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学勇
简介:
唐学勇(Tang,Xueyong),
男 ,
31岁 ,
盐城射阳县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唐学斌的弟弟。二零零一年十月-十一月间,大法弟子唐学勇拒绝邪恶命令,被暴力摧残40多天。恶警汤锦超(时任十监区副教导员)、张冠军(时任十监区入监队指导员)指使歹徒王刚等对唐学勇采取暴力措施:从精神和肉体上折磨,很快唐学勇的双腿血肉模糊直到溃烂。同时不许上厕所,不许坐下,小腿部肿得和大腿一样粗。 二零零四年,被徐州市贾汪区伪法院非法判刑四年的大法弟子孙经福与盐城大法弟子唐学勇一起拒绝“强劳”、拒绝剃光头,孙经福书面写了严正声明和无罪申诉书,郑重声明:凡是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一切言论和行为,全部作废!监狱恶警马上将他转关到一中队迫害,不久又转到一监区五中队迫害。孙经福拒绝非法劳役,被单独关押,四个刑事犯二十四小时不离身边。快“刑满”时,又被转到出监队迫害,孙经福在点名时拒不下蹲、不脱帽、不唱“邪党歌曲”(每顿饭前必唱)、不劳动(手工缝足球),又被单独关押限制自由,被刑事犯全天监视,不离左右。直至二零零五年二月九日(大年初一)才走出“牢笼”。 唐学勇、施炳君两位法轮功学员在被非法劳教期间,无论恶警怎样暴打,毒打,严管,剥夺睡觉权利等等卑劣手段都无法改变对大法的坚信。于是江苏省方强劳教所恶警魏红惠,潘育华,王菲,郭海龙私自将他们两人劳教期限延长三个月继续加强迫害。 唐学勇因进京上访被非法劳教两年,因公开喊“法轮大法好”被非法加期三个月,后又因散发传单遭绑架,于二零零一年被非法判刑后绑架到洪泽湖监狱迫害,二零零四年出狱。二零零五年又被恶警绑架到南京监狱,详情待查。 二零零五年,盐城市发生了一场对轮功学员的大范围迫害。主要是当时的市委书记张九汉为了捞取向上爬的本钱,亲自策划指挥的。已经知道的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有十六人:唐学勇被非法判刑后绑架至南京监狱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在江苏省劳教局迫害大法教育科长唐国防的施压下,方强劳教所又一次组织了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特别是对施炳君、唐学勇、马万里、畲国林这些坚定的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恶警迫害手段是采用封闭式的肉体与精神同时高压迫害。 方强劳教所有个所谓“康复楼”无人居住,恶警就把法轮功学员分期逐个关押在那里,二十四小时昼夜迫害。每个房间四个人,一个组长、两个包夹、一个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康复楼有多名专职搞迫害的恶警指挥,实施精神到肉体的连续的加重迫害,恐怖阴森无人知晓,在上级“打死算自杀”的邪恶指令下迫害更为残酷。 江苏省射阳县六一零及国保大队于二零一四年四至六月期间绑架本地十多名大法弟子(多数是兴桥镇的大法弟子因送真相资料),二年多一直非法关押在盐城和射阳两地看守所。原射阳县兴桥镇派出所所长陈龙绑架十一名大法弟子,其中十名属于射阳县兴桥镇派出所管辖范围。 唐学勇于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八日傍晚5点多,被射阳国保伙同城北派出所绑架至城北派出所。平时,唐学勇都是5点多回家,六月二十八日晚6点多,家人未见唐学勇回家。6点半左右,国保特务拿唐学勇的钥匙开门,非法抄家,抢走大法书籍、大量真相数据和神韵光盘、计算机几台、打印机几台和工具若干。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得知,十一名大法弟子被非法判了刑,未经开庭,已下达判决书,暗箱操作,非法作出判决。 名单如下: 姓名 判处有期徒刑 唐学勇 八年十个月 季国伟 四年九个月 茆训林 五年九个月 董志永 五年三个月 安志霞 三年缓刑五年 吴红玉 四年 费代玉 三年三个月 柏瑞霞 三年三个月 龚锦秀 三年 吴亚平 三年 张云玲 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 非法判刑由射阳县法院审判长张薇(女),审判员张爱武,代理审判员许元斌,书记员戴红娟。 法轮功学员唐学勇在江苏洪泽湖监狱三监区遭到惨重迫害。三监区警察为了强迫唐学勇转化,指使包夹王施在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九日对唐学勇实施锁喉酷刑,用双臂交叉锁住唐学勇喉结,致使唐学勇双眼上翻,很长时间不能说话,不能下咽。 看唐学勇仍不转化,警察又指使包夹韩冲在五月三十一日对唐学勇实施抓眼球酷刑,致使唐学勇右眼视网膜脱离,眼睛出血。警察还没达到目的,又在六月七日叫包夹薛明豪重拳暴打唐学勇头部。唐学勇在射阳县看守所时曾被警察安排牢头暴力打掉11颗牙,剩下牙齿全部松动。 目前唐学勇住在洪泽湖监狱医院,情况很危急。
迫害类型:
毒打/殴打;
戴脚镣/连体脚镣;
洗脑/送洗脑班;
不准上厕所;
剥夺睡眠;
非法判刑;
非法劳教;
加期(延期)/超期关押;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原江苏省610办公室主任柳玉祥迫害法轮功的罪行
唐学勇在江苏洪泽湖监狱三监区遭酷刑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六日大陆综合消息-337302.html#16115235649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一)-319165.html#151114232152
回国后三次被劳教-无锡施炳君再遭绑架
2005年发生在江苏省盐城市的一次大范围迫害
江苏省法轮功学员遭冤狱迫害案例综述
江苏劳教所暴行:一遍遍浇开水烫
江苏省洪泽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部份案例
江苏省洪泽湖监狱迫害大法弟子部份案例
江苏省洪泽湖监狱迫害大法弟子的罪行
责任单位及恶人:
方强劳教所
:
郭海龙,
潘育华,
王飞
大丰方强劳教所
:
魏红惠
南京监狱
兴桥镇派出所
:
陈龙
射阳县看守所
洪泽湖监狱(洪泽湖农场)
:
汤锦超,
童迎宪,
张冠军,
孙运,
王飞,
曹××
贾汪区伪法院
射阳县公安局
射阳县法院
:
戴红娟,
张薇,
张爱武,
许元斌
更新日期: 2021年8月2日 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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