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淑云
简介:
孙淑云(Sun,Shuyun),
女 ,
年龄未知 ,
大连市甘井子区辛寨子街道辖区的大法弟子。2006年3月21日大法弟子孙淑云、薛金福、薛新凯的家被大连市公安局、甘井子区公安局、辛寨子派出所出动的二十多个邪恶之徒强行闯入进行非法搜查。她的儿子薛新凯也同遭绑架。 大连甘井子区伪法院定于2006年7月18日早9点非法开庭审判大法弟子薛新凯和母亲孙淑云。据相关人士透露,法院的所谓审判只是走过场,掩盖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的一种形式,背后的真正主谋是610,非法审判的结果往往是610已经内定好的。 不法之徒的所谓依据是“2000多份传单等”。 孙淑云3月21日也同遭绑架,之后因身体出现病态取保候审,此次甘井子区国保大队大队长宋玉龙也给孙淑云拼凑了材料送交法院,伪法院欲同时对两人进行非法判刑。 大连甘井子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宋玉龙、副大队长董仕国二人,多次策划、参与绑架法轮功学员的恶性案件。法轮功学员陈军;孙淑云、薛新凯(母子);张义君、王红、王涛以及其一家六口;王博一家三口;张国宇、丛伟等至少14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遭到宋玉龙、董仕国的迫害。
迫害类型:
伪造证据将大法弟子劳教、判刑;
抄家;
私闯民宅;
非法关押;
绑架/劫持;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大连泡崖子派出所副所长董仕国恶行
曝光辽宁省大连甘井子区国保大队恶警董仕国(图)
大连甘井子区国保大队宋玉龙、董仕国恶行
大连薛新凯母子7月18日面临非法判刑
大连薛新凯和母亲面临非法判刑
2006年3月22日大陆综合消息
相关单位及个人:
参与人: 大连市甘井子区法院与检察院地址:甘井子区东纬路,坐6路或410路公共汽车在周家街下车。 法院院长陈朝仁 办公电话;86600405 甘井子区法院刑事庭庭长陈晶 办公电话:86600626 刑事庭案件人:龙国红,孙燕妮,张健,高磊等 大连市甘井子区法院刑事庭电话:0411-86600626转一庭、二庭、三庭、四庭等 审监庭 王红86568501-2405 姚文华、安静、黄义胜 甘井子区法院审判长王丽娟 办公电话:86568836 (506 房间) 甘井子区法院副院长张彬 办公电话:86601290 副院长苗刚、张彤、曲云杰 甘井子区检察院 检察长:王岩坡 王健 办公电话:86579991 甘井子区国保大队长:宋玉龙 总机:0411-86600743转5029或5040 甘井子区内保:窦开宝 总机:0411-86600333转5145、5138、5051 办案单位:大连市公安局甘井子分局国保大队 甘井子公安分局政保科范垂德副科长:86600743 86600333 甘井子区稳定办公室(原610办公室)刘书记、常书记 电话:86649757 辛寨子派出所,86301735 辛寨子派出所所长:张云海,办公电话:0411-86301203,手机:13052753838 辛寨子镇610办公室人员:陈永春 宅电:0411-86307063;手机:13942639769 辛寨子派出所教导员:葛贵兴,办公电话:86303853 辛寨子派出所片警:浦连国
责任单位及恶人:
大连市公安局
甘井子区法院
甘井子分局
:
宋玉龙
大连市辛寨子派出所
泡崖派出所
:
董仕国
更新日期: 2009年10月21日 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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