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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芳

简介:
杨芳
(Yang,Fang), 女 , 45岁 , 连云港赣榆县石桥法轮功学员,原青口镇黄海路小学教师。

2005年3-4月份,江苏省连云港市及赣榆县恶警疯狂迫害法轮大法弟子,赣榆20多位大法弟子被非法拘留、关押。其中刘丽、姜秀娟、杨芳等人都被非法判三年以上。

2005年3月末,被非法关押八个月,后被非法判刑四年,在南通女子监狱遭受迫害。父母因伤痛,在两年内相继去世。

为了能够达到残酷迫害大法弟子的目的,恶警贺从彬、李兆学、孙成华、姚玲(女)等竟然采取非法抄家、非法审讯、诱供、逼供、欺骗等卑鄙手段迫使大法弟子承认散发宣传大法等真相资料。他们竟然取伪证明作为旁证去迫害大法弟子。例如,有的证人根本不是新庄村的村民,恶警李兆学竟然也敢胡写作为旁证材料,作为证据。有的本人不知道怎么回事,没有做过任何证明,恶警李兆学还冒用他人的名字制作假证明材料。

恶警把这些证据材料转到伪法院后,伪法院陈庆太等迟迟无法审判,他们害怕大法弟子上诉。伪法院的院长王宝鸣跟连云港市伪中级法院副院长范群作电话汇报,说这案子证据太软,不硬,若以后上诉,不给他们改判。后来卑鄙的赣榆县伪法庭竟在“十一”放假期间前夕,于9月30日下午下达判决书,也不给律师判决书,只通知本人,以引起大法弟子的误解,使大部份被判刑的大法弟子错过了上诉期限。

本来在一审判决生效后,应该十天左右时间,把案卷转到市伪中级法院,可是赣榆县伪法院故意拖了40多天才转过去。市院的伪院长范群说快到年底了,没有时间审理了,开审判委员讨论一下就是了吧。可是邪恶的伪院长范群心怀鬼胎,怕再审判委员会上通不过,最后连审判委员会也没召开,只是由伪副院长范群和院长张年庚两人私自决定维持原判了之。上午决定了,下午就把判决书送给被迫害的大法弟子手中,不给大法弟子任何时间。

公安造假的经过:
2005年4月13日下午3点多在学校正上课时,杨芳被公安局人非法带到南郊宾馆,有两个人轮流看管他,直到晚上6点,恶警吃饱喝足,开始非法审讯。

恶警两人一班,共三班,每班六个小时,轮流上阵,不让睡觉,先是孙承华和张明上第一班。到了第三天晚上,李兆学又非法审讯时,又是哄又是骗,因为杨芳三天三夜没有睡觉,大脑已不清醒了,再加上惦记家中的小孩面临小学升初中考试,在家无人照顾,心存侥幸心理,想早日回家,当时听信了李兆学这样几句话:“你即使说了,如果没有证据,也不可能被判刑,况且我和你对象是前后庄,贺大队长和你对像认识,你要争取个好态度,我们也可替你说话,早点回家。”

后来李兆学在记录材料纸上写了一些村名、散发的数量(当时他写了1000多份)。事实上杨芳只发过两次,每次就几十份,李兆学说:数量多少无所谓,关键是你的态度。杨芳说:你为什么不把我说的一些话都写上,你是不是把别人发的资料都加到我的头上?李兆学回答:这还不为让你早点回家。交待越多,立功越大,他又问杨芳资料是哪里来的,杨芳当时为了义气,违心的说是自己制的,没说是另一个大法弟子给的,关于数量多少都是李兆学用纸算了半天才写上的。

张明和孙成华又开始非法审讯,当时杨芳大脑已经麻木,根本没搞清他们说些什么,只记得在李兆学写的材料上抄了几条,让杨芳签了字。后来又是市公安局的一个老头和赣榆的一个人非法审了一遍,他现在也记不清说了些什么,这样一直折腾到第四天上午(也就是2005年4月16号),谁知恶警却让他签了拘留证。把握送看守所。

在5月张明和孙成华又来提审,恶警张明说:“你态度很好”这次我们来是例行公事核实一下。杨芳说,你们不是已经得到了想要的内容了吗?张明又问数量是多少,杨芳说你们不是已经写好了吗?他又在厚材料上抄了数字,突然又问杨芳:你发的材料中有没有用塑料袋装的,杨芳说没有,他马上不说话了。此时杨芳才明白,他们编造数量,把他们发现的所有材料全加到他的头上,目的只有一个,案子归拢,多拿奖金。后来检察院两次来非法提审,在数量问题上,也都是照公安局的材料抄的。就这样杨芳一直到拿到起诉书,才明白自己上了当。

所以杨芳在法庭上当庭翻供,无奈他们只按第一次口供非法审判,另外他们取得的证人证言,一听就是假的,且不说在数量证言上的假证言,听着一条证言,有人看见一天晚上两个女的,一个在1米63左右,一个在1米6左右,杨芳他们只在村头、巷头散了几份,根本没有人看见,况且晚上怎么能看出身高是多少呢?

2011年6月21日晚,杨芳因张贴法轮功真相标语被赣榆县巡防大队恶警跟踪绑架。6月22日上午,赣榆县公安国保大队大队长贺从彬带领赣榆县610办公室副主任刘春松、公安国保大队副队长仲伟华、警察温世杭等到杨芳家进行非法抄家,抄走师父法像、打印机、法轮大法资料、现金及银行存摺等。6月23日,杨芳被赣榆县公安局非法刑事拘留,非法关押在赣榆县看守所。

杨芳老师再次被绑架后,2011年7月6日,被赣榆县公安局非法逮捕。赣榆县610与赣榆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已经对杨芳进行非法审判,一个多月没有宣布结果。据悉,当初绑架杨芳的恶警贺从彬不肯罢休,逼迫杨芳写悔过书,保证书等。

2015年9月份以来,杨芳因诉江被绑架、抄家并拘留10天。

连云港市公安国保从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五日开始大批抓捕控告江泽民的法轮功学员,口称:“我们不讲法律,只听领导的,领导叫抓谁就抓谁。”
连云港各区、县国保大队及派出所统一行动,对依法诉江的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抓捕、抄家,二零一五年绑架诉江法轮功学员几十人,仅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五、十六日,就绑架了四十五人,其中赣榆区十四人、新浦区九人、连云区八人、东海县七人。二零一六年又多次绑架了几十人。

2015年被绑架的有:丛秋利、高所玉(连云港市)、仲伟玲、张玉凤(连云港市)、张桂丽、钟昌霞、王笃善、周同山、李苏红。

连云港市因诉江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五十九人次):

赣榆区(十四人):霍西亮夫妇(霍西亮被非法庭审)、张学阳(非法庭审)、杨芳(刚从连云港监狱三年冤狱期满回家,又因诉江遭绑架)、刘桂梅(刘桂美)、魏入秀、苏爱清(苏爱青)、盛芝梅、陈入华(陈玉华)、王发芝(王发枝,因血压高被拒收)、仲潘峰(仲维赞、秦入萍夫妇之子,大学生、谢春阳、于斌、宋佳恩、霍西亮、仲伟玲、孙丽琴、魏入秀(十天)、苏爱青(十二天)、盛芝梅(十二天)、王发枝(因血压高被拒收回家)、杨芳(十天)、刘桂美(十天)、陈入华(十二天)、刘善梅(十天)、葛艳云(十天)、孙丽燕(音,孙丽琴)、仲维赞(第一次)、秦入萍(第一次)、霍介芳被绑架到国保半天后,被逼按黑手印放回。


迫害类型:
非法审讯伪造证据将大法弟子劳教、判刑谎诈非法判刑违反庭审程序剥夺睡眠绑架/劫持抄家非法拘留非法关押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江苏连云港国保迫害控告江泽民的公民
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十六年迫害综述
二零一六年二月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23616.html#1626235054
江苏省法轮功学员遭冤狱迫害案例综述
江苏连云港教师杨芳被非法关押半年
连云港及赣榆县恶警对多名大法弟子非法判刑

相关单位及个人:
迫害大法弟子的相关人的电话号码:
赣榆县法院院长     王宝鸣   宅电(0518-6283503)
手机 13705126137
赣榆县法院刑庭庭长   陈庆太   宅电(0518- 6210992)
办公室 (0518-6293037)手机 (13705128636)
赣榆县法院审判员    董淑进   宅电(0518-6283783)
办公室 (0518-6293035)小灵通 (0518-2626160)
赣榆县公安局长     王兴亚    手机(13092390999)
赣榆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启明    宅电(0518-6218738)
 手机(13305128738)
赣榆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太平    宅电(0518-6231899) 
手机(13585295599)
赣榆县国保大队长    贺从彬    宅电(0518-6281469)
 手机(13851253018)小灵通 (0518-2295581)
赣榆县公安局干警    李兆学   小灵通 (0518-2295583)
连云港市中级法院院长  张年庚   宅电(0518-5295299) 
手机 (13805132299)

责任单位及恶人:
南通市女子监狱地 址:市濠东路268号<br>邮 编:226001<br>党委书记、监狱长: 王永飞<br>党委委员、副监狱长:董湘琳<br>副监狱长:刘洪启、王庭兰3237006(警号)<br>党委副书记、政委: 顾剑梅<br>副政委、纪委书记: 田巍<br>政治处副主任: 袁维荣<br>狱政科科长: 李灯兰<br>教改科科长: 殷红云<br>南通市人民检察院驻南通女子监狱检察室主任:吴云芳<br>其它人员:孙蓓蕾、王海玲、王荣荣、潘燕、顾晓芳、张琪、陆铭琦、张国军、张国华、陆永生、顾爱国<br>女管教部:3237026(警号)<br>四监区: 王亚3237158(警号)、董教3237178、 陈霞3237166 、孙某、3237188、3237035、3237086、3237056、3237089、3222317<br>六监区: 钱春燕、房丽<br>司法部电话:0513-85286288<br>狱政管理部:0513-85286030<br>监督电话: 0513-85597009<br>其它电话: 0513-85516140 85117336
东海车站铁路派出所
赣榆县公安局 : 贺从彬孙成华姚玲张明李兆学
连云港市中级法院 : 张年庚范群
赣榆县法院 : 陈庆太王宝鸣

更新日期: 2016年9月27日 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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