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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崇峰

简介:
李崇峰
(Li,Chongfeng), 男 , 年龄未知 , 青海省民和县法轮功学员,民和县镁厂职工。

民和县镁厂方配合六一零警察非法劳教职工李崇峰。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氏集团公开迫害法轮功后,原民和县公安局政保科长马生庆仇视大法和法轮功学员,亲自指挥酷刑逼供将在本县有线电视中插播大法真相的法轮功学员李崇峰。

二零零二年和县公安局政保科教导员张孝焕参与酷刑逼供将在本县有线电视中插播大法真相的法轮功学员李崇峰,捏造罪名、非法重判十五年。

二零零二年八月十七日晚上七点,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和城北区两处,二零零二年八月十八日晚上八点 ,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二零零二年八月十九日晚上九点,青海省民和县,三天内,青海、甘肃两省三地有线电视网络成功地插播了法轮大法真相电视片《见证》、《历史的审判》等内容。真相插播达半小时之久,覆盖面达百分之八十。电视插播大法真相片在中国大陆及海外引起巨大震动,很多民众通过电视片知道了法轮功被迫害真相。对此,江泽民极度恐慌并疯狂报复,限期破案,导致与此相关连的法轮功学员有至少十五人被捕。判刑最长达二十年的徒刑。

当时被抓的法轮功学员有:张荣娟、贺万吉、李崇峰、段小燕、任桦、李文明、徐峰、孙照海、魏俊仁、张京梅、焦丽丽、王玉霞、刘百源、张小萍、张宏刚。

在中国青海和甘肃进行电视插播的大法弟子被抓后,当局非法进行了残酷的刑讯逼供。在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日的庭审大厅中,许多人看到法轮功学员张荣娟、贺万吉、李崇峰、段小燕有不同程度的被致伤的痕迹,法轮功学员李崇峰的一条腿明显受伤,走路一拐一拐的。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日,青海省西宁市中级法院对参与青海、甘肃两省三地电视插播讲真相的大法弟子张荣娟等四人非法判刑,张荣娟被非法判刑二十年,贺万吉被非法判十七年,李崇峰被非法判刑十五年,段小燕被非法判刑七年。李崇峰、张荣娟、贺万吉、段小燕随即提出上诉。但二零零三年一月,被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非法判决维持原判。

任桦、李文明、徐峰、孙照海、魏俊仁、张京梅、焦丽丽、王玉霞、刘百源、张小萍、张宏刚被非法判处劳教或判刑。

在青海省,许多残酷的迫害大多发生在何再贵担任青海省公安厅厅长的任期内,严重迫害李崇峰、张荣娟、贺万吉、段小燕等法轮功学员,而将贺万吉、赵香忠夫妇俩迫害致死后,为了掩盖罪行,阻止国内和国际上的调查,何再贵亲自部署把贺万吉的一个儿子调离西宁,去偏远的青海省海西州地区。几个月前,何再贵又命令有关部门将贺万吉的这个儿子转了业。

甘肃籍法轮功学员张荣娟,在青海省插播“天安门自焚真相”电视被绑架、非法判刑二十年,被迫害致腿部残疾,现在(二零二一年二月)非法刑期将满,被狱警非法加刑二年迫害。
为向世人讲清“天安门自焚真相”,还法轮大法公道,张荣娟、段小燕、贺万吉、李崇峰等法轮功学员,于二零零二年八月份在青海省民和县插播“天安门自焚真相”电视,遭绑架,被西宁市中级法院分别非法判刑:张荣娟二十年,贺万吉十七年,李崇峰十五年,段小燕七年,分别在青海省女子监狱和青海省浩门监狱被迫害。贺万吉已被迫害去世。

迫害类型:
非法劳教非法判刑非法审讯绑架/劫持非法关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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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参与迫害大法弟子贺万吉及青海、甘肃电视插播者的相关单位有: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西宁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 青海省民和县公安局; 甘肃省兰州市公安局红古区公安分局; 青海省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甘肃省西峰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科; 甘肃省镇原县公安局; 青海省西宁市铁路公安处; 青海省湟中县公安局; 青海省民和县公安局; 青海省海北州浩门监狱; 甘肃省庆阳地区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 青海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青海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民和公司; 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广播电视局; 甘肃省庆阳地区广播电视网络中心; 西宁新世纪有限电视网络公司; 青海省政法委书记管雷; 青海省公安厅厅长何再贵, 青海省610办公室负责人:吴有才,李富茂; 青海省西宁市公安局国保处:曲秉朝(处长),段志华(副处长); 青海省西宁市610办公室负责人:段××(处长),魏××(处长);汪清平(科长); 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检察员:张学武、陈咏梅;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长:陈振辉,审判员:林婷,代理审判员:王连生,书记员:喇忠义。 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员: 恶警: 1.青海省公安厅厅长:何再贵。 2.青海省610办公室负责人: 吴有才,电话:0971-8482940(办公室);0971-8482939(住宅); 李富茂,电话:0971-8482506(办公室)。 3.青海省省政法委书记:管雷,电话:0971-8483339(办公室),0971-8482733(住宅)。 4.青海省西宁市公安局国保处: 办公室:0971-8247576; 曲秉朝:处长,013997091399(手机),0971-3585936(小灵通); 段志华:副处长,0971-3594796(小灵通)。 5.青海省西宁市610办公室负责人: 段志华:副处长,0971-3594796(小灵通); 魏××:处长; 汪清平:科长, 5.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政法(治)委书记:孟庆根,原来办公室电话为:0971-6145134,原来的住宅电话为:0971-6309403。 西宁市朝阳派出所电话:0971-5500873

责任单位及恶人:
河南省公安厅地址:中国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9号<br>邮编:450003<br>电话:+86 371 6599 1155<br>电邮:2843293405@qq.com<br>网址:hnga.henan.gov.cn<br>周口市副市长、市委政法委第一副书记、公安局长:张元明 : 何再贵
青海民和县县公安局 : 马生庆张孝焕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开军
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和县镁厂<br>

更新日期: 2022年8月28日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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