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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丽英

简介:
陈丽英
(Chen,Liying), 女 , 30岁 , 滦南县法轮功学员,滦南职工教师。

二零零一年初,被非法关押在滦南县看守所,因陈丽英不放弃信仰,恶警唐小丽把她和刑事犯关在一起5-8个月。犯人与恶警勾结,私自透支陈的钱款,把陈的几百元钱全部花光。为了逼陈丽英写保证,唐小丽用两根电棍同时电她一个多小时,甚至电棍伸入她的衣服里电她。还把陈丽英(当时25-26岁,未婚)的四肢绑在床的四个角上,抻成大字,不让下床达半个月之久,大小便都在裤子里,没人管。最后由于陈的四肢已肿的吓人,恶警才把她放开,陈丽英因被绑时间过长,四肢已黑紫不过血,一放开疼痛钻心,痛苦的折磨了一夜。恶警唐小丽还给陈丽英用过上绳的酷刑,把绳子刹进了肉里,一年后,陈丽英的肩头的黑色绳印仍清晰可见。由于长期的非人折磨,使陈的身心受到重大伤害,精神恍惚。

马明旭在任滦南县法院院长期间,该院对法轮功学员刘宗勇、张连芝、陈丽英、刘小玲、杨淑芝、赵玉妨、秦朋珍、郑建军等多人非法判刑,刑期三年、五年、六年不等。马明旭对此负有直接责任。

迫害类型:
电击上绳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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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滦南县看守所 : 唐小丽叶国勤
路南区法院院长李洋 办公室电话:0315--2518586<br>刑一庭主管此案法官王健 办公室电话:0315--2513870 <br> : 马明旭

更新日期: 2018年5月13日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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