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祥
简介:
李志祥(Li,Zhixiang),
男 ,
年龄未知 ,
辽宁省凌源市沟门子镇大法弟子。家住辽宁省凌源市沟门子镇二安沟村桃树洼村民组,一家四口都修炼法轮功。一九九九年阴历九月二十九日,他们一家因在镇政府后山炼功,被沟门子镇派出所非法抓捕,拘留十五天。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八日夜,沟门子镇派出所副所长张金秀把他们全家叫到村里,强行逼写保证书。由于没写,被绑架到沟门子镇派出所非法关押两天两夜后,又把他和爸爸李权,妈妈张仪华绑架到凌源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十五天。 一九九九年阴十一月末,张金秀一伙非法搜查了他家,搜出一本大法书,将李志祥绑架到镇派出所,勒索二百元后放回。 二零零零年十月,因沟门子镇出现了炼功人进京证实大法之事,李志祥又被张金秀一伙绑架到派出所关了一天一夜,勒索三百元后放回。同一天,村里办洗脑班。 二零零二年阴历四月二十四日,镇六一零头子庞雨俊将私自印制的转化证强行发到学员家里,并强行收取所谓转化证费五元。进京上访不在家的学员,由其祖父代收,并代其承受非法拘留半个月之苦,同时遭到镇派出所邪恶之徒的毒打。 房治国于二零零九年四、五月间调入沟门子乡派出所任所长,刘景奎调任沟门子派出所指导员。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就率领全所警察绑架法轮功学员九人次,多人被骚扰,敲诈勒索现金一万三千元。王玉珍被拘留,韩平被绑架后勒索六千元放回,李志祥被绑架,肖玉华被绑架,马君妻子被绑架,勒索四千元放回,陈殿中绑架后勒索三千元放回,被绑架的还有李如山,王汉杰,韩平。 吴连珍、金世男、曾宪志被非法判七年三个月,孙作伟、李志祥、孙秀香被非法判一年缓两年,曾秀香被非法判一年。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拘留;
抄家;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逼迫放弃信仰;
非法关押;
勒索钱财;
洗脑/送洗脑班;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大陆综合消息-335706.html#16929231919
辽宁省朝阳市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综述(8)
辽宁凌源恶警刘景奎十余年作恶逾百次
看凌源市中共当局的执法犯法
辽宁省凌源市沟门子镇大法弟子被迫害事实
责任单位及恶人:
凌源市勾门子派出所
:
张金秀
凌源市佛爷洞派出所
:
刘景奎
沟门子镇610办公室
:
庞雨俊
凌源市第二看守所(凌源市行政看守所)
沟门子镇派出所
:
房治国
更新日期: 2016年10月11日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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