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艳梅
简介:
潘艳梅(Pan,Yanmei),
女 ,
年龄未知 ,
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县法轮功学员,住水东镇。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县法轮功学员车玉庆一家三口(妻子潘艳梅,女儿梁小霞),近日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车玉庆在控告状中说,“被控告人江泽民给我全家人带来了经济、精神及身体的重大的多重的不可挽回乃至影响终生的伤害。” 江泽民一九九九年七月疯狂迫害法轮功后,七十岁的车玉庆多次被绑架迫害,遭非法劳教约三年;潘艳梅被非法拘留两次,非法劳教二次,时间长达三年零六个月;在非法关押期间,夫妇俩经常遭到难以承受的毒打和折磨。现年才三十五岁的女儿梁小霞曾被非法关押五年,期间被投毒,导致精神失常。 潘艳梅修炼法轮功之前,患有多种疾病,贫血、经常头痛、头昏、腰痛、骨节增生、严重的乳腺增生、严重失明,经常感冒。吃药也不管用,也没有钱住得上医院,只是听天由命。一九九七年修炼法轮功,不知不觉全身各样疾病都不翼而飞,把家里的药煲仔丢了,从而得到一个健康的好身体。 可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被控告人江泽民利用手中的权力一手发动了对法轮功学员残酷迫害,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抓捕、拘留、关押、劳教、判刑,洗脑的酷刑迫害。电白县公安局、“610”经常绑架、骚扰法轮功学员。有冤无处申, 二零零零年三月十日,潘艳梅夫妇和几个法轮功学员决定到北京上访,向上级政府反映一下情况,却被电白公安局跟踪,在北京把他们身上所带的钱全部抢光,衣服脱光搜身,潘艳梅身上七百元抢光,没有任何单据。抢她的钱的是电白公安局女警张惠芳,据所知,电白所有法轮功学员上访身上所带的钱都是被她抢去。非法拘留在北京一个星期,最后丈夫车玉庆单位领导把他们绑架回电白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二十三天,在看守所迫他们做奴工,每天做八、九包钉子,如果做不完,就不准洗澡,不准睡觉,天天如此,勒索伙食费二百三十元后才放出。 回家之后便失去工作,无法找工作做,电白县“610”人员整天骚扰,巡逻、跟踪、抄家,潘艳梅家被抄了无数次,有人在家也抄,无人在家也抄,无有任何搜查证,法轮功书籍和用品全部抢走,没有任何单据。(违犯宪法第三十九条) 在面对继续骚扰迫害的情况下,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日,潘艳梅再次上北京讨公道,这时候没有法轮功学员说话之地,北京警察绑架他们关在北京一间屋里。电白县公安局女警张惠芳见到潘艳梅,打她一巴掌,辱骂很脏的话。之后把潘艳梅劫回电白公安局,非法判二年劳教,劫去广东省三水劳教所迫害。失去人身自由。(违犯宪法 三十五条、三十六条,三十七条,三十八条) 在三水劳教所遭迫害期间,因不写保证书,不准睡觉,不准上厕所,一天二十四小时坐小板凳,不准动,不准弯腰,坐的笔直,否则就打;整天强迫你看诽谤大法的录像,不看就打,就骂,受尽她们的诽谤和侮辱。不准穿自己的衣服,要穿侮辱人格的囚衣,给四套囚衣全是旧的,满期出所勒索七百元钱。 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八日,潘艳梅去茂名洗脑班看女儿梁小霞,保安说送法轮功书籍,打电话给电白县国保人员谢戈绑架她,谢戈带一个手下进屋,没有任何搜查证,就抄家翻箱倒柜,把家里的柜撬开,撬破。最后被电白“610”非法劳教潘艳梅一年六个月,劫去三水劳教所迫害,又失去人身自由。 二零零七年五月一日,潘艳梅和梁小霞去东湖散步,被公安局警察跟踪,把她们母女俩绑架到派出所八小时,要求写保证书才肯放出来。 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一日,电白县公安局政保股股长阮忠带一帮警察闯入潘艳梅的朋友借给她住的房子里,抢走师父法像,抢走两本《转法轮》,和一本《各地讲法九》,无任何单据。(违犯宪法三十九条) 这样一次次的非法绑架、关押、劳教迫害,对家庭、对自己、对孩子在精神和经济上的损失和压力无法形容。一个好端端的家庭被迫害的不象家。
迫害类型:
非法劳教;
非法关押;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监视/跟踪;
非法拘留;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
勒索钱财;
骚扰;
绑架/劫持;
打骂;
坐小板凳 ;
不准上厕所;
剥夺睡眠 ;
践踏信仰;
逼迫放弃信仰;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广东省电白县大法弟子受迫害情况
责任单位及恶人:
电白第二看守所
电白县公安局
:
张惠芳,
谢戈
电白县610
:
阮忠
三水劳教所
更新日期: 2015年10月26日 0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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