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小秋(晓秋)
简介:
何小秋(晓秋)(He,Xiaoqiu?xiaoqiu?),
女 ,
年龄未知 ,
阜新大法弟子。2002年3月19日,在鞍山与几名大法弟子同时被不法警察绑架,因不愿被邪恶之徒抓住,从楼上跳下,大腿摔成严重的粉碎性骨折。被判重刑十四年,劫持到沈阳大北监狱时被拒收,一直被非法关押在鞍山第一看守所。在看守所遭到严重的迫害,虐待和辱骂毒打等。甚至被强行带到男牢房去污辱。因长时间戴手铐和脚镣,现在从臀部往下肌肉全部萎缩,生活不能自理。她被绑架时,有两万多元现金和八千元存折都被公安一处不法人员搜走。 鞍山市法院不公开开庭,在市第一看守所走廊内,强加罪名,非法给5名大法弟子判刑。其中魏志义被非法判刑20年、申海龙18年、徐兆斌17年、李桂红15年、何晓秋14年。这5名大法弟子是因2002年2月16日的电视插播大法真相事件而被抓的。目前这5位大法弟子仍被非法关押在鞍山市第一看守所内。 何小秋在鞍山市第一看守所关押期间,高喊“法轮大法好”等,挂条幅,不背监规,不穿劳改服,经常遭到狱警王玉琛的毒打,狱警陈连仁还恶狠狠的骂何小秋:你怎么不死了呢?你死了得了。赵洪波那时还是狱警,三十不到,年纪轻轻就十分邪恶,指使犯人王红整天辱骂王小秋。有一次赵洪波还把何小秋强行带到男牢房去侮辱,简直丧尽天良。 辽宁省女子监狱九监区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何小秋、左丽志、张丽娟、孟玉华、伏艳、赵丽尹、许秀云、邓桂丽、宋玉萍、于立新、孙兰芳、刘素环。 辽辽宁省女子监狱九监区狱警安排2个包夹犯人跟法轮功学员一个行动组,以考核分数作为包夹犯人的诱饵,以连座株连体制教唆监视、直接迫害法轮功学员。不让法轮功学员交谈。宁省阜新法轮功学员何小秋被恶警怀疑传条,被毒打。 鞍山法轮功学员何晓秋被绑架迫害致严重骨折,非法关押在鞍山看守所四年后,被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至今(2011.7.15)腿里还有钢板。九监区强迫超时劳役叠纸制品,何晓秋抵制,于是管事犯人把强迫何晓秋干的活儿分给行动组的另外两个人。三天下来,何晓秋行动组的杨姓女犯自诉不堪奴役负荷。九监区之所以对何晓秋的行动组施加压力无外乎是借用犯人的手去迫害法轮功学员。 包夹犯人们都了解法轮功学员的品德,但在减刑等利益诱惑面前,她们被狱卒逼迫违背良知成为共犯结构;这和中共上层的邪党高官利用金钱、权利做诱惑利用基层的警察迫害法轮功学员如出一辙。但成为共犯结构的后果是尽管她们卖力表现,却被监狱一再谎骗利用到无剩余价值。【案例】一位刘姓“号子”(即指白天在监舍睡觉不出工,晚上值夜班)多次举报法轮功学员,自以为立了很多功,结果监狱管理局非但不准上报减刑,还因此人“用来顺手”,让她着急上火的在监狱里哀怨的多呆了数个月。 渠等非法侵害中国公民人权,执法人员玩法弄权,严重败坏政风,具录案备查,供作追惩依据;倘有疏漏,惠 请知情者或相关单位协助补正,不限文字。影音图像、公部门文件均可并供刑惩渠等佐证,以昭公信,无任感荷。 国家不等同政府、政府不等同政党、政党不等同既得利益集团,包庇犯罪者只能是共犯结构;至对渠等犯行惩戒之国内法源详见《中国宪法》第三十六条有关于宗教信仰自由的规定,及《中国刑法》规定有关“非法剥夺宗教信仰自由罪”;另,尚可爰引国际法源。我(中)国是联合国组织会员国之一,本应恪守《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八条:人人有权享受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依据《世界人权宣言》第十八条说:人人有思想、良心与宗教自由的权利。 法轮功学员何晓秋二零零四年被关入九监区,恶警科长李克俏,一到晚上就把包夹叫到办公室研究对付何晓秋的邪恶办法,何晓秋几乎每天都被打,但不管恶徒用什么办法都转化不了她。李克俏就开始骂那些做转化的犯人。后来有犯人悄悄的对何晓秋说:“你千万要坚持住,千万不能够转化,我们都佩服你。” 后来,狱警队长杜某因为何晓秋拒绝做奴工,对她实行了很长一段时间的停账处理,有时让买一点日用品,有时候什么都不让买。杜某还不许别人帮助晓秋,谁要是对何晓秋好,就找谁谈话。何晓秋腿上有钢板,行动不便。一次杜某找平时扶着何晓秋走路的犯人谈话,恐吓她:“你要认清形势,这样的话,会影响你改造的。”吓的那名犯人不敢再搀扶何晓秋。
迫害类型: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非法判刑;
唆使、鼓励、纵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
毒打/殴打;
戴脚镣/连体脚镣;
性侵害(包括男性);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目睹辽宁女子监狱九监区的罪恶
宋亚平、李艳旭在辽宁省女子监狱遭野蛮折磨
从三人行动组看监狱的捆绑式迫害
辽宁省女子监狱九监区长武力的恶行
辽宁省女子监狱九监区信息
辽宁阜新何小秋在鞍山第一看守所遭迫害事实
何晓秋、娄艳、仇士慧被鞍山市看守所劫持迫害
鞍山市法院未公开开庭即对插播真相的大法弟子判刑
呼吁救援被鞍山市第一看守所劫持的大法弟子何小秋等
相关单位及个人:
附电话如下: 鞍山市第一看守所所长:李树山,电话:0412-2960506 鞍山市公安一处:电话:0412-5534753 610办公室:电话:0412-5555460 鞍山公安局长(主谋迫害法轮功):马胜华 鞍山地区电话区号:04l2 鞍山市政法委 5532392 政法委书记: 王玉琴 5555l10 鞍山公安局长(主谋迫害法轮功):马胜华 办公室5555096 住宅电话 5538068 手机 13904200895 副局长 党委副书记 于福金 住宅电话 5532555 手机 13904200036 鞍山犯罪机构“6.10”办公室: 查凤志、张春泽 5593260 鞍山公安一处(主谋迫害法轮功):康凯、王剑 5534753 张振阳 手机:13941218666 鞍山市第一看守所 2960506 所长赵洪波15698902199 鞍山市第二看守所 2611873
责任单位及恶人:
鞍山市第一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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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洪波,
王玉琛
鞍山公安局
:
马胜华
辽宁省女子监狱(原大北女子监狱)
鞍山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16年9月7日 0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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