总机:0910-3214721、3214723
传真:029-33239278
局长郭忠秋13909100839
副局长季德理029-33276836、029-33552862
副局长李士俊029-33251010、029-33549968
副局长张聚臣029-33287721
纪委书记王水军029-33262332、029-33363906
政治部主任张梳平029-33210703、029-33760760
指挥部主任雷裕人029-33210721、029-33573869
610头目刘志勇13609218639、13909103600
陕西省咸阳市西兰路派出所
所长 王栓虎 负责派出所全盘工作 13909100018
教导员 李志芹 负责政治思想,队伍建设及社区警务工作 15229586688
副所长 李雅宁 负责治安案件办理工作 13892039060
副所长 陈彬 负责刑事案件办理工作 13992051716
副所长 严亚辉 负责社区警务工作 18991213932
文书内勤 汪娇 负责文书政秘工作 15319068230
户籍内勤 巨静 负责户籍工作 13892054666
社区民警 张可宁 负责思源南路社区,聆水居社区,沈家社区工作 13891090278
社区民警 邵渭滨 负责刑事治安案件办理 13571080081
办案民警 吴宏义 负责刑事治安案件办理工作 13571004211
办案民警 黄勇博 负责刑事治安案件办理工作 13369104111
办案民警 马立胜 负责刑事治安案件办理工作 18992066125
社区民警 李树龙 负责水厂路社区,陶瓷厂社区,陕毛一厂社区工作 18089146778
法官:常保民 电话:029-33555214
咸阳市秦都区法院地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玉泉路8号,邮编712000
总机:029-33559555
办案法官常保民:13309103012
029-33555214
院长 马健龙
副院长 许兴琳
纪检组长 孟展平
执行局长 朱应文政治处主任 郑军咸阳市秦都区检察院地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玉泉路 邮编712000
案件公诉人 毛妮
总机029-38169110咸阳市中级法院 总机 029-33572069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渭阳西路54号咸阳市检察院总机029-33363001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咸通南路
责任单位及恶人:
陕西省女子劳教所
:
张晓琴
咸阳市公安局
:
张晶,
宋景晨
咸阳市610办公室
:
司光,
宗健,
王五林,
刘志勇 ,
高军,
高飞
秦都区看守所
西安女子劳教所
秦都公安分局
:
张利民,
雷少伟,
唐平
秦都区610办公室
:
曹建刚
秦都区法院
:
常保民
秦都区检察院
:
毛妮
西兰路派出所
:
吴宏义 ,
陈彬
吴家堡派出所
吴家堡看守所
咸阳市检察院
吴家堡秦都区拘留所
更新日期: 2022年12月5日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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