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亚林
简介:
张亚林(Zhang,Yalin),
男 ,
60岁 ,
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柳城镇法轮功学员。2015年8月16日,张亚林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邮寄了控告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要求检察院立案侦查,将江泽民绳之以法。 以下是诉状部分内容: 1、大法净化了我的身体,使我得到了新生 我没得法之前,是个性格好强的人。年轻时,说话办事都得占上风,得理不让人,没理也要辩三分。喝酒、吸烟,为了一点小利和人争争斗斗,造下很多业力,多种疾病缠身,每年花去大量医药费,也不见好转,苦不堪言。 我是全家人唯一的顶梁柱,两个孩子都刚刚走出学校门,没有工作,家里的所有开销都得我去挣,精神上的压力使我的脾气变得一天比一天差,也给家人带来惆怅和痛苦。 就在我悲观失望之际,喜得大法。学法使我明白了很多做人的道理。如:人与人相处,要以诚相待,善良的对待他人,做什么事情首先要想到别人,和别人出现矛盾时,要先看看自己那里做得不对了,而不是一味的去指责别人。脏话谎话从此不再说了,处处以“真、善、忍”标准修炼自己的身心,心性和道德标准都有了提升,每天心情都特别的好。 在大法中修炼仅仅一个月,各种疾病都不翼而飞了,真正体会到无病一身轻的感觉。奇迹般的变化让老伴和孩子们喜出望外。从此,老伴也走进了大法修炼中。 2、集体学法,在看守所惨遭迫害 2002年4月11日晚八时许,我和其他同修在我家看书学法,被柳城镇派出所、朝阳县公安局刑警队、县“610”、政法委,在县长的带领下,几十名警察突然闯入我家,绑架了包括我在内的13名法轮功学员,关进了朝阳县看守所。 所长郝乃峰调来了十多名武警,对学员们进行了残酷的迫害。当时有一个年轻小孩,不到20岁的年龄,武警首先冲他去了,开始打他。我一看他太小,怕把他打坏了,就对着武警大喊了一声:“住手!”武警们一看是我在喊,就向我扑过来,举着插着铁线的胶管,几个武警同时下手,雨点般的打在我的身上。随后又找来电棍,一直把我电得什么都不知道了,昏死过去。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我醒来一看,浑身上下大面积淤血青紫;耳朵、鼻子、脖子、头等处被电棍电的直往外流油,还闻到一股烤焦的气味;去厕所蹲下都很费劲,半个月之后走路还很困难。 2002年4月27日晚上,所长郝乃峰指使犯人用凉水浇我,上百盆的凉水浇下去,我浑身颤抖,站立不稳。 第二天,所长郝乃峰问我:大法书是从哪里拿来的?我没告诉他。他就指使几个犯人,把我按倒在地铺上用电棍电我,专电我的敏感部位,电击我的大腿内侧时,不是点击,而是长时间不离身体的电击,一直电到电棍没电了,我也失去了知觉。类似的非人酷刑,在看守所关押的八个月中被施用了数次。 3、坚持炼功 ,遭受十字架刑 2002年11月20日被非法判刑6年。送往沈阳大北第四监狱继续迫害。2003年10月合并到沈阳第二监狱。他们强迫我参加奴役劳动。我没有犯罪,信仰无罪。不服从他们的管理,他们就叫犯人打我,体罚我,长时间坐在二指宽的木条上,坐的裤子深深地陷在了肉里,臀部咯肿了,疼痛难忍。 2003年腊月初九,我在监舍里炼功,管教干事张永利叫犯人用胶带缠住我的嘴,把我扭送进了严管队。冬天的严管队里没有暖气,冰凉的水泥地面还不足4平方米,所有的吃、喝、拉、撒、住都在里面。北风夹杂着雪花顺着门缝吹进来,墙上挂满了白霜,铁门上都结着厚厚的冰。在这样的生存条件下,他们又给我戴上了十八斤重的脚镣,外加一把大锁头,把我的双手铐在了脚镣上。大年的除夕夜,外面鞭炮齐鸣,我在冰冷的小号里,在吃饭不给筷子也不给勺子的情况下过了这个年。在这里迫害了54天。 从小号回来,我照样炼功。2004年4月中旬,他们又把我关进小号。先强行把我摁坐在地上,两腿伸直,用两根木棍插入我的两条裤腿里束紧,使我盘不了腿。我伸着腿坐在那,照样打着手势炼功。 他们一看不行,又找来一根木杠,把我两臂伸直绑在木杠上。这样的酷刑,全身都动不了,两臂、两腿很快就失去了知觉。我被这种酷刑折磨了3天,他们才把木杠卸下来。又换了另一种叫‘背扣’的酷刑,继续折磨了我6天。 从小号回去后,他们给我调动到新的监区。第二天炼功的时候,十几个犯人一齐向我扑来,有的踩,有的踹,有的打,把我打得遍体鳞伤,大腿肿的很粗,两肋很痛,喘气都费劲。 于是我拿起笔,给检察院驻监狱办事处写信揭发他们打人的恶行,当我写完两封检举信之后,警察和犯人们的嚣张气焰就没有了,警察通过号长转告我:你想炼功你就炼吧。我说:你们说的和做的不一样,是骗人。他说:真的不管了。从此以后,我每天晚上正常的对着前楼炼功,没人再管了。 在这里只能说几个典型的例子,要说的太多太多了。在极度高压恐怖的环境中,我艰难的熬过了六年,那种身心所遭受的创伤,不是用人类的语言所能描述得了的。但我深深知道在众多被残酷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当中,我也仅仅是冰山一角,这场迫害其惨烈程度罄竹难书,用滔天罪恶来形容都显得苍白无力,已经远远的超出了人类的道德底线。 4、家人所承受的苦难 我被迫害期间,老伴和孩子也没能幸免。因为我始终不放弃信仰,他们又通过折磨我的家人威胁我、逼迫我放弃修炼。 2007年7月30日,已经与我五年没见面的家人,老伴和儿子、孙子与外甥女打车从朝阳到沈阳600多里地的路程,到监狱来看我,他们以我不转化为借口,没有让我们相见。孙子已经7岁了,我离家时还不到2岁。一家人带着疲惫、带着失望和担心走了。我孙子回家后,他姥姥问他:看见爷爷了吗?孩子说:“没让见。”一个坚守自己信仰的人怎么连杀人犯的待遇都不如了?天理何在啊! 我老伴早在我非法关进看守所的时候,她也同时被抓进去了。没学法之前,她的心脏病很严重,经过学法炼功后,性格变得开朗了,心情也宽阔了,精神越来越好,心脏病也好了。就在看守所被迫害20多天,县公安局政保科勒索了1000元之后,才把她放回家。一次次的打击和迫害,整天提心吊胆,五年没有见上一面,成天以泪洗面,郁闷忧愁,没有经济来源,于2012年5月初8含冤痛苦离世。 我的大儿子,离开时22岁,刚刚结婚一年多,我在家时,一切业务都有我主办,儿子、媳妇没有工作,我带儿子在外面打工,儿子很听话,家庭也很和谐。我被抓走后,家中的一切重担都落在了他身上。年纪又小,负担太重,再加上当地派出所和公安局经常去家里骚扰,用谎言欺骗,感觉一切没有指望,再加上社会对法轮功的歧视,他深受其害,成天吃喝玩耍,误入歧途。 二儿子当年正在处女朋友,热恋中的两个孩子相处很好。由于我和老伴被绑架了,女孩的家人听说后,硬把两个孩子拆散了。孤独郁闷的他,以酒浇愁,吃喝玩乐,一直下滑了6年。我回家后,他才开始了新的生活,走向正轨。 5、结语 六年中,原本一个美好的家庭就这样被迫害的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了。这样的家庭何止我一家,千千万万。这场迫害,不仅仅是对法轮功修炼者本人及家人的迫害,是对每一个中国人的迫害。法轮功学员有权利要求把这场迫害依照法律从新衡定,把发动这场迫害的元凶江泽民绳之以法,还社会以公正,还法律以公平,还法轮大法以清白,还师父清白,让正义和善良得以彰显! 2002年4月12日晚,朝阳县公安局吴宝良、范铁林等伙同柳城派出所恶人闯入柳城乡东山村张亚林家中绑架十三名法轮功学员。其中有宋久莲、张淑环、邢莲英、高贵霞、贾素彩、马喜华、孙正生、迟淑芹、张亚林、董贵贞、王建中、王立阳、王立平。 之后他们被劫持到朝阳县看守所。在看守所期间,张亚林遭恶警郝乃峰皮管打得臀部青黑,身上多处被电出水泡,肋骨被恶警踢骨折,喘息困难,只能平卧,不能翻身。张亚林多次要求医治,看守所不予理睬。因为坚持学法炼功被恶警郝乃峰分别押入刑事犯监号,戴上脚镣,叫犯人日夜毒打,不许睡觉。 张亚林被非法抄家,家中大法书籍被掠走。 2005年,沈阳第二监狱监区干事张磊指使六名犯人打手,日夜轮流监管并殴打张亚林。他被非法关押在印刷一监区遭迫害,身心受到巨大伤害。被殴打后,很长时间难以走路,而打手犯人却得到减刑,提前释放。 2015年11月9日,辽宁朝阳市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张亚林被朝阳县公安局绑架。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
绑架/劫持;
毒打/殴打 ;
戴脚镣/连体脚镣 ;
非法判刑;
电刑 ;
冷冻/灌凉水/凉水澡/浸水 ;
死人床/大字板/上大板/十字架 ;
关小号;
体罚 ;
逼迫放弃信仰;
迫害亲属;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
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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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二)-319102.html#1511130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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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第二监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辽宁省朝阳县公安局迫害大法弟子的事实
责任单位及恶人:
朝阳市公安局
:
范铁林
朝阳县看守所
:
郝乃峰
沈阳大北监狱(沈阳监狱城二监狱)
:
张磊
沈阳第二监狱
柳城镇派出所
朝阳县公安局
:
吴宝良
更新日期: 2015年11月26日 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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