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洙家仙(朱家贤)

简介:
洙家仙(朱家贤)
(Zhu,Jiaxian), 男 , 81岁 , 山东省景刘庄医生也是大法弟子。

朱家贤一九三六年六月二十五日出生,新泰市汶南镇刘家庄老中医,祖传医术精湛、医德高尚,一生救助了无数的病人。

虽然身为医生,朱家贤自己以前却有严重的心脏早搏、高血压,还有结肠炎、胃炎等。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后不久,朱家贤就停止用药,心脏早搏、高血压一下就好了,其它病症也都不翼而飞。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朱家贤被新泰市汶南镇政法委和派出所人员抄家,又将他绑架到新泰市党校所谓的“转化班”非法关押七天,逼迫写放弃修炼法轮功的所谓“保证书”。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八日朱家贤去北京上访为法轮功说公道话,在天安门广场被绑架,回到新泰市被非法关押在拘留所九天、勒索了六百元钱。

二零零二年八月份,新上任不久的大队恶警孔祥军亲自领着恶警四五人,把大法弟子洙家仙、孔祥增还有赵家庄一名女学员一起送到了臭名昭著的王村“法制培训中心”,强制洗脑,利用恐吓、威逼、熬夜折磨人,逼他昧着良心说谎话,他不说假话、谎话,恶警就折磨他甚至判刑。天又热,让他坐在板凳上不让动,连上厕所都得规定时间,还得监视着他。

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新泰市国保大队、汶南镇派出所人员非法闯入朱家贤家中搜查、抄家,最后将其绑架至汶南派出所。朱家贤的两个女儿家也被非法搜查。

朱家贤的家人当晚被派出所警察逼迫交上一万元押金后,才将他接回家,第二天又被国保大队警察逼迫交了一万元,办理了“取保候审”。

此次绑架事件由新泰市公安局“610”主任马彦(女)组织指挥,新泰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和汶南镇派出所联合作案。

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三日,朱家贤将诉江状用挂号信邮寄到中国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十一月十日,新泰市公安局发出传唤书(附有联系电话:13518680569)传唤朱家贤,冯大勇对朱家贤说:你犯法了,你起诉江泽民了。朱家贤说:我起诉江泽民是宪法给我的权利,犯什么法?冯大勇说:你说了不算,我说了也不算,得报上去上边定。

二零一六年二月一日(腊月二十三日小年),新泰市公安局发出传唤书传唤朱家贤到国保大队,冯大勇询问其是否还学法轮功,对朱家贤说:“接到传唤书后你敢不来,我就把你送进(监狱)去!”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新泰市公安局发出传唤书传唤朱家贤。朱家贤的大儿子开车陪同父亲到公安局,冯大勇告知其退回两万元押金,解除取保候审。

四月三十日,朱家贤自己骑电动车去了公安局。朱家贤将银行人员写的纸条交给国保警察后,类姓警察带朱家贤到青云派出所讯问室做笔录,做完笔录后,类姓警察签上“冯大勇”的名字,又要求朱家贤签字,然后告知其“案子”已经移送检察院。朱家贤看到自己用挂号信邮寄到最高法院的手写诉江状也被作为“证据”放进“案卷”,这才发现自己上当了。

新泰市检察院于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六日发出传票传唤朱家贤,检察官讯问后,诬蔑朱家贤向最高法院寄送亲笔信起诉江泽民是“诬告滥诉”、“破坏法律实施、扰乱社会秩序”,制作、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是“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朱家贤问:那你应该明白江泽民迫害法轮功是非法的,我作为受害人,事实证据确凿,我依法起诉江泽民怎么是“诬告滥诉”?

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五日,新泰市检察院非法对朱家贤提起公诉(起诉书:新检公刑诉〔2016〕287号),主办检察官是高峰、王洪静。

二零一六年六月十六日,新泰市法院发出传票传唤朱家贤,通知其二零一六年七月四日下午三点整到新泰市法院第二审判庭开庭,案号:(2016)鲁0982刑字第291号。主办法官是刘平岭,书记员是庄国生。

谁曾想到,这位老中医从一九九九年至二零一五年五月,被新泰市六一零、公安局国保大队伙同汶南镇派出所人员用暴力手段入侵家中非法搜查,八次遭受绑架、三次抄家、两次关押洗脑、三次勒索钱财,身心受到严重伤害,直接经济、财产损失近两万元。

再过几天就是山东新泰市祖传老中医朱家贤的八十一岁生日,儿孙们正准备给举办一个热闹的生日宴会,二零一六年六月十六日,他却被非法起诉。

六月十六日,新泰市法院发出传票传唤朱家贤,通知其二零一六年七月四日下午三点整到新泰市法院第二审判庭开庭,案号:(2016)鲁0982刑字第291号。主办法官是刘平岭,书记员是庄国生。

二零一六年七月四日下午三点后,山东省泰安市新泰法院第二审判庭非法庭审81岁的老中医、法轮功学员朱家贤。

朱家贤在法庭上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非法庭审进行了一个多小时,最后法官宣布合议后择日宣判,朱家贤于当日回家。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九日,新泰法院非法判处朱家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主办法官是刘平岭,陪审员莫兴田,书记员马宗娟
主办检察官高峰、张晶晶。
朱家贤现在在家,被新泰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科非法监管。

迫害类型:
洗脑/送洗脑班威胁/恐吓剥夺睡眠非法判刑监视/跟踪长时间保持痛苦姿势不准动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抄家敲诈/掠夺/破坏财物要求交押金非法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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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相关人员电话号码(区号 0538): 公安局610主任马彦(女)13605381212办538-7103062 宅538-7103259 国保大队0538-7103060,0538-7103062 大队长冯大勇 13518680569(以前手机号码13853813269) 办0538-7103065(此案主要办案人) 国保大队二中队长 李同军 13705485977 办0538-7103061 国保二中队恶警 钟崇涛 13953855777 副队长牛某某13562836999 教导员张涛 13805387285 宅0538-7078001、 苏宝群 新泰市公安局汶南镇派出所所长 13583838792 7712166(办) 7078629(宅) 新泰市检察院 黄建民 检察长 13583870099 办3011901 胡美源 副检察长 13505387829 办3011903 宅7016177 李元森 副检察长 13805482758 办3011906 宅7210188 朱凤传 副检察长 13805484638 办3011907 宅7213838 吴波 副检察长 13954860816 办3011902 宅7224853 穆忠 纪检组长 13562860009 办3011912 宅7016160 公诉科:0538-3011999 科长 蒋群 13562861079 0538-3011929 主办检察官 高峰、王洪静 0538-3011930,0538-3011940 新泰市法院: 院长吕华:18853858967 办0538-7258800 宅0538-7258801 刑事庭:0538-7258827 主办法官是刘平岭,书记员是庄国生。二人手机号码:刘平岭18553881131;庄国生18553881126。 信访电话:0538-7258901 举报电话:0538-7258810 副院长: 曲** 办0538-7258802 手机 13518680788 赵振军 办0538-7258808 手机 13561758777 薛桂杰 办0538-7258805 宿舍 0538-7259268 手机 13953806071 张伟 办0538-7258803 宿舍 0538-7258758 手机 13583819130 刘婷婷 办0538-7258807 宿舍 0538-7056666 手机 15169863896 新泰市政法委: 书记韩雪峰13805481830 办0538-7264687 副书记王文军15505383988 办0538-7212745 宅 0538-7078110 副书记薛宝良13505481578 办0538-7212743 宅0538-7230218 副书记郑浩文13805482318 办0538-7212745 宅7078076 副书记杨士崇13954872308 办0538-7212743 宅7279166 副书记刘金来13583819987 办0538-7222120 “610”主任张新德 13583876288 办0538-7210287 宅0538-7078288 “610”副主任赵伟 办0538-7237654 新泰市公安局: 局长吴振吉 0538-7103001 政委褚学 13505388188,办0538-7103002 于玲(冯大勇之妻,公安局车管所主任)13853812579 政委:褚学 办0538-7103002手机 13505388188 副局长: 陈洪光 办0538-7103005手机 13805381678 李天功 办0538-7103006手机 13805387900 薛云斋 办0538-7103007手机 13805387006 尚传利 办0538-7103008手机 13905387896 杨德军 办0538-7103009手机 13905487329

责任单位及恶人:
新泰市六一零办公室新泰市610办:538-7237654<br>主任:张新德,办538-7237654,宅538-7078288,13583876288<br>副主任:冯传礼,办538-7237654,15954768679<br>综治办主任:张元安,办538-7212745,13805387558,宅538-7279698<br> : 马燕
新泰市法院吕华:院长18853858967办0538-7258800宅0538-7258801<br>新泰市法院:(区号:0538)<br>吴新安:院长 办:7258801 宅:7258888 手机:13505481920<br>柏钦水:副院长 办:7258802 宅:7259111 手机:13853812977<br>赵西厚:副院长 办:7258803 宅:7259008 手机:13661752666<br>赵振军:副院长 办:7358808 宅:7259777 手机:13561758777<br>李中华:副院长 办:7258806 宅:7259066 手机:13853818775<br>薛桂杰:纪检组长 办:7258805 宅:7259268手机:13953806071<br>张伟:政治处主任 办:7258809 宅:7058758手机:13583819130<br>庭长:王兆国 13053850698<br>法官:<br>白彦平18553881388<br>庄国生18553881126<br>莫兴田18553881128<br>万 波 18553881130<br>刘平岭18553881131<p>少年法庭<br>庭长 张荣斌18553881168 13605381268<br>王洪凤(此案审判员)18553881165<br>李衍霞18553881167<br>史正训18553881169<p>办公电话:0538-7258800<br>立案电话:0538-7258887<br>信访电话:0538-7258901<br>举报电话:0538-7258810 : 刘平岭庄国生
新泰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冯大勇 13853813269 7103065(办)<br>教导员李同军 13705485977 7103061(办) 7016728(宅)<br>“六一零”主任 马彦(女) 13605381212、7103060(办)、7103259(宅)<br>(冯大勇之妻:于玲 13853812579 新泰市公安局车管所主任) : 冯大勇

汶南镇派出所新泰市汶南镇派出所 0538-7712165<br>所长 苏宝群 13583838792 7712166(办) 7078629(家)<br>李东 13853813785 7712166(办) 7078797(家)<br>陈洪喜 13805381910 7712041(办)<br>王婷婷 13805484676 7712041(办)7532928(家)<br>李军 13605381798 7100692(家)<br>王晓 13853818731<br>赵卫国 15153820221 7078590(家)<br>刘树伟 13605480860 7262376(家)<br>高慎臣 13605480860 7262376(家)<br>宋明强 15854878881 8767090(家)<br>王帅 15854875558 7298208(家)<br>张波 13854877918 7078816(家)<br>谢恩强 13805487976<br>安连刚 13625481558<br>王振江 13905481966<br>王楠 13562895163<br>
新泰市检察院卜静波:检察长13665485776 办0538-3011901<br>李元森:副检察长13805482758 办0538-3011906 宅0538-7258999<br>新泰市检察院:(区号:0538)<br>黄建民:检察长 办3011901 手机:13583870099<br>吴波:副检察长 办:3011902 宅:7224853 手机:13954860816<br>胡美源:副检察长 办:3011903 宅:7016177手机:13505387829<br>李元森:副检察长 办:3011906宅:7210188 手机:13805482758<br>朱凤传:副检察长 办:3011907宅:7213838 手机:13805484638<br>穆忠:纪检组长 办:3011912 宅:7016160 手机:13562860009<br>毛斌:政治处主任 办:3011908宅:7102929 手机:13954891388<br>公诉科:0538-3011999<br>科长 薛淼 0538-3011930办<br>(原科长 蒋群 13562861079 办0538-3011929)<br>检察官:胡彦彦、高峰、王洪静 0538-3011930,0538-3011940 : 高峰王洪静

更新日期: 2016年9月3日 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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