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红
简介:
贾红(Jia,Hong),
女 ,
年龄未知 ,
周口市城北关三岔路口的大法弟子。一九九九年九月大法弟子贾红进京上访,被北京恶警绑架,淮阳恶警又把她带回淮阳县看守所。受尽严刑拷打。她绝食反迫害,又被非法罚款一万元左右,才被接回。她公婆、丈夫怕家庭再受株连,严密监视她限制她的人身自由,丈夫张口就骂,抬手就打,公婆刁难虐待。二零零三年农历二月二十日晚九点左右,恶警突然闯去要抓她,她从邪恶的眼皮底下正念闯出,从此在外流离失所。(2007/2/28) 二零零四年,贾红在郸城又被恶警抓捕。在郸城看守所她绝食八十天,恶警才通知家属领人。丈夫不但不领人,还向恶警提出与她离婚,她不同意,得了好处的恶警串通法院强行判离。丈夫竟然又将她举报,恶警又一次把她抓进监狱。在看守所绝食四十天,人已不能动,竟又被非法判刑五年,送新乡女子监狱迫害。贾红现在还在新乡坐牢。(2007/2/28) 2004年2月26日下午,贾红、刘霞和王桂金三名学员先后被非法抓捕到郸城县公安局,王桂金的丈夫宋振灵和儿子宋贺也被劫到公安局。后来把她们五人送到郸城看守所。一进大门,她们四人齐喊法轮大法好。管教们被震惊了,也惊动了武警。所长不愿意要她们,嫌她们麻烦。公安局的恶警就气急败坏的打她们,拳脚交加。后贾红、刘霞被留在郸城,王桂金一家三口被送回淮阳。 2004年7月15日下午,周口市川汇区法院对本市16名大法弟子递送了判决书,(2004)川刑初字第37号。以所谓“组织、利用×教破坏法律实施犯罪”对大法弟子朱伟强、郑彩虹、谭智强、非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吕素英、宋振灵、王春玲、李 娟、杨 芳、葛大华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杨 超、彭桂芝、杜永忠、刘霞、刘宁宁有期徒刑七年;贾红、王玉华有期徒刑五年。
迫害类型:
毒打/殴打 ;
绑架/劫持;
非法判刑;
非法强制离婚;
非法关押;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河南淮阳大法弟子遭迫害部份案例
拒绝转化 九月胎儿遭扼杀 被判五年监禁
16名大法弟子被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伪法院非法判刑
相关单位及个人:
审判长:王桂荣 审判员:赵 英 黄 华 书记员:王 林 彭 欣 河南省周口市主要责任人电话号码:区号0394 市委书记 董光峰 8222398 市委副书记 房延修 8269852 市政法委书记 王 爱 822582宅8273319 市宣传部长 穆仁先 8266689 市 长 高德领 8279818 副市长 陈永石 8266588 副市长 李尊杰 8237888 副市长 梅保菊 8239996 市政协主席 田有申 8263929 市人大主任 郭志领 8225541 市“610”办公室主任 于义云 8231268 法院代院长 李文灿 8231889 检察院检察长 牛学理 8276699 公安局局长 胡安太 8386850转22001手机13838669999 副局长 杨立德 8222965或8386850手机13903879968 市公安局政保科科长 李恒新 8235307或8386850转政保科科长室 手机13700824876 河南淮阳相关人员电话(区号:0394) 县委 贾书君 书记 137038772368 任连军 县长 13526279966 杨运河 政法委书记 13703873990 刘喜杰 六一零主任 13838623230 朱希炎 六一零副主任 2664769 13137661996 付俊红 维稳办主任 2690129 13939465849 公安局、国保大队 郑艳芳 副局长 13839463086 常怡军 国保队长 13839400005 张汝刚 国保教导员 13839409005 孙 伟 国保干警 13323877085 李 延 13838606777 王兴启 国保干警 13838680726 李昌锋 副队长 8766785 看守所 郑现军 所长 13839463085 张多书 狱医 13939475596 王培栋 狱警 13938052733 鲁台韦楼村支书韦学振 2951965 张某某 新站派出所 13938049256
责任单位及恶人:
淮阳县看守所
新乡女子监狱
川汇区法院
郸城县看守所
郸城县公安局
更新日期: 2007年3月6日 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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