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伟
简介:
刘明伟(Liu,Mingwei),
女 ,
50岁 ,
吉林大法弟子。于2006年3月1日刘明伟、穆春梅连夜赶到大连开发区医院看望被非法关押的郝跃峰的父亲郝福奎,结果被恶警绑架,被不法警察扣留,被非法关押在开发区看守所。 大连开发区公安分局以莫须有的罪名将刘明伟、穆春梅、郝跃峰非法劳教两年,现被关押在辽宁省沈阳市马三家劳教所遭受迫害。家属三人被带到派出所非法审讯,警察问其中一个家属和郝福奎是什么关系,家属回答是他姨夫,问家属叫什么名字、住址、又问了一些关于炼功的事,家属都没有回答他。当天晚上派出所警察将他们三人送到大连看守所。几次提审,三人被非法劳教二年,送入马三家教养院。 他们的家属经多方找寻,于2006年3月20日从吉林农村到大连打听家人消息。家人们就来到了开发区公安局,结果被门卫挡在门外,有关人员找各种理由推托不予接待。开发区政经保处(610)许云刚扬言要将她们送马三家劳教。 2006年3月28日,大连开发区五彩城派出所陈志强、孙成刚,开发区公安分局法制处的刘东、张立军等人强行将郝跃峰、刘明伟、穆春梅三人劫持往马三家劳教所。由于她们三个人被迫害严重,马三家劳教所拒收,但大连开发区的恶人执意要把她们三人送进去,就到处托关系,非让劳教所收下她们,后来恶警们找到卫生部门开了个假证明把她们送了进去。 2006年3月份,大法弟子刘明伟、穆春梅、郝跃峰被绑架、非法劳教后,他们的亲属几次从吉林去大连、沈阳政府和司法部门申冤要人,所到之处遇到的都是威胁、恐吓、推诿,实质问题根本得不到解决。 现记录马三家狱警及辽宁省劳教局恶警官员言行如下: 2006年7月10日上午,亲属到门卫处说明来意,要求接见大法弟子刘明伟和穆春梅,三大队的恶警王姓大队长喊着:“不让见!就是不让见!家属又提出见恶警所长苏境、政委王乃民,门卫恶警不给联系,家属只好坐等。不一会儿出来两个女恶狱警,警号2108462姓王,它们出来说:“见是不能让见,签字的事(行政覆议)可以拿进去签。”家属说:“上次它们就这么说的,家属相信了它,可拿出来却发现不是穆春梅的笔迹,所以这次家属一定要亲自见到大法弟子本人,两女恶狱警就是冷冷的一句“不能见!”家属一直等到下午仍无法得到探视。便于第二天去辽宁省劳教局。一称主管此事的恶警陈某(好像叫陈文)对家属说,要想见面,家属必须配合做“转化”工作。家属认为这话根本没道理,就说:“接见是家属的权利。”陈某说:“对法轮功与其他人不同,内部有规定,但不能对外公开,更不能让家属看。”恶警陈某还态度很强硬的对家属说:“如果觉得它们违反法律,可以到公安、检察机关去告发它们。”家属对恶警陈某说:“谁不知道公、检、法从上到下属一个系统,它们根本不给老百姓说话,所以才敢拿这话来压家属。” 2006年8月4日,穆春梅、刘明伟家属接到大连市西岗区法院的通知,称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44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 41条第四款的规定,不受理此起诉案件。 裁决书上并没有写明具体原因,接待人常某,说这件事情西岗区法院和市中级法院已经沟通过,这是上面的意思,并表示出无奈和对家属的同情。最后家属明确表示不服此裁决,法院称可以在规定的日期,再向大连市中级法院上诉。 穆春梅、刘明伟的上诉案在大连中级人民法院受阻,办案人马广明推托说由庭长张永宏负责,家属找到张永宏,张永宏又推托说“十一”以后还是归马广明管,之后家属再打电话就无人接听。 家属2006年9月21日来到马三家劳动教养所要求接见穆春梅和刘明伟,接见室联系之后没有明确答复,只是让家属等着,拖延时间。 银姓队长说:“穆春梅头一段时间绝食,绝食留下了后遗症,全身浮肿。你们对法轮功没有态度就是不让见,找领导也没用,你家又上诉又复议的,领导(苏境、王乃民)不让见,找谁也没用。” 于2002年2月25日开始绝食,中间被放回家八天,又被抓回,继续绝食,至今目前天天被绑在铁床上,(2003/6/10)四肢固定,由专人灌食,不许与任何人接触,大小便由人搀扶。恶警故意将灌食用的胶管从鼻腔插入进行折磨。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晚、二十八日早,吉林省“六一零”(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伙同吉林市“六一零”及各区派出所绑架十多位法轮功学员。已知被绑架的有:龙潭区的杨桂霞、沈淑芳、李世刚、马占方、栗华、还有两位谭姓老夫妇俩。昌邑区的刘红亮夫妇(未修炼法轮功)、刘红辉、刘红艳、刘红霞、李广军、姜桂林、刘明伟、孙景芳。船营区的刘姓老年法轮功学员。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劳教;
伪造证据将大法弟子劳教、判刑;
迫害亲属;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
逼迫放弃信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吉林市各区十几名法轮功学员近期被绑架
劫持在马三家的穆春梅被非法劳教已近二年
马三家劳教所再次拒穆春梅家属接见(图)
大连市穆春梅、刘明伟行政复议、起诉情况补充(二)
大连市穆春梅、刘明伟行政覆议、起诉情况补充(一)
马三家再次拒绝刘明伟、穆春梅的家人与亲人见面
穆春梅家属探监 马三家狱警称不“转化”不让见
家属为营救亲人奔波 马三家恶警无理刁难
亲人蒙难 家人欲见无路 上告无门
郝福奎家属三人被劫持到马三家劳教所迫害
2006年3月22日大陆综合消息
吉林省女子监狱劫持117位大法弟子并野蛮摧残
相关单位及个人:
省劳教局吕福学 警号:2100309 局长电话:88520650 办公室电话:88520591 不知姓名人警号:2100345 李秋豪电话:86856977 马三家三大队电话:89212252 辽宁省司法厅劳动教养管理局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小北关街177号 以下附相关电话: 马三家劳教所总部院长:张明强 电话:89216655 男秘书警号:2108254 马三家劳教所医院 院长警号:2118415 副院长:林青 警号:2118547 电诊科医师:汤彬 警号:2118551 王杰 警号2118435 医务科科长 张淑梅2118542 内科主任 翟宝胜 2118550 内科医师 李美英2118551 射线科医师:刘汉江 2118572 主治医师:张志臣 2118573 内科: 李 阳 2118583 王姓恶警 警号2108462 附大连中级人民法院电话: 马广明 办公电话 0411-83775336 张永宏 办公电话 0411-83775331
责任单位及恶人:
马三家劳动教养院(马三家教养院)
:
王乃民 ,
苏境
西岗区法院
开发区五彩城派出所
:
陈志强,
孙成刚
辽宁省劳教局
:
陈文
大连市开发区公安分局
:
刘东,
张立军
大连市开发区610
:
许云刚
大连市中级法院
:
马广明,
张永宏
马三家教养院女二所(辽宁省思想教育学院)
:
恶警
马三家劳教所
更新日期: 2011年5月11日 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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