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丽霞
简介:
刘丽霞(Liu,Lixia),
女 ,
49岁 ,
湖南省长沙浏阳市法轮功学员。从一九九九年开始,刘丽霞女士因为坚定自己的信仰被中共恶党屡次迫害。在整整二十年的迫害中,刘丽霞女士和亲人受尽折磨。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底,她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决定向中央信访局反映心声,要求还法轮大法清白,还正常的修炼环境,被扣上“非法上访”的罪名非法关押一个月。 二零零一年七月,刘丽霞因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被酷刑迫害,并被构陷,被非法判刑五年,关押在湖南省女子监狱“教转二队”,此队专门关押未“转化”的大法弟子。出狱后受到骚扰和监控。 二零一一年八月中秋前几天,刘丽霞在加油站加油时,被“610”(中共为迫害法轮功专门成立的非法机构)及国保大队恶警绑架,被直接劫持到长沙捞刀河洗脑班迫害三十天。浏阳“610”头目将刘丽霞接回后,又被非法关押在公安局地下室进行迫害,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威胁开锁行业人员到刘丽霞家开门非法抄家,把私人财产如电脑、打印机、切纸刀和材料等一抢而光。从此,刘丽霞过着有家不能归,流离失所的日子。 二零一二年二月八日九点左右,刘丽霞去浏阳市“610”办,找国保大队、“610”头目温浩讲真相要回打印机、电脑等被抢劫的私人财产,想使他们能明白真相,停止对她的迫害,还她一个自由的空间,想堂堂正正找一份工作,养家糊口。却被浏阳“610”及国保大队绑架,因不配合恶警,拒绝一切签字,国保大队非法诬陷收集材料想把她关入长沙监狱,长沙监狱拒收。在610头目温浩的指使下,恶警把刘丽霞劫持到株洲白马垅迫害一年。同年五月,劳教大队以刘丽霞与其他法轮功学员及上访者接触过多为由,让她在一中队“严管”一个星期迫害。限制她:不准自己打饭,不准与其他法轮功学员和上访者说话,不准自己拿桶,不准与他人在同一时间上厕所和洗澡,在生产车间,只要一离开座位,就必须举手请假等。参与迫害的直接责任人:何红玲,陈敏,袁副大队长。 二零一三年八月三十一日,刘丽霞在浏阳氮肥厂宿舍被浏阳市“610”和当地警察绑架到长沙市捞刀河洗脑班迫害。 二零一七年夏天,刘丽霞在浏阳河市场讲真相,被恶人举报,绑架到浏阳市拘留所非法关押十五天。 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七日晚,法轮功学员刘丽霞在浏阳市梅花小区附近传递真相资料,被监控跟踪,二十三日被淮川派出所警察强行撬门入室抄家,并绑架关押在浏阳市看守所,家中一片狼藉,警察抢走打印机两台、电脑两台、法轮大法书籍及真相资料若干(其它物品具体待核实)。 前几天,从看守所传出刘丽霞将于二零二零年元月二十日被非法庭审,并扬言要重判三至七年。 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日上午九点半,刘丽霞在浏阳法院被非法庭审,律师和刘丽霞本人均做了无罪辩护,但检察院派的公诉人刘正良态度恶劣审判长休庭后,法庭没当场宣判。 法轮功学员刘丽霞被非法判刑三年半。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二日结束三年半的冤狱,回到家中。
迫害类型:
抄家;
逼迫放弃信仰;
非法劳教;
骚扰;
威胁/恐吓;
迫害亲属;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非法剥夺人民應有的权利;
电话监控;
非法起诉;
非法关押;
绑架/劫持;
严管;
非法判刑;
监视/跟踪;
洗脑/送洗脑班;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湖南省浏阳市法轮功学员刘丽霞已结束三年半冤狱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426965.html#21613232227
湖南浏阳大法弟子刘丽霞被非法庭审
湖南浏阳法轮功学员刘丽霞面临非法庭审
湖南浏阳警察撬门入室绑架刘丽霞
湖南省白马垅劳教所迫害大法弟子刘丽霞
长沙中共人员迫害法轮功事实综述
湖南省“文明监狱”背后的累累罪恶
相关单位及个人:
浏阳法院刑庭庭长:王蔚,手机13975871266,办公室电话731-83609201;
副庭长陈愈超:手机13548629647,办公室电话0731-83609205。
责任单位及恶人:
湖南省女子监狱(长沙女子监狱)
白马垅女子劳教所
白马垅女子劳教所
:
陈敏
浏阳市610
:
温浩,
陈经平
浏阳市公安局
北京信访局
长沙市法制教育培训中心(捞刀河洗脑班)
白马垄女子劳教所
:
何红铃
浏阳市政法委
浏阳市看守所
浏阳市法院
浏阳市拘留所
浏阳市检察院
更新日期: 2023年4月14日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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