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武
简介:
李世武(Li,Shiwu),
男 ,
40岁 ,
秦皇岛市大法弟子,原工作单位是秦皇岛嘉华塑料有限公司。2000年10月1日,李世武去天安门广场正法,遣返转送抚宁县行政拘留所,为期一个月。在此期间市开发区公安分局以“涉嫌张贴传单”为名外提2次,由政保科负责审问,科长朱卫国、科员何辛主审。因李不配合他们的问话,何辛对他拳打脚踢并且在此期间抄家一次。 2001年7月21日,早上8点多,开发区公安分局政保科长朱卫国带着何辛等四人闯入他家,到局里何辛做笔录。他将不实的后半张纸撕毁。何辛向上做了汇报,副局长上来一边大骂,一边重重的打耳光。而后叫屋里的5、6个恶警把他铐起来拳打脚踢。 2001年9月14日,遭公司开除,被欺骗绑架到劳教所。 2003年7月1日,桥东里派出所片警杨松和安士刚非法劫持李世武到唐山荷花坑劳教所。当天,被普犯李海河、刘汝江示意10来名打手黄永新、高克艾、王晓东、郑民、宋建海、刘利顺、王银、尹立红、王力学等轮番进行暴打:用膝盖猛烈撞击大腿骨用胳膊肘猛砸后背,砸得我喘不过气来,几次被打倒在地,又被他们抓着头发往起拎。 后来李世武被带入严管班教室迫害,面向墙壁,双脚尖离开墙壁,膝盖贴墙站着。强迫在小板凳上按照他们要求的姿势“坐班”。 2003年9月13日晚9点多钟,李世武被劫持到“攻坚组”遭受迫害。遭队长李晓忠一记重重的耳光。李晓忠又交待班长黄永新及项左权等继续迫害。队长走后,项即要求李世武立正的双脚要并拢,胳膊要伸得更直,并用“坐班”用的四脚小板凳砸他的脚趾,用尖竹筷子扎他的双臂。黄永新逼迫他蹲“马步”。
迫害类型:
毒打/殴打 ;
抄家;
严管;
坐小板凳 ;
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
私闯民宅;
罚站;
非法审讯;
唆使、鼓励、纵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
罚蹲;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秦皇岛市大法弟子李世武屡遭迫害的经历
责任单位及恶人:
荷花坑劳教所
:
李晓忠
秦皇岛开发区公安分局
:
朱卫国,
何辛
秦皇岛第二看守所
石家庄桥西区东里派出所
:
安士刚,
杨松
更新日期: 2006年10月9日 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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